文哥哥哥哥哥
日前,某地出台规定,隐瞒行程的话,三代内旁系亲属不得考公。……后来,有关方面发现了问题,及时撤销了这项规定,并对此道歉。……这个事情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并引起了相关讨论。具体来说,对于这个规定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个人犯错,对其进行处理时不应该涉及亲属。当一个人犯错的时候,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是,对于犯错误的人的处理,只应该涉及当事人,而不能涉及他的亲属。……毕竟在犯错误这个问题上,他的亲属并没有参与,本身也没有犯错,没理由对其一并进行处理,更不应该对其考公等行为进行限制。2,对错误行为的处理应该遵照相关规定执行。当一个人犯错的时候,应该寻遵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具体来说,在处理这个人的错误的时候,应该依规行事,而不能做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必须遵守的。3,该项规定已经被撤销,说明此规定本身并不合理合法。从事实情况来看,这项规定已经被撤销了,有关方面还为此而道歉。这样一个结果,说明了一个问题:这项规定本身就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有关方面发现了这个问题,及时做出了纠正,使对这类事情的处理回到了依规行事的轨道,这件事也就圆满解决了。4,无论做任何工作,都必须依规行事。通过这件事,我们必须明确一个问题:无论做任何工作,都必须依规行事。在工作中,我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也必须依规行事……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获得最佳结果。……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多加注意、认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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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可以报考父母所在单位,但是需要注意,父母为单位领导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所以为了避嫌,不建议报考父母所在单位的公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改革
2014年的公务员面试中,湖南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考集中面试。在面试进行前的半小时,考官、考生分别“抽签”决定考场,考官100%异地交流。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准透露自己的名字,仅交代考号。考生考完后当场宣布成绩,用公开透明的方式杜绝一切“猫腻”。
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2014年,湖南公务员面试考完当场宣布考生成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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