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yu88yuyu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深圳市公务员考试科目如下:
1.市直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A类);区直机关和各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B类)。
2.行政执法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政执法素质测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行政执法类(社会保险)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社会保险执法素质测试;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类(税务经济)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地税执法素质测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类(食品安全)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食品安全执法素质测试,行政执法类(特种设备)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特种设备执法素质测试。
3.公安机关警察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素质测试。
4.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司法素质测试。
5.深圳市气象局专业技术类(气象预报)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气象专业素质测试;深圳市气象局专业技术类(气象信息)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计算机专业素质测试。
6.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事翻译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A类)、外事翻译素质测试。
中公教育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各类公考类信息,建议及时关注,祝考试成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卡卡7031
1.面试地点设在深圳市,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6年3月18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2.本次面试将分为基础面试和专业面试。其中,所有职位均需参加基础面试,部分职位需加试专业面试,具体安排在面试公告中发布。3.专业面试初定于2016年3月29日进行,基础面试初定于2016年3月30日—4月1日进行。只参加基础面试的,基础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需加试专业面试的,按基础面试占60%、专业面试占40%计算面试成绩。以上面试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优质公务员考试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