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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申论主题分析“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就是指政府施政要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这五个方面整合为一体去考量,而申论主题的类型亦与之相吻合,不会跳出这五大方面。同时,由于对同一问题的认识角度、解决方式不同,主题会出现差异。福建省考申论主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多领域交叉,重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2011—2018年,福建省考申论试卷主题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领域,并呈现出多领域交叉考查的特征。如,2018年乡镇卷的“农村经济发展”主题涉及经济和政治两大领域,通用卷的“简与繁”主题涵盖了经济、政治和社会三大领域,2015年的“创新——打破惯性思维”主题甚至囊括了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四大领域。此外,福建省考申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颇为重视,仅经济领域主题就考查8次,社会领域主题考查了7次,其中两大领域交叉考查了6次。多领域交叉命题,增加了考生理解、把握材料的难度。这就要求考生在全面备考五大领域热点问题时,要学会针对同一热点问题,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引申和思考,如此拓展思维,方能游刃有余地应对申论考试。二、通用卷主题富含哲理,乡镇卷主题贴近基层2018年福建省考申论试卷采用分级分类考试,针对不同职位类别选用不同的试卷。通用卷主题延续2017年申论主题的哲理化特色,针对当前社会现实,探讨如何兼顾简单与繁琐。面对哲理性强的主题,考生在备考时不仅要把握热点之间的联系,全面理解各类热点话题,更要层层深入,挖掘其背后的原因、影响,善于分析总结,积累相关素材。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农”问题由此成为申论命题热点。福建省考申论首度考查的乡镇卷,聚焦“农村经济发展”,材料涉及县域特色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电商发展、“请农民当老师”活动、动员果农加入合作社等内容。这也为报考乡镇级职位的考生指明了备考方向,即重点关注乡村发展方面的热点话题,如农业现代化、返乡创业、田园综合体建设、厕所革命等。三、普适性强,不强调本省特色作为参加联考的省份之一,福建省考申论试卷的主题近年来都同多省市联考的主题保持一致,且在试卷中并不刻意强调本省特色,而是受政策大环境影响较大。这也意味着,考生在学习积累的过程中,不必刻意积累本地热点话题,而是应该紧跟国内国际发展形势,以更开阔的视角来认识和学习时事热点。在复习积累的过程中,可借鉴其他联考省份的历年真题,研读其中针对同一材料的不同考查角度,以拓宽思路、深化认识。第二部分 福建真题分析福建省公务员申论考试连续多年参加多省市公务员联考,试题一般为三或四道,申论题型涵盖了五大类型。一、真题整体考查趋势2011—2018年福建省考申论共考查36道题,且对归纳概括题、综合分析题、提出对策题、应用文写作题和文章论述题五大题型都有考查,并呈现出鲜明的特点:1.归纳概括题考查频繁整体来看,归纳概括题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中占比较高,和文章论述题并驾齐驱,达到27.8%。从单套试卷的考查情况看,除2014年外,每年都考查了归纳概括题;并且,2018年通用卷和乡镇卷在其他题型上都有所取舍,但唯独归纳概括题在两套卷中都有出现。由此可见,归纳概括题在福建省考申论中的重要地位。2.乡镇卷侧重应用文写作题在2018年福建乡镇卷中,最后一道题以应用文写作题的形式出现,分值高达35分,且在整套试卷中出现了两道应用文写作题(活动报道和倡议书),这体现了乡镇卷紧密结合基层机关实务的特点。二、五大题型考查特点(一)归纳概括题归纳概括题在福建省公务员申论考试中出现较早,可以说是申论考试中最为基础的题型之一。从近几年考查情况来看,归纳概括题出现频繁,可见其重要性。归纳概括题题量一般为一道,分值多在20分左右;作答字数较少,一般不超过400字,需要考生简练、准确地归纳出题目要点;难度相对于其他几类题型来说较低,在题目中的位置比较靠前。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近几年,申论逐渐加大了对归纳概括题“全面、准确、简明”的作答要求的考查,要求考生在短时间内快、准、全地提取出对应要点,并用简洁的语言进行分类表述,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综合分析题综合分析题重点考查综合分析能力,其问法灵活多样,现在已经成为福建公务员考试中难度较高的一种基础题型。综合分析题的题型变化多样,种类繁多且不断推陈出新,其中福建省考申论重点考查了词句理解阐释、启示型分析、评论型分析几种题型,出题形式较为灵活,这也增加了考生作答的难度。在福建申论考试中,综合分析题一般为一道,所占分值基本保持在20~30分。(三)提出对策题近两年,福建省申论考试加强了对提出对策题的考查,考生需对此种题型多加关注。提出对策题要求考生在全面理解给定资料内容的基础上,发现资料中的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有效的对策。从上表可以看出,提出对策类试题分值在15~30分,作答字数在300~500字,具体要求中常出现“针对性强”“建议合理”等,这就提示考生要根据材料、结合实际来提对策,提出的对策要具备现实可操作性,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四)应用文写作题近几年,申论加大了对意见、发言稿、报道、倡议书等的考查,我们将其统称为应用文写作题。该类题型出题方式灵活多样,难度不一。通过上表可以发现,应用文写作题在福建省考申论中考查次数并不多,但2018年福建乡镇卷考查了两道应用文写作题,其中倡议书更以最后一道大题的形式出现,总分值高达65分,足见福建省考乡镇卷对应用文写作题的青睐。福建省考的应用文写作题尚未考查过重复的文种,考生在复习时一方面可以参考其他省份真题以及国考真题,研究其近年出现过的应用文写作题型,另一方面可以多接触各类应用文种,了解它们的适用范围及基本结构,拓宽知识面,做到以不变应万变。(五)文章论述题文章论述题是考生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是最容易拉开分数档次的题型。作为申论试题的一道“大菜”,文章论述题在申论考试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文章论述题是对大纲中规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的集中测查。分值最高、字数最多、难度最大是它的特点。从历年福建省考真题来看,文章论述题分值为40或50分,近年来稳定在50分,字数一般要求在1000字左右。近几年,福建省考文章的题目设计呈现哲理化、个性化的趋势,使考生不易把握写作风格,同时使得分析问题型结构成为写作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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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务员报考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为准;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一年考一次,所以想要参加当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的人员,一定要及时报名参加,否则只能等待下一年考试的机会了。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每年一次的考试时间比较稳定,因为根据以往考试的时间安排可以知道,福建省一般都是参加联考的省份,和其他参加联考的省份的考试时间是一样的。
联考的时间历年都是在每年的4月份,但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近几年的考试时间也发生了变化,甚至会因为疫情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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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A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职位将标明A类或B类。报考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岗位的,须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其他需要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详见招考职位表。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该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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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 3月24日至2001年3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司法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司法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如在报名开始日前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人民警察、法医及狱医以外的其他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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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福建省2011年度春季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5年2月11日至1993年2月11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2月11日前取得;(七)2011年2月11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乡镇职位招考范围若限在“本设区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八)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是专门面向参加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1年2月1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其中服务期为二年及以上的,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为一年的,可以报考县(区)、乡镇和监狱、劳教监所的专门职位。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公务员招考优惠政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以上与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1年2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职位不开考,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1年2月11日8:00至2月20日24:00,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在2011年2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内,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县(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工作失职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2011年2月12日上午8:00—2月21日下午17: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2011年2月21日上午8:00—2月23日下午17:00,报考者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1年4月14日—4月23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县(市、区)人事局(公务员局)定于4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安排专人为下载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相关专业科目)和面试。(一)笔试1、笔试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招考职位中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按管理权限,省直招录机关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设区市级及以下招录机关报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招考职位表》中公布。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该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通过报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人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3、笔试时间: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4、笔试地点:报考者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共10个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省直笔试考区设在福州市区。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对财政较困难的地区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的职位在招考职位表中予以注明。报考者可在2011年5月30日后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二)面试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2、报考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应在面试前通过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测评测试结果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参加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招录机关从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报考者的体能测试按公安类体能测试的程序与规定执行。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或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的网站上公布,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招考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并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之前由招录机关确认,并及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A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2、凡经批准进行专业考试的职位,均须在招考职位表中公布其专业考试的范围及成绩所占比重。有进行专业考试的职位,其总成绩按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招考单位如对专业考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成绩所占的比例有另外要求,须先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招考职位表中公布。3、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具体加分办法为: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科目笔试成绩各加上加分总额的50%;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笔试成绩加分。4、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大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职位取消录用。5、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指公共科目)、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申论成绩排列;若笔试、申论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执行。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的相关条件,按《关于2011年度春季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和《关于2011年度春季全省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执行。报考者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招录机关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招录机关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和各设区市相关网站公示7日后,报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拟录用人员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被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录用通知书。被录用的人员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录机关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录机关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符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的理由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一)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二)监督电话服务时间同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三)银行咨询电话(四)成绩查询报考者可在2011年5月30日后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询。各设区市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公布成绩。九、注意事项1、此次考试录用公务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阅相关文件。2、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3、网上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笔试当天在考场指定地点,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5、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6、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是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7、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本次考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013年招考时间安排注册报名缴费:2013年3月12日8时-19日22时申诉时间:2013年3月12日8时-21日12时打印准考证:2013年4月3日9时后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笔试成绩查询:2013年5月10日后面试时间:另行公告体检时间:面试后招考单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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