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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公务员政审是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的,目前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面审就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上面的这两种形式都需要考生提供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国家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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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务员的政审要求和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这体现了公务员权利保障原则和考核的公开性,使公务员能够了解机关对自己的基本评价,看到自身的优点和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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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一般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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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二、政审的形式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1.面审: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2.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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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政审的概念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二、公务员政审的形式公务员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1、面审、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2、函审、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三、公务员政审内容1、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2、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考核的重点: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四、公务员政审标准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一)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二)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五)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六)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七)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八)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十四)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十五)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十六)自2015年2月6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十七)自2013年2月6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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