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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纯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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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syYao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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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谁?如果是国考只能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投诉

福建公务员考试纪检

339 评论(10)

123丶路亽曱

可以,但是不知道你满足报考条件不。

一考公务员的特点

(1)公务员考试是除了高考外的最严格、最公平的考试。考试这个制度被发明后,真是让普罗大众爱的不行,可以说考试选拔都是比较公平的。公务员实行公开化招考,只要符合条件均可报名考试。

(2)大范围、全专业招考,全国所有省份、所有城市招考,不论你是清北、985、211还是一本、二本、三本的本科生,或是专科升本科,有无工作经验都可以报考,都有适合你的岗位。你可以是三流学校毕业、可以不是学生会主席,你可能被拒了上百份简历。

二考公务员的注意事项

(1)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还是各省公务员考试除了有特殊需要的职位之外都包括两项考试内容,一项是《行政职业能力》一项是《申论》,在报名之前至少1个月的时间要好好准备考试,包括做模拟题,做往年真题,关心时事热点等。

(2)网上报名阶段。每年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都是大致不变的,可以多注意一下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网,在上面会及时更新报名通知。提早做好报名准备,以免耽误考试。

218 评论(14)

孔雀凉凉

你好,学昊考公为您服务!一、关于报考资格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此次招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服务年限不满 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6)被辞退未满 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与本人构成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3、报考公务员需回避哪些情形?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4、招考年龄应如何计算?公务员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在本次招考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79年3月20日(未满36周岁视为35周岁)至1997年3月20日(18周岁必须年满)期间出生。《招考职位表》中对招考年龄有其它要求的,年龄计算参照上述方法进行。5、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二、关于学历学位1、公务员招考对学历条件有何要求?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这里所说的大专以上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是报考公务员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招录机关可以根据职位实际工作需要,设定更高的文化程度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留学生也可以报考公务员,但其学历必须经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3、对报考者取得毕业证书等各种证书的时间有规定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本科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8月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3月20日前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3月20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4、报考者具有不同层次的学历和专业的,如何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用即将获得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以用该层次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用过去取得的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职位表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5、报考公务员时,学历学位如何认证?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查询认证。6、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7、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51 评论(13)

蝶澈0825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在10月份发布,11月份笔试,参考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107 评论(8)

春天的薄荷叶

纪检委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也就是说,你必须经过公务员考试才能进入。不过除了中纪委每年招考外,地方纪委招录的频率并不高,很多人都是先去借调,待时机成熟时再正式调入。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01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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