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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户籍限制是放宽了很多的,像省级机关、南京、扬州、泰州、盐城这些城市都是全面开放户籍的。具体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户籍限制以2017年江苏省考公告为准。建议考生关注当地的招考网站,了解招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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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报考的具体岗位,有些岗位有户籍限制,有些则没有。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1、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2、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监狱、戒毒管理单位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2-3、设区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本地区考录简章中 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扩展资料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公考资讯网-2020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有户籍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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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江苏省公务员招考中对户籍方面的限制条款是比较多的,不仅仅是对外省考生有限制,即使是本省生源和户籍的考生在各市之间报考也有限制,比如本科学历的淮安市生源的社会人员,除非符合政策性安置的,否则通常不能报考南京市、苏州市等地的职位。总体要求: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3、在宁省级机关的职位,本省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本省户籍(指社会人员)的人员可报考相应条件的职位。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另外,定向招录人员报考具体要求见招考公告。南京市: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一方在宁分居两地、父母在宁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在宁安置、调配条件的军人配偶等),报考不受户籍限制;(3)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的,不受户籍限制;(4)省、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职位的,不受户籍限制;(5)其他报考本市职位的人员限本市生源或户籍;报考监狱系统的人员限本省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镇江市:招录对象户籍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聘期内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的志愿者、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等)和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公安类”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报考限镇江市(含辖市区)户籍(指社会人员)或生源(指应届毕业生)。常州市: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社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3)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指社会人员)或常州市生源(指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4)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限江苏省户籍(指社会人员)或江苏省生源(指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锡市: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面向全国招考。本市(含江阴、宜兴,下同)生源的2011届、2012届未就业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可以报考。(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在锡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锡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苏州市: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3)本科学历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4)大专学历的人员限苏州户籍,可报考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5)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6)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苏州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苏州户籍,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7)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苏州高校的外市生源考生不视为具有苏州户籍。南通市: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2)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或生源;(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职位。(4)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扬州市:招录对象户籍要求: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可报考全市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4)在聘期内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5)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未满2年的;(6)符合本简章“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所列(十)、(十一)、(十二)之一有关定向招考规定并报考相应职位者。(7)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报考全市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应系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生源)。淮安市: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3)2013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限本市生源;(4)其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报考人员限本市户籍。盐城市: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全市职位不受户籍限制;(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3)全市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职位,除上述1、2两项规定不受户籍限制的情况外,面向具有本市户籍考生招考;(4)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执行。徐州市: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2)本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含)前的毕业生限本省户籍;(3)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报考公安机关职位不限户籍;(4)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徐军人配偶、在徐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泰州市: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其他具有泰州市户籍的各类人员或为泰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相应职位;(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宿迁市: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本科学历(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人员限本市户籍;(2)具有本市户籍( 2013年2月21日之前落户,下同)的大专学历人员和本市生源的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大学专科毕业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3)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宿驻军配偶、在宿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县(区)的职位。连云港市:招录对象户籍要求:(1)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未就业的本市生源人员可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学历(全日制)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人员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3)劳教系统的职位按省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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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报名办法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报考时可选择在全省任一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2.报名网址:市人事考试中心。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2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4.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3日16:00;缴费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 - 2月14日16: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后,于2015年3月23日- 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5.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7日- 21日。6.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办法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09:00 - 16:00。报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笔试1.笔试分为A、B、C三类:A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B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C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可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市人事考试中心查阅。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下午14:30-17:00《申论》;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考生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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