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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上,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其中,武举是武资考试。制科不是常年开考的,而且,级别比进士科更高,一般只有进士才有资格考。现在主要说常科,主要是进士科。宋代执行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其中,部分因为功劳或者荫补,可以参加别头试、胄试、锁厅试、免解等“限制报名考生身份”的考试,直接进入最后的省试环节。三舍法后,上舍学生可以直接授予进士出身。另外,补充一个宋代特色,那就是州试(举人试)成绩的有效性只有一次,一旦次年没考上进士,下一轮还要重新考举人,万一没考上,这举人身份就没了,没有资格参加省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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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考的到来,古代科举制度也成了热门话题之一。 在文风炽盛的宋代,科举制度改革往往都打着复古的"乡举里选"旗号, 于是在朝野大臣们面红耳赤的论争中,“ 乡举里选”这一古代“高考”制度也就变成了士人集团与皇权争夺权利的场所。 一起跟白羽来了解一下吧。
"乡举里选" 起源于西周时期的选举制度, 指的是在基层乡村工作和生活的人们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这项听上去很美的选举范围包括了所有的国人、庶人和野人。 而这种儒家理想中的选官办法,是完全符合周朝贵族子弟任官的实际情况。
汉代沿用了这一选官制度,并规定地方官员有责任定期向朝廷荐举人才的义务。 这些人才如果是“贤良方正”和“孝廉秀才”在经过皇帝策问后即可择优录用、有时候不问就立即任用 ; 如果是“博士子弟”要进入太学继续深造。 其实只要被"举荐"过,基本上就是"保送官员",即使无法立刻当官,经过深造和"集中培训"后,也能当官。
这项制度从一开始还相对比较合理和公正。 但到东汉以后,地方上豪强势力发展迅速,官员们的节操也是一掉再掉,人才的“品评臧否”直接由土著豪强垄断和把持。 到了东汉末年,随着政治的全面腐败,这一制度完全成了府、胥、吏、徒等基层当权者敛财和谋取私利的手段。 曹操在东汉末年就曾被举为孝廉,也不知道老曹为了儿子有没有走过门路。
魏晋时期,地方豪强的势力得到进一步扩张,人才选拔受到了既得利益者的控制。 皇帝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也不得不向豪强世族让步,承认了士族对人才选拔的垄断, 于是 "九品中正制"应运而生。 巧的是,实行这个制度的正是曹操的儿子,曹丕。这项制度与曹操的"唯才是举"截然相反, 九品中正制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了服务世家大族,而这种埋没人才的“黑暗制度”到了隋朝终于被废除。 于是隋唐开始了科举取士的"高考时代"。
宋代人在儒学大兴的人文思潮下,当朝的官员们遇到点事情都喜欢"引经据典",越是老的就越是好的,特别喜欢拿上了年纪的东西说事。 于是,古老的"乡举里选"这根老黄瓜被刷上绿漆,重新摆在了当政者面前。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 作为最重视科举政策的宋朝最高统治者要是不把科举整出点新花样来,那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皇帝。 为了彰显自己对文教领域的重视,宋仁宗下令对科举政策进行革新。 为了让大臣们能够充分"体察圣意",不要把"经"给念歪了。仁宗在开宝五年专门下旨:
这段话的意思非常明显, 圣旨里提到的"乡举里选"只是借用了这个噱头而已, 其真正目的在于纠正广大举人集中在开封进行科举考试的弊病。 这就跟现代高考前,许多家长不惜花重金为孩子买一个"北京户口"是一个道理。 皇帝打着"乡举里选"的旗号,不过是为了让举人们还返回各自的省份考试而已,谈不上科举制度的改革。
既然皇帝都能拿"乡举里选"作为唬人的借口,粘上毛比猴还精的大臣哪还有学不会的道理。
庆历三年,赵祯要求韩琦、范仲淹、富弼等人提出政治改革方案。范仲淹等人马上就呈上了一份《答手诏条陈十事》的答卷。 关于科举制度改革的部分指出, "乡举里选"的本意在于先考察士人的履历,再考察艺业,但宋代的科举制度将考察履历这一环节取消并采用封弥等手段, 录取对象的姓名都无从知晓,更不论考察士人的品行了, 完全不符合"乡举里选"的本意。
因此他们提出"乡举里选"的重点应该放在大力兴办学校教育上。 其实在科举考试中先考策论然后再考诗词歌赋、取消封弥等科举改革方案。 他们的改革侧重点放在优选人才,集中保送到高级学府去当"大学生", 目的是为国储才,而不是直接当官 。这样的设计,具有相当高的智慧水平和政治眼光。
范仲淹、欧阳修这些杰出的政治家敏锐的察觉到,"乡举里选"是以贵族政治为前提条件的, 宋代实行的是"异地为官"制度,根本无法在本地做到举贤任能,与科举制度根本无法并存。 因此"乡举里选"这种老旧的选拔制度在宋代已不可恢复, 最多也就是“借壳上市”而已 。
到庆历四年二月, 崇政殿说书赵师民认为,范仲淹等人的方案"先策论后诗赋"仍是通过文章取士,并不符合"乡举里选"的原则, 不能革除科举弊端,要求"还乡举里选,复序升默,以教育而察纠之也"。
同年三月,赵祯要求进一步讨论科举改革方案。于是翰林学士宋祁等人上奏,认为"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教之于学校,然后州县察其履行,则学者修饰矣", 于是提出了"立学舍,保明举送之法"的科举方案,也就是说要把学校教育与取士制度结合起来, 主要内容包括: 兴学校;实行入学保荐制度,以考察入学者的行止;学校教育与解额关联制度。
就在激烈讨论的当天,一向拖沓的大宋朝廷居然难得的达成了上下一致。 大家根据会议讨论内容下了一份关于改革贡举制度的诏书,要求"本学校以教之,然后可求其行实"。 也就是说,这是一套以"学校教育"为核心内容的所谓"乡举里选"方案。 只有到了省级大学里面学习,才有资格参与"国家公务员考试"。 自此"乡举里选”这项由先秦直接“保送官员”的制度,彻底变成"保送大学生"。 而这项教育制度随着庆历新政的失败,也不了了之。
到了锐意进取的宋神宗年代,科举改革也成了熙宁新法的重头戏,这时期的科举改革也披着"乡举里选"外衣,却产生了新的含义。 王安石等人实行“太学三舍法”的学校取土制度,裁定的"三经新义"作为科举考试的标准, 其改革的目标集中在统一思想、培养"治国"人才上面。
针对神宗的科举改革意图, 王安石于熙宁四年二月呈《乞改科条制札子》,明确要求兴学校以统一士人的思想: "伏以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故道德一于上,而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宋廷随之实行太学三舍法以实践这种所谓的"古法"。
就这样, 庆历年间以"学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乡举里选",到熙宁年间已经发展为"学校取士"。 王安石变法失败后, 大观元年(1107)年宋廷又根据蔡京的建议,实行所谓的"八行科"取士 ,即按照孝、梯、睦、姻、任、恤、忠、和等八种美德推举人才,保荐入太学,再通过三舍法取士,以此进一步恢复理想中的"乡举里选"。 于是,"乡举里选"再次成了"道德选举"的重要手段。
只要考试涉及到了道德层面,那么作为朝廷官员这种满口仁义道德的政治动物,就别想用道德去作为衡量标准了。 《资治通鉴长编》中记载了层出不穷的"请托"和"舞弊"现象,这项"王安石变法"中的真经, 被蔡京这歪嘴和尚直接念成了别的曲调,高考的"福利"变成了"腐利", 直接让这项制度趋于崩坏的边缘。
宋朝前期和中期的大臣智商集体在线,后期的大臣们基本就不在线。 南宋的朱熹从故纸堆里扒拉出程颐当年的取士方案,如获至宝。朱熹上奏疏说:
这个建议能不能革除流弊咱不知道,但是皇帝绝对看出来这厮是在吹牛弊。 因为谁都知道学校是教育机构,不是官僚机构。
程颐这一派的主张是按照古老的"乡举里选"的原则改革科举, 代表人物是司马光、吕大临、程颐、程璟, 改革的核心内容正是限制皇权。 这个方案的拥趸们认为,赋予官员自由保举士人的权力,其实是从皇帝手中分得了一部分取士的权力。 陆九渊甚至提出了完全舍弃科举,采用乡举里选法的方案, 从根子上说其实是要摆脱皇权的束缚。
而削弱专制权,是任何一个当权者都无法容忍的事情, 不过这个方案本身就不完善,连咣咣砸缸的司马光也承认"然举荐之法即行,则干求属请诚所不能无也"。 所以这个取士方案从来没有受到皇帝的喜爱。
皇帝真正喜欢的还是苏轼这一派,苏轼敏锐地洞察到宋代科举的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为国家选拔人才是为了更好的为皇权服务,其他的都是细枝末节。 认识到了这一点, 苏轼就认为恢复“乡举里选”不过是脱离实际的复古之论。 "统一思想,扩张皇权"完全符合皇帝的利益,这也是宋神宗最欣赏的苏轼奏议的地方, 说明科举改革的目的只能是加强皇帝的选士权力。
白羽点评: 儒家理想中的"乡举里选"是以选官权力落实到地方 社会 为前提的,与科举加强集权是背道而驰的。 宋代的科举改革虽然打着"乡举里选"的旗号, 但是只有智者才没把这种老掉牙的东西当回事。 所以论争的结果要么是庆历新政中对"乡举里选"的肆意曲解,要么是王安石变法中因自相矛盾而注定失败的科举政策。 究其原因不过是加强皇权与限制皇权两种对立因素的对撞罢了,也是国家与 社会 力量之间的博弈而已。
可乐你不乖
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宋代科举考试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两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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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舍升贡”是宋朝实行过一段时间的一种人才培养、选拔制度。宋朝的官员,是直接从太学的学生中选用的,这样一来,太学中的学生越用越少。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下诏在太学设“外舍”,名额100人,原来的太学,改称“内舍”,名额200人。内舍的学生,做官去了,就到外舍选人补入内舍。本意是候补的制度。一边候补一边学习,保证人才供应源源不断。到熙宁四年,有对“二舍制”进行改革,成为一种层层选拔的制度。“生员分三等,以初入等生员为外舍,不限员;自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上舍以百员,内舍以二百员为限。”学员升级,凭书面考试和平时表现考核。考核通过,才能升级。元丰12年(1079年)李定上书,建立了完善的三舍制度:1、太学置斋(学生宿舍)80,每斋生徒30人.其中外舍生2000,内舍生300、上舍100人。2、每年四季孟月,补试外舍生。3、平时考察,一曰行,“师教不戾规矩”;二曰艺,“治经程文合格”。4、在校考试,月考,升级考。后者,外升内,每年1次;内升上,隔年1次。“三舍法”加强了教育、选拔。但是考核繁复,老师都不许私自见学生。影响了教学。宋徽宗崇宁元年,蔡京上书,请以“三舍法”遍行天下。在太学外,另设辟雍,安置准备进太学外舍的人和各州学贡士。崇宁三年,诏罢科举(相当于自学考试),所有的人才,都从太学录用(科班)。县学升州学、州学贡入辟雍(花钱买)、辟雍贡入太学(再买)。“三舍二贡”制度建立。崇宁五年,又改革了考试制度,每年春季,辟雍太学学生,平等参加考试,按成绩分三等,上等47人可以直接当官;中等140人取得直接参加皇帝主持的策试(廷试)的资格(相当于候补官员);下等187人补内舍生。宣和三年,罢天下三舍法,取消辟雍外学,恢复科举考试,但是太学的三舍法得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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