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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卿心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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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回避关系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1、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3、近姻亲关系,姻亲关系范围很广泛,《公务员法》也没有对姻亲的范围作出具体的规定。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4、 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也就是在同一个机关任职,而且两人是直接隶属于同一个领导的需要任职回避。

5、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就是,如果想要报考的职位与亲属是同一机关,并且是直接上下级的关系,报考时是需要回避的。

6、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这些工作岗位非常重要,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需要进行任职回避。

江苏公务员考试回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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