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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mine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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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琳子雄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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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考试大纲第一部分 法理学 一.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质,法律的作用、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历史发展、法系、法治和法治国家。 二.法律的制定:法律制定的概念和原则、法律的渊源、法律的分类、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概念、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制裁、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监督。第二部分 宪法 一.宪法概述: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分类、宪法监督保障制度。 二.中国的基本制度:国家的性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 三.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四.中国的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概念和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构。第三部分 行政法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分类、行政行为的效力。 四.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的主体和管辖、行政复议的范围。 五.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第四部分 刑法 一.刑法概述:刑法的概念和渊源、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犯罪构成的要件。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刑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量刑、刑罚的适用和执行。 七.几种重要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第五部分 民法 一.民法概述: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主体:公民、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民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消民事行为及其后果、代理的概念和种类、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四.民事权利:物权、所有权、相邻权,债权、人身权。 五.民事责任:违约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六.民事诉讼时效第六部分 公司法 一.公司法概述:公司的概念和类型,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章程和组织机构。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上市公司。 四、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第七部分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二.著作权法:著作权的概念、作品及其种类、著作权的主体和归属、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取得和限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三.专利法: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四.商标法:商标的概念和种类、商标注册、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和终止、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商标使用的管理、商标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第八部分 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种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可变更和可撤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合同履行的担保。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六.合同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第九部分 市场管理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行为的特征、种类和法律责任。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法律责任及争议解决途径。 三.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的义务,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及其解决途径。第十部分 劳动法 一.劳动法概述: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劳动法律关系。 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订立及主要条款、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集体劳动合同。 三.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的解决机构、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原则。第十一部分 婚姻法和继承法 一.婚姻法: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 二.继承法: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第十二部分 诉讼法 一.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共同原则和特有原则。 二.诉讼主体: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诉讼主体。 三.诉讼证据:证据的概念和种类,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四.诉讼管辖:管辖的概念、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

公务员考试法律考哪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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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天11

一、司法考试科目:1、政治理论: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知识。2、法律:一般法学、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国际法。3、司法制度:司法机关组织、司法程序、司法实务、司法案件处理。4、司法文书:司法文书的制作、审查、案件受理、裁判文书及其他文书的制作。5、司法实务:司法调解、司法调查、司法鉴定、司法执行等。6、司法经济:司法经济学、司法经济法、司法会计学、司法经济管理等。7、司法社会学:司法社会学、司法心理学、司法社会工作学、司法社会学研究等。8、司法管理:司法管理学、司法组织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司法信息管理等。9、司法技术:司法技术理论、司法技术组织与管理、司法技术实践等。10、司法案例:司法案例分析、司法案例研究、司法案例概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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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520xing

一般来说,大多数岗位只要求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某些特定岗位则需要在公共科目的基础上,加试专业科目,例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执法勤务的职位,公检法司系统、特警职位等。对于需要加试专业科目的岗位,招考单位一般会在公告中或者职位表中明确标明,例如2019年湖南省考公告中明确表示: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还需考《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知识,同时结合审判、检察业务工作需要考察法律适用和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等能力。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考招警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的,不考招警专业科目,自带警犬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最后提醒大家,报考时一定要注意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指南、职位表等相关官方文件,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另外,未注明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科目的职位,一般情况下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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