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253

爷很忙2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健康管理师关于食品添加剂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大LY的小世界

已采纳
食品安全员和建立健康管理师有什么区别?我个人认为,食品安全员跟健康管理师,它们的区别是比较大的,因为他们两个是不同的专业,

健康管理师关于食品添加剂

327 评论(14)

panasoniccz

食品添加剂到底是什么?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 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凡是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名单中的物质都不是食品添加剂。我国目前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000种左右,按功能分为23个类别,大家最熟悉的可能是防腐剂、膨松剂、香料(香精)、着色剂(色素)等,不太熟悉的比如加工助剂、营养强化剂等。其中香料种类最多,有1000多种,除香料以外大约300种左右。合理使用:符合国标对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要求,且符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何谓滥用:超出国标规定的使用范围(比如染色馒头里面的柠檬黄),或者超出国标规定的使用量(也就是常说的超标),或者违背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比如用香精腌渍鸭肉伪造牛羊肉),都属于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如果加入的物质不在国标允许的范围内,就属于违法添加行为(例如苏丹红鸭蛋、塑化剂饮料、三聚氰胺奶粉),使用工业级产品也属于此类(例如工业明胶、工业柠檬酸、工业硫酸铜等)。食品添加剂是必需使用的吗?食品添加剂的发展史伴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史,它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两方面,一个是满足加工工艺的需要,一个是满足我们对口味或营养的需求。 使用食品添加剂一般出于以下几种目的:①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比如高钙饼干、高铁酱油里的营养强化剂;②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比如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使用的酸度调节剂碳酸钾、碳酸氢钾;③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比如食用油中的抗氧化剂;④改进食品感官特性,比如冰激凌中的乳化剂、增稠剂;⑤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比如果肉罐头里的防腐剂和充气包装中的氮气。我们能在超市购买到各式各样的食品很大程度上归功于食品添加剂。比如防腐剂,食品工业时代之前,人们只能就近购买食品,需要长途运输或长期保存的食物只能采用腌渍、烟熏、风干、发酵等手段。防腐剂的出现使得过去难以保存的食品可以实现长途运输,甚至足不出户就能品尝到世界各地的美味。以前食用油、麻花、坚果等食品经常会有哈喇味,现在这种情况就少多了,这是因为我们有了抗氧化剂。而甜味剂糖精、安赛蜜、阿斯巴甜等,它们的甜度比蔗糖高得多,不但可以降低食品成本,减少能量摄入,还能够满足糖尿病人对甜食的渴望。为什么一种食品要用到多种食品添加剂?近些年出现的“一支雪糕有19种添加剂”,“25克蛋糕含17种添加剂”等一系列报道,最终形成的结论就是“中国人每天吃近百种添加剂”。其实这意味着要达到生产工艺和口感的要求,需要N种食品添加剂,仅此而已。比如一个五颜六色的雪糕,可能需要几种不同颜色的着色剂,而奶白色的雪糕不加着色剂。但它之所所以成为口感绵软滑腻的雪糕,还是拜乳化剂、增稠剂所赐。   从另一个角度说,各大食品企业的研发部门都在竭尽所能寻找最合理的配方,既满足工艺需要,符合消费者的口味需求,又能控制成本。试想一下,在达到同样的工艺目的的前提下,企业是愿意多添加增加成本,还是尽量少添加控制成本呢?答案应该显而易见。目前,按国家标准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是: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使用多种食品添加剂是否安全?可能会有人担心,多种食品添加剂在同时使用会产生可怕的后果。科学家的确没有把所有可能的食品添加剂组合拿来研究一遍,也不可能这么做,因为2000种食品添加剂就可以有亿万种组合。但是科学家对每一种食品添加剂都要进行严格细致的风险评估,并通过留下足够的安全系数,严格规定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来确保安全性。对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评价就已经考虑了“大量”的问题,这个“大量”可以形容为“把食品添加剂当饭吃”。通过动物实验得到不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剂量,再除以保护系数(一般是100倍),作为对人体安全的剂量。而“长期”更是以“终生”、“每天”的长度和强度来衡量,加上上述的保险系数,作为制定标准的科学依据,因此只要按标准使用,其安全性不足为虑。  然而,长期大量吃某种食物仍然可能存在健康风险,任何食物都是这样,哪怕是“无添加”的。比如媒体报道的长期喝碳酸饮料喝死人了,但这并不能怪饮料里面的食品添加剂,饮料中“纯天然”的蔗糖造成的能量摄入过剩可能才是主因。某环保机构发布《中国9城市儿童食品添加剂摄入情况调查报告》提出的零食中的食品添加剂对儿童健康不利,这也是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真实情况是零食摄入过多,会影响孩子正常膳食营养摄入,这当然对健康不利。我国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比国外多吗?我国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是相对比较少的大概有2000种左右,美国是4000种左右,日本也比我们多。我国的食品添加剂标准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标准是比较接近的。我国的食品添加剂里有一多半是香料,而很多国家不把香料当食品添加剂管理。实际上比较各国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多少是没多大意义的,这只是各国根据自身条件作出的管理上的取舍而已,安全性上并无分歧。为什么一些外国禁用的食品添加剂在我国可以用?有些食品添加剂是我国特有的,仅在我国范围内允许使用,比如竹叶抗氧化剂、茶绿色素、茶黄色素等。我们有些食品添加剂的限量是严于国际组织或发达国家的,比如我国果冻中使用山梨酸钾(防腐剂)的限量是每千克0.5克,而欧盟的限量是每千克1克。还有一些食品添加剂是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允许使用的,而我国并未批准使用,比如过氧化苯甲酰(面粉增白剂)在国际标准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中都可以使用,而我国已经禁用。再比如焦糖色,我国不允许用于面包,而欧盟是允许用于麦芽面包中。国际标准允许TBHQ(抗氧化剂)用于食用冰,我国则不允许使用,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因此,不能简单地通过比较谁用谁不用,或者个别指标的高低来判定标准优劣。“不含防腐剂”、“零添加”的食品更安全?一般消费者认为“不含防腐剂”、“零添加”更安全,商家也瞄准了这一点,使用这样的描述来迎合消费者的心理,同时还能卖个好价钱。实际上,防腐剂主要是用来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否则有些食品还未出厂就坏掉了,甚至还可能产生毒素。从这一角度讲,防腐剂使我们的超市货架更丰富,也使我们的食品更安全。而且凡是国标允许使用的防腐剂都经过安全性评价,规范使用不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损害。   也有一些食品天然就不需要添加防腐剂,因为它们不会给腐败微生物提供宜居环境来“生儿育女”,比如蜂蜜(高糖)、方便面饼(干燥)、腌渍食品(高盐)等,因此这些食品声称“不含防腐剂”完全是一种营销策略。至于“零添加”就更不靠谱了。首先,完全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在现代食品工业环境下已经很难找到,至少整个加工工艺链条中完全不使用加工助剂几乎不可能。其次,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本来就有保障安全的作用,“零添加”绝不可能在安全性上变成“优等生”。当然,只要消费者愿意为这个营销噱头买单,这样的产品就会继续在市场上存在。纯天然食品添加剂比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更安全吗?无论天然还是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其安全性都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接受科学的检验,那就是风险评估。只要通过风险评估,获得批准并按规范使用,其安全性并无高下之分。厂家选择天然来源或人工合成,更多的是取决于成本,因为两者实现同样的工艺目的。“纯天然”标签跟安全性无关,和“零添加”一样只是营销手段。为什么有很多食品添加剂没有检测方法?没有检测方法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是食用香料、酸度调节剂、乳化剂、增稠剂等。从原因上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香料,本身它们的使用量极微,而且用多了还破坏食品感官和口感,所以也不需要制定检验方法,这也是国内外通行的做法。另一类是酸度调节剂、乳化剂、增稠剂等,它们的安全性高,无需限量管理,因此也没有必要制定检验方法,而且大多数乳化剂、增稠剂等类别食品添加剂进入复杂的食品基质后也无法制定检验方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会对人体造成损害吗?无论滥用食品添加剂还是违法添加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无论是否造成健康危害都应当果断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但前文已经提到,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价已经考虑了终生、每天、大量摄入的情况,因此按标准规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谓的“长期大量”的前提根本不存在。而滥用食品添加剂,通常离造成健康危害的量也有很大距离,毕竟我们不可能终生、每天都吃超标食品。

190 评论(9)

小桥人家1982

我国2011年6月实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其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和加工工艺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美国将食品添加剂分成16大类,日本分成30大类,我国的食品添加剂按功能用途主要分为23个功能类别,比如酸度调节剂、抗氧化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增味剂、防腐剂、甜味剂等等。我要着重给大家介绍的是与我们人群健康息息相关的三类食品添加剂:它们分别是甜味剂、防腐剂和护色剂。随着食品工业的的发展,食品添加剂的贡献也是不可磨灭的,我下面讲的甜味剂就是一个很好的代表。我们都知道过多摄入糖对人体的不利之处日渐增多,比如肥胖、龋齿、高脂血症等等,简直罄竹难书,而甜味剂的使用能够较好的帮助我们规避摄入过多游离糖带来的患病风险。像糖醇类甜味剂,大家比较熟悉的木糖醇,它的甜度和蔗糖差不多,但其热量却低于蔗糖,其代谢也不受胰岛素调节,因此也不会引起血糖升高,而且它还能帮助预防龋齿、调节口腔内pH值等等,它的作用可比蔗糖强多啦!还有像安赛蜜等人工甜味剂也是广受市场青睐的,它甜度高、口感清爽、不像糖精钠过多使用会带有金属苦味、也有广泛的毒理实验证实它安全无副作用,也是一种可替代蔗糖的健康甜味剂。接着要介绍的就是广受大家关注的防腐剂啦,顾名思义防腐剂是指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物储存期的物质。在我国,允许使用的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等30余种。常见的山梨酸钾就是目前国际上公认较好的防腐剂,它抗菌性强、可参与体内正常代谢,在安全使用范围内几乎对人体无害,而且它起到的防腐作用比使用大量糖来糖渍或大量的盐来盐渍来得健康。像某些不加防腐剂的食物为了起到防腐的效果会在其中加入大量的盐,这样一来,我们每天盐的摄入量不经意间就超过了6克,从而增加了罹患高血压、冠心病等心血管系统疾病的风险,因此正确看待防腐剂,值得大家关注。最后我要说的就是香肠、肉罐头等加工肉制品里常加的护色剂:亚硝酸钠。没错,亚硝酸盐能够抑制某些细菌和微生物的繁殖,还能提高肉制品的风味。但是由于其存在的致癌性,比如产生的亚硝胺等致癌物质增加结直肠癌风险,世界卫生组织于去年的10月份发布报告将加工肉制品列为1类致癌物,而且加工肉制品大多属于高嘌呤食物,过多食用也会增加罹患痛风等疾病的风险,因此建议大家还是少吃为好。平常多选用高蛋白低脂肪的新鲜肉类来烹饪,保证充足的蔬菜水果的摄入,才是长久的健康之策。

281 评论(14)

chihuoshiwo888

【导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资金的积累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尤其是今年疫情的发生,人们的目光开始转向了自身的健康,对于健康的管理越来越重视了,对于平衡膳食、保健食品等等也是越来越关注了,所以它们也就成为了健康管理师考试的重要考点了,今天就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2020年健康管理师考试11月考点:食品保健。膳食指南和平衡膳食宝塔1.《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一般人群膳食指南内容如下:(掌握)推荐一 食物多样,谷类为主推荐二 吃动平衡健康体重推荐三 多吃蔬果、奶类、大豆推荐四 适量吃鱼、禽蛋、瘦肉推荐五 少盐少油,控糖限酒推荐六 杜绝浪费,兴新食尚2.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1)位于最底层的是谷薯类食物,每天摄入谷薯类食物250~400g;(2)蔬菜类和水果类居第二层,每天应分别摄入300~500g;(3)畜禽肉(日摄入40~75g)、水产品(日摄入40~75g)、蛋类(日摄入40~50g)等动物性食物位于第3层;(4)奶及奶制品、大豆及坚果类,居第四层,每天应吃相当于液态奶300克的奶类及奶制品和25~35g的大豆及坚果类。(5)第5层塔顶是烹调油和食盐,推荐成人每天食盐不超过6g,每天 烹调油25~30g。(6)饮水(1500ml~1700ml)应少量多饮,要主动,不应感到口渴喝水;(7)建议成人每天进行累计步行6000步以上的身体活动。(8)每天摄取12种以上食物,每周25种以上。保健食品(一)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二)保健食品分类:1.营养补充剂:是以补充一种或多种人体所必须的营养素为目的,内容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尚未将三大营养素(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包括在内。申报这类保健品不必进行动物和人体功能实验。2.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三)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2.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3.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能成分,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4.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关于2020年健康管理师考试11月考点:食品保健,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不知道大家学会了没有,目前正是11月考试报名的时期,大家一定要抓紧时间,当然个人报考健康管理师不适合所有人,大家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机构进行考试报名。

198 评论(9)

蔡蔡7878

(卫生部令第73 号)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是指:(一)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二)未列入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三)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第三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第四条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应当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二)不应当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三)不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四)不应当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五)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六)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应当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去除,有规定允许残留量的除外。第五条 卫生部负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审查许可工作,组织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评价和审查规范。第六条 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生产、经营、使用或者进口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二)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三)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要求、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食品中该添加剂的检验方法或者相关情况说明(四)安全性评估材料,包括生产原料或者来源、化学结构和物理特性、生产工艺、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或者检验报告、质量规格检验报告(五)标签、说明书和食品添加剂产品样品(六)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允许生产和使用等有助于安全性评估的资料。申请食品添加剂品种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可以免于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但是技术评审中要求补充提供的除外。第七条 申请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除提交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添加剂在该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二)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承担法律后果。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在其提交的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材料中注明不涉及商业秘密,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等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对有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反映的有关意见作为技术评审的参考依据。第十条 卫生部应当在受理后60日内组织医学、农业、食品、营养、工艺等方面的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上确有必要性和安全性评估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并作出技术评审结论。对技术评审中需要补充有关资料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补充有关材料。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研制及生产现场进行核实、评价。需要对相关资料和检验结果进行验证检验的,应当将检验项目、检验批次、检验方法等要求告知申请人。安全性验证检验应当在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对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检验方法标准的,应当首先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第十一条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的具体程序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根据技术评审结论,卫生部决定对在技术上确有必要性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准予许可并列入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予以公布。对缺乏技术上必要性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对发现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执行。第十三条 卫生部根据技术上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将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程序,制定、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部应当及时组织对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一)科学研究结果或者有证据表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可能存在问题的(二)不再具备技术上必要性的。对重新审查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卫生部可以公告撤销已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或者修订其使用范围和用量。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卫生部2002年3月28日发布的《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卫生部拟研究撤销面粉中可以添加增白剂规定2011年9月12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结束征求意见,截至8月底,秘书处已收到约100条公众建议。公众建议主要分为三类,其中包括建议修改标准中某些食品分类系统、修改某些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具体指标、建议修改食品添加剂名称。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所收集意见建议将进行归类,组织专家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究。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被人们俗称为“面粉增白剂的”过氧化苯甲酰,依然被列入面粉处理剂,这再次引来业界关注和讨论。此前,粮食部门及不少生产企业建议在面粉中停用过氧化苯甲酰。对此,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表示,卫生部正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撤销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面粉处理剂及其相关配套政策。 统一部署从2011年4月以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7月,各级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4万余人次,共检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592万余户(次),取缔、关闭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4900多家。公安机关捣毁了一批非法食品生产、仓储、加工“黑窝点”,破获食品非法添加等刑事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审判机关对一些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新举措、新办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卫生部制定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修订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公布了6批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北京市在辖区内9个公安分局增设食品药品案件侦查中队,专门负责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上海、浙江、云南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领导责任;宁夏实现了对全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的全部登记备案,使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在实处;陕西、四川等地大力推行群众有奖举报制度,积极鼓励社会监督;吉林在全省聘请万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全方位监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使用等行为;厦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有力促进了政府监管部门职责的落实。按照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工作,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惩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取得成效专项整治工作得以扎实推进。全国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52.5万余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669.3万余户次,取缔、关闭各类违规违法企业5000余家,行政处罚立案1.8万余起,移送司法机关435起,进一步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增强了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全国破获一批非法添加案件。公安部加大案件督办力度,重点组织开展了问题乳粉、“瘦肉精”、塑化剂等破案攻坚战。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非法添加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取得重大成果。其中,在“瘦肉精”破案会战中,各地共侦破案件120起,抓获涉案人员980多名,查获大批“瘦肉精”成品;广东侦办的5起塑化剂案件全部侦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沈阳公安机关组织打掉多处“问题豆芽”黑窝点,查获“问题豆芽”40余吨,刑事拘留非法加工人员12名。相关地方人民法院相继公开审理宣判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一批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监测和抽检力度不断加大。农业部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普查,实施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瘦肉精”、水产品和生鲜乳等6项监控计划,已基本覆盖主要产区、销区和大宗农产品品种。卫生部充实完善了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对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测。工商部门强化抽样检验与快速检测的结合,利用现有快速检测设施设备加大对工业染色剂、“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的检测,抽样检验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样本31711组。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风险监测,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截至目前,共对乳制品等42456个食品样品进行了风险监测;共抽检53804家食品生产企业的93993个样品,抽检2332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8078批次样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列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必检品种,进一步加大抽检力度。北京市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已设立3000个风险监测点,覆盖了各个环节共250余种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标准制度建设加快。卫生部公布了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覆盖普通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和食品用香料共2314种,规定了使用限量、范围和原则;新制定公布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填补了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方面的空白;公布了102项新的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局研究制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农业部目前正就195种农药在农产品和食品中的1828个最大残留限量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加快农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清理进程。正在抓紧起草《生猪及生猪产品瘦肉精监督管理规定》,将进一步完善“瘦肉精”监管工作制度。中国的监管力量不断强化。农业部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专门出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工商总局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基层执法水平。质检总局提出“一转变、五加强”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公安机关强化专业打击力量,其中,北京、重庆、辽宁、湖南等地公安机关成立了食品安全案件侦查队伍。各地区还探索了很多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的好方法,如甘肃在全省推行“一专三员”,(即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专干和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吉林省辽源市在乡、村、屯三级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进一步健全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有效强化了基层监管力量。

310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