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肪君绝缘体
上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是一种回购行为,在我国,除极个别情况下,这种行为极容易被认定为抽逃资金。按《公司法》规定,可以回购股份的有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法规定,上面第1种情况,应该再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第2、4种情况,应该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第3种情况,奖励职工回购股票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并且应该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也就是说公司不能长期持有回购股份无论出于什么目的的回购股份(包括注销资本),上市公司都应披露回购报告书并向证监会提交回购股份申请。呐,说说你回购的目的吧~证监会不给你发异议函你我喊你大爷...好,假设你说你回购股份用于注销,证监会手抖眼瞎,这样通过的可能性稍微比零大那么一丢丢,根据沪深两市《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当公司回购流通股达到一定比例,不具备上市资格将被实行退市.....退市后剩余的流通股,没收完的话就去三板继续收吧收完了等限售股那批股东解禁,继!续!收!等等!之前在回购报告书里回购目的不是说了要用于注销吗!上市公司的承诺事项哪怕你退市了也有法律效力喔!那只能注销股份...然后低于500w注册资本的时候...丧失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接下来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了..简单说:如果公司买自己的股票(不注销)是为了以更高 的价卖出去,那就涉嫌股价操作,犯法的。在美国法上这样的回购会被宣布无效,在中国法上可能被判抽逃出资罪,而且可能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行使破产撤销权。
优质职业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