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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完美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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哒Q小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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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硬性要求。施工单位需要的是八大员,和建造师。对于造价工程师。可有可无

建筑法有关造价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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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yanhei

一级造价工程师是目前建筑领域含金量比较高的证书,而且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岗位配备造价工程师,所以有很多需要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单位。一级造价工程师的覆盖范围非常广,几乎涵盖整个工程,所以总体来说市场需求量很大。而且虽然近几年报名人数有所增长,但是通过率却不高,仍然没有改变一级造价工程师需求量居高不下的现状,所以一级造价师的含金量还是很高的,发展前景也很好。随着建筑市场越来越规范,现直接明确公职人员在企业注册属行为,清理范围很大,明年造价工程师将出现很大的缺口。造价师未来将取代职称体系,这样造价师不但是注册证书,也是能力的体现。注意事项: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筑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所以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还是很有发展前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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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糖丸子

近日,住建部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6号部令进行了修订。并在官网发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这次修订,增加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条款。明确过程结算的内容,规定过程结算开展的基本流程和时限要求,提出不得以未完成政府审计作为延期结算的理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的期限应有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编制人和审核人分别签字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意味着施工单位也必须配置注册造价工程师,预计最少是一造一个,二造一个!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154 评论(12)

小可爱mmd22

施工单位基本不需要用的,偶然投标时用一下造价师章。施工企业需要造价人员,用来投标、变更、结算计算工程量工程款,他们对造价人员的水平能力有要求,对资格证却没有什么要求。即使你有造价师证,编制造价报告,人家建设单位也会重新核算,最终结算时,也会请造价咨询单位出报告。所以对施工单位而言,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没有大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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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当5188

二级造价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工作单位,在下列工程造价业务范围内执业: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2、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或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3、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4、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5、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6、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7、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事项。二级造价工程师必须持证执业,承担与本人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发展前景一、补充市场空缺造价员证取消,一造持证人数量较少,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且一级造价师的报考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比较长,有一部分工作年限不足的小伙伴也没办法考,而二级造价师的要求相对一级造价师来说就比较低,因此可以给更多人一个考证的机会。二、考试难度低二级造价师2019年才开始举办,今年是开展的第二年,按照建工类其他考试规律预测,刚开展的考试头几年难度都不会太大,再加上有19年的部分考题和资料可以作为参考,通过率应该不会低。三、证书含量高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造价师证书;造价师证书已经成为工程领域进阶进步的通行证。四、证书即职称造价工程师纳入准入类执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证书当职称用,取得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则可认定为具备中级、初级工程师职称。五、福利待遇好持有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收入十分可观,职业发展属于上升型,可做长远发展,工资架构:工资+证书费用+津贴+提成+其他收入。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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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本色计

2018年3月1日,国标(GB/T51262-2017)《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实施,该国标中有很多强制性标准,必将对我国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带来重大及深远的影响。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为出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施工承包纠纷司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该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工程造价及鉴定的条款占百分之四十的比重,是之前的法律或司法解释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为帮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建设工程律师、建筑施工企业掌握国标(GB/T51262-2017)《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中的要点、难点,尤其重点学习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款。以及《施工承包纠纷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工程造价及鉴定条款,结合其他司法解释和法律法规以具体案例的形式对其进行整体剖析。定于11月28-30日和12月28-30日 分别在北京市和杭州市召开。本次培训由参与国标(GB/T51262-2017)《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起草工作的资深造价工程师、专业律师担任主讲师。现将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一)解读《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要点1.总则相关问题的解读;2.术语相关问题的解读;3.基本规定相关问题的解读;4.鉴定依据相关问题的解读;5.鉴定相关问题的解读;6.鉴定意见书相关问题的解读;7.档案管理相关问题的解读;8.附录相关问题的解读。(二)典型造价鉴定案例解析1.案例一:承发包人均提出解除施工合同的纠纷;2.案例二:固定总价的在建工程如何结算的纠纷;3.案例三:劳务合同中费用是否包含辅材的纠纷;4.案例四:工程变更如何鉴定价款而纠起的纠纷;5.案例五:数份承包合同而如何确定计价的纠纷。(三)《司法解释(二)》有关造价鉴定条款亮点及案例1.鉴定单位应使用质证过的材料进行鉴定及案例解析;2.鉴定人严格按鉴定范围和事项进行鉴定及案例解析;3.鉴定单位不得对法律问题有倾向性意见及案例解析;4.完善鉴定意见的方法应更加明确而周延及案例解析;5.明确未竣工工程仍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及案例解析;6.只要经过招投标行为就应遵守招标合意及案例解析;7.备案合同与招标文件应以招标文件为准及案例解析;8.诉前已对价款鉴定或合意不得申请鉴定及案例解析;9.行使优先受偿权必须经过前置催告程序及案例解析;10.明确不得以质量问题抗辩合同价款之诉及案例解析。(四)工程造价鉴定非诉法律服务的要点介绍1.收集证据并测算结果后分析诉讼风险;2.审核鉴定范围使之与诉讼请求相一致;3.确定提交鉴定资料使符合证据的要件;4.提交法律意见书并测定工程造价结果;5.全面跟踪造价鉴定全过程并提出意见;6.从法律专业角度对初稿提出相应异议;7.就实体和程序在法庭上提出质证意见;8.以质证情况就报告问题提交代理意见。二、参会对象 各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建设工程律师事务所、地方造价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员;各房地产、监理、项目管理等单位从事概预算、工程造价、基建、法律、市场经营、合同、审计的相关工作人员;各中、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等。三、培训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28日-30日(28日为报到日)地点:北京市2017年12月28日-30日(28日为报到日)地点:杭州市四、培训费用会员费用:200元/人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非会员费用:236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专家费,上课两天的中餐,其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五、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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