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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曦0518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广西工程造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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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特宁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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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第三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自治区和设区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第四条 本自治区实行统一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的消耗量标准(定额)、计价规则等计价依据。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修订计价依据时,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计价依据应当向社会公开。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工程造价相关资料,公布建设工程费率、施工企业平均利润率、工程造价平均指数和材料价格变化趋势等造价信息,为各类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提供参考。  设区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月采集、整理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公布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集工程造价相关资料时,建设工程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等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第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和发布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规范,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分析、处理、传输和再利用提供电子数据标准。第七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工程预算控制价),应当按照自治区发布的计价依据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造价信息进行编制。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参照前款的规定进行编制。第八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执行投资估算或者设计概算。投资估算或者设计概算改变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还应当执行财政管理方面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第九条 实行无标底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 7日前公布。第十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第十一条 依法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格应当按照中标价格确定,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依法不需招标的建设工程,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依据建设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协商确定工程合同价。第十二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因设计变更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单项工程造价超过批准限额的,发包单位应当将设计变更方案以及相应造价文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经确认调增或者调减的工程变更价款应当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或者核减。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确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查一次。发包人、承包人对审查报告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解决,也可以直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负责结算审查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于工程结算报告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结算备案情况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通报;逾期不备案的,责令限期备案。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计价活动,应当接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文件,应当由执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无执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单位可以由建设工程造价员签名并加盖造价员专用章;招标标底(或者工程预算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审查和工程造价鉴定文件必须由执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单位和负责编制的执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及建设工程造价员,对其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工程造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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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迹墨迹小蜗牛

【导语】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5市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通过试点,制定适应市场化要求的计价依据体系及评标办法,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定价的工程造价形成机制;推行过程结算,逐步解决工程结算难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1、试行取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的规定,同时,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费用构成改为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全费用综合单价。2、政府发布的定额及信息价仅作为国有投资项目的计价参考,引导国有投资项目参照政府发布的定额及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询价编制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及招标控制价;3、研究制定工程造价数据采集和数据交换标准,研发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系统,建立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信息共享机制;4、构建多元化的造价信息服务方式供市场主体选择,鼓励市场主体自主询价;5、在试点项目中采取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中标的评分办法和高额合同履约担保制度;6、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从技术及管理层面逐步解决工程结算难的问题;7、完成试点工作总结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以上就是广西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内容,希望广西的造价工程师们能够关注起来,积极投身到相关事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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