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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塞小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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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锅饭饭饭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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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况划分。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动火审批程序: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焊工动火证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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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美克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拓展资料1、特级动火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所谓特殊危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绝对危险,必须坚决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特级动火的作业一般是指在装置、厂房内包括设备、管道上的作业。凡是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理特级动火证。2、一级动火是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作业。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是指生产、储存、装卸、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区、贮罐区、库房等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其区域为30m半径的范围,所以,凡是在这30m范围内的动火,均应办理一级动火证。3、二级动火是指特级动火及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即指化工厂区内除一级和特级动火区域外的动火和其他单位的丙类火灾危险场所范围内的动火。凡是在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均应办理二级动火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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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mary6401

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况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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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啃丸子:)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的有效期是8小时;二级动火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1、什么是动火证?简单通俗易懂的来说就是,施工工地需要用到火,工地上需要有相关批准文件才能操作,相关部门颁发了证书才可以施工的,所以就叫动火证。2、动火证的办理动火证由动火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办理。其安全措施由动火所在单位提出,属施工方面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落实,属生产方面的由生产单位给予安排。 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管架上动火,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经所在区域生产单位审查安全措施。3、动火证的使用焊割人员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一证不准多用和重复使用。动火人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应拒绝动火。如果作业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焊割动火。并重新落实安全措施。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1、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由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主管领_导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并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一天,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动火。(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贮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水等场所;(6)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2、二级动火作业应由施工管理人员在四天前提出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地主管领导_审批后,方可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3)在外墙、电梯井、洞孔等部位,垂直穿到底及登高焊、割作业。3、三级动火作业除上列以外,其余场所均为三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班组长在动火前三天提出申请,报项目防_火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动火。法律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年来电气焊动火作业引发事故情况的通报》 第二条 不落实动火制度,不采取防护措施,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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