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小贝尔
蝶澈0825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这里需要注意几点:1.必须是首套住房贷款,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2.住房贷款利息加计扣除和住房租金不能同时享受,只能选择一个项目。3.住房贷款利息加计扣除是采取标准定额扣除,每月1000元,与你贷款利息没有直接关联,只要您在还款期即可。4.住房贷款利息加计扣除可以由您本人扣除,也可以由您配偶扣除,还可以约定双方一起扣,但各自只能按标准的50%加计扣除。5.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月工资4000多;尚未超过减除费用5000元,是否选择住房贷款利息加计扣除并无实际影响,如果您的配偶收入较高,可以选择由您配偶进行加计扣除。这也是正确的节税措施。
屁界的战斗猪
那么如何以住房贷款利息抵税呢?以原3500元起征点为例,为以下计算方式(具体以个税出台后政策为准,仅供参考):例如:每月工资为10000元,首先扣除18.5%“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社保10.5%、公积金8%),小计1850元;个税纳税基数则为8150元,按3500元起征点计算,累进税率,原个税方案下需缴税375元。在新的个税方案下,每月工资为10000元,照样扣除1850元的五险一金。如果有100万元房贷,1.1倍利率、按揭20年每月则还款为6816.89元,其中每月按揭还款中的利息为2600元左右。此时,个税纳税基数则为”工资10000元-五险一金1850元-房贷利息2600元=5550元“。此时,在新的个税方案下每月需缴纳的个税已经不到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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