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32

闪电小白猫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苏州健康管理师落户条件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南京爱华会务

已采纳
你可以自己报考呀 应该在卫生网上就可以查到相关信息。

苏州健康管理师落户条件

283 评论(13)

护手霜adb

2017年苏州市积分落户政策:积分落户可享受哪些福利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待遇。适用地区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适用人群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计分标准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一基础分: 个人基本情况、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居住情况个人基本情况积分1. 年龄。得分标准: 18 周岁以上至 40 周岁以下人员为 10 分。2. 文化程度得分。大专(高职)30分大学本科60分硕士研究生200分博士研究生4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 不累加计分。(继续教育、学历提升权威机构--方舟教育,全国免费热线:400-040-9100、企业QQ:800-008-228)3.职称 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3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50分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10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300分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 不累加计分。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得分标准: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 1 个月, 加 5 分; 累计总分不超过 500 分。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 5 分, 累计总分不超过 50 分。居住情况积分1. 房产情况。拥有且居住房产面积>=75㎡60分超过75㎡的每增加25 ㎡加20分2. 办理居住证年限。得分标准: 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 1 年加 30 分, 最高分限 300 分。二附加分:计划生育情况、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情况得分标准: 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出具有效证明的, 加100 分。发明创造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计入苏州市授权数据内的第一发明人30分/件(可累计计分)申请积分管理当年度获得授权并计入我市授权数据内的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的第一发明人10分/件,累计最高不超过60分表彰奖励获得区党委、政府及区部、委、办、局表彰奖励10分/次获得市委、市政府及市部、委、办、局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20分/次获得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40分/次在苏州市有见义勇为行为奖励每满200元,加5分获得国家级比赛前3名奖励加100分获得全国前8名、江苏省级比赛前3名奖励40分/次全国前16名和江苏省级前8名30分/次获得苏州市级比赛前3名奖励20分/次获得苏州市区级比赛前3名奖励10分社会贡献得分标准: 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 按以下标准计分:在苏州市区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服务时间满24小时5分(一星级10分,二星级20分,三星级30分,四星级40分,五星级50分)个人在苏州市区捐赠每满2000元5分在苏州市参加无偿献血,每捐献全血200毫升5分在苏州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10分在苏州市实现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由其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80分在苏州市区从事环境卫生等特殊公益性岗位30分在苏州市区参加义警10分投资纳税在苏州市区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20分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30分个人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5分在苏州市区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赁户,按年提供承租房承租合同和全年发票每年度加10分公共卫生学龄前随迁子女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并纳入苏州市区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10分~6岁儿童及其母亲在苏州市区接受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务,并持有苏州市母婴保健卡10分在苏州市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分按申请积分管理时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5分三扣减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失信行为办理条件:1、已纳入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2、在苏州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最低标准,人均住房面积大于或等于18平方米;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办理流程:1、申请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其居住地区、街道(镇)积分管理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2、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统一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入户指标数”和下半年“入户指标数;3、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公安部门确认后,在苏州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注: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本次积分资格。4、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应于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5、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3个月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和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6、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注: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后,其积分管理自动终止。办理地点: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重要时间点:申请时间点: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指标数量公布时间点: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入户名额公示: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

357 评论(10)

一天五吨饭

2021苏州积分落户政策:《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四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和指标解释,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健康五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违规和其他行为二项内容。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具体如下:一、基础分(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文化程度+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兵役情况+对口扶贫得分。1.文化程度得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100分;博士研究生为2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2.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2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为30分;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为6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为100分。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3.兵役情况。得分标准:军队退役人员为30分。4.对口扶贫。得分标准:苏州市对口扶贫地区户籍人员为10分。(二)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其中南京市的加分仅限积分落户)。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居住年限得分。1.房产情况。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拥有住宅类自有产权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的为50分,75m2以上的每增加10m2加5分;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算,总分不超过100分。2.居住年限。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申请在苏州市积分落户的,在南京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居住年限以2011年4月1日以来,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为准。二、附加分(一)发明创造。得分标准:1.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计入苏州市授权数据内的第一发明人加30分/件,多项发明创造可以累计计分。2.申请积分管理近一年内获得授权并计入我市授权数据内的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的第一发明人加10分/件,总分不超过60分。(二)表彰奖励。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按以下标准计分:1.获得县级市(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及市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0分,总分不超过30分。2.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0分,总分不超过60分。3.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中央、国务院的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40分,总分不超过120分。4.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60分,总分不超过180分。5.体育比赛奖励:获得全运会前8名、全国锦标赛前3名的,加100分;获得全国锦标赛4~8名、江苏省运会、江苏省智力运动会前3名的,每次加40分;获得江苏省运会、江苏省智力运动会4~8名、江苏省锦标赛前3名的,每次加30分;获得江苏省锦标赛4~8名、苏州市市运会前3名的,每次加20分。以上加分,集体项目参照个人项目计分;优先统计分值高的奖励,个人所获各级各类比赛成绩的得分累计总分不超过100分。6.在苏州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奖励每满200元,加5分。(三)社会贡献。得分标准: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按以下标准计分:1.在苏州市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当年度服务时间满2小时加5分,服务时间满24小时加10分;达到一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小时)加20分,达到二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300小时)加30分,达到三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600小时)加50分,达到四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0小时)加70分,达到五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500小时)加100分,以最高分计分。2.个人在苏州市捐赠每满2000元加5分,总分不超过30分。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使用财政捐赠票据的基金会、红十字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3.在苏州市参加无偿献血,累计每捐献全血200毫升加5分,每捐献机采血小板0.5个治疗量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互助献血不计分。4.在苏州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的加5分,成功捐献的加100分。5.在苏州市实现捐献遗体(或者器官、角膜),由其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加80分。6.按照相关规定,在苏州市从事环境卫生、消防、护理、殡仪服务、保安、公交驾驶、民办教育等特殊艰苦行业一年以上(含一年)时间的,加100分。(四)投资纳税。得分标准:1.在苏州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加20分;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加30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60分。2.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个人近三年实际净入库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500元加5分;个人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经营按其个人所占投资份额分割计算)近三年实际净入库税款(包括附加费)每满1万元加5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100分。3.在苏州市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赁户,按年提供近三年(连续12个月以上为一年)房租合同和全年发票的,每年度加5分;按年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每年度加5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30分。(五)卫生健康。得分标准:1.0~6岁儿童及其母亲在苏州市接受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务,并持有苏州市母婴保健卡(册),加10分;如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接受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再加10分。2.学龄前随迁子女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并纳入苏州市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加10分。同时完成相应年龄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程序规定的疫苗接种(预防接种禁忌症除外),再加10分。3.在苏州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加10分。三、扣减分(仅限积分落户)(一)违法违规。减分标准:1.一年内在苏州市因违反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劳动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工商、税收、住房公积金、旅游、环保和消防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每次扣50分。2.近五年内受过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每次扣100分。3.近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每次扣200分。(二)其他行为。减分标准:1.一年内在苏州市因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每起扣30分。存在非正常户或者欠税信息的,每项扣30分。2.在本市存在恶意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行为的,每次违规扣30分;单位欠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代表人扣30分;单位不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代表人扣30分;单位一年内因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法定代表人扣50分。3.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每次扣50分。4.在本市用人单位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代表人扣50分。5.近五年内在积分管理申请中故意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每次扣200分。四、指标解释(一)文化程度指标:依据学历证书或者学历验证证明。(二)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指标:依据技能人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证书验证材料;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资格证书,并提供职称评审表或者考试合格登记表或者职称批复文件。(三)兵役情况指标:依据军队颁发的退出现役证件。(四)参加社会保障情况指标:依据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者社会保障卡。(五)房产情况指标:依据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备案证件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件。(六)发明创造指标:依据专利证书。(七)表彰奖励指标:依据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者相关表彰文件以及受本市、县级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文件、证件。(八)社会贡献指标:依据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献血证;采样或者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直系亲属捐献遗体(或者器官、角膜)证书;从事特殊艰苦行业证件。(九)投资纳税指标:依据营业执照副本、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入库证明,办理经营实体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不含“三证合一”纳税人)。(十)卫生健康指标:依据儿童预防接种证及《苏州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母婴保健卡(册)、居民健康档案材料。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四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和指标解释,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健康五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违规和其他行为二项内容。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具体如下:一、基础分(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文化程度+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称资格+兵役情况+对口扶贫得分。1.文化程度。得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100分;博士研究生为2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2.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2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为30分;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为6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为100分。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3.兵役情况。得分标准:军队退役人员为30分。4.对口扶贫。得分标准:苏州市对口扶贫地区户籍人员为10分。(二)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其中南京市的加分仅限积分落户)。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居住年限得分。1.房产情况。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拥有住宅类自有产权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的为50分,75m2以上的每增加10m2加5分;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算,总分不超过100分。2.居住年限。得标准:在苏州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申请在苏州市积分落户的,在南京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居住年限以2011年4月1日以来,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为准。二、附加分(一)发明创造。得分标准:1.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计入苏州市授权数据内的第一发明人加30分/件,多项发明创造可以累计计分。2.申请积分管理近一年内获得授权并计入我市授权数据内的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的第一发明人加10分/件,总分不超过60分。(二)表彰奖励。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按以下标准计分:1.获得县级市(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及市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0分,总分不超过30分。2.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0分,总分不超过60分。3.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中央、国务院的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40分,总分不超过120分。4.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60分,总分不超过180分。5.体育比赛奖励:获得全运会前8名、全国锦标赛前3名的,加100分;获得全国锦标赛4~8名、江苏省运会、江苏省智力运动会前3名的,每次加40分;获得江苏省运会、江苏省智力运动会4~8名、江苏省锦标赛前3名的,每次加30分;获得江苏省锦标赛4~8名、苏州市市运会前3名的,每次加20分。以上加分,集体项目参照个人项目计分;优先统计分值高的奖励,个人所获各级各类比赛成绩的得分累计总分不超过100分。6.在苏州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奖励每满200元,加5分。(三)社会贡献。得分标准: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按以下标准计分:1.在苏州市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当年度服务时间满2小时加5分,服务时间满24小时加10分;达到一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小时)加20分,达到二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300小时)加30分,达到三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600小时)加50分,达到四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0小时)加70分,达到五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500小时)加100分,以最高分计分。2.个人在苏州市捐赠每满2000元加5分,总分不超过30分。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使用财政捐赠票据的基金会、红十字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3.在苏州市参加无偿献血,累计每捐献全血200毫升加5分,每捐献机采血小板0.5个治疗量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互助献血不计分。4.在苏州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的加5分,成功捐献的加100分。5.在苏州市实现捐献遗体(或者器官、角膜),由其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加80分。6.按照相关规定,在苏州市从事环境卫生、消防、护理、殡仪服务、保安、公交驾驶、民办教育等特殊艰苦行业一年以上(含一年)时间的,加100分。(四)投资纳税。得分标准:1.在苏州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加20分;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加30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60分。2.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个人近三年实际净入库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500元加5分;个人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经营按其个人所占投资份额分割计算)近三年实际净入库税款(包括附加费)每满1万元加5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100分。3.在苏州市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赁户,按年提供近三年(连续12个月以上为一年)房租合同和全年发票的,每年度加5分;按年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每年度加5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30分。(五)卫生健康。得分标准:1.0~6岁儿童及其母亲在苏州市接受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务,并持有苏州市母婴保健卡(册),加10分;如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接受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再加10分。2.学龄前随迁子女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并纳入苏州市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加10分。同时完成相应年龄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程序规定的疫苗接种(预防接种禁忌症除外),再加10分。3.在苏州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加10分。三、扣减分(仅限积分落户)(一)违法违规。减分标准:1.一年内在苏州市因违反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劳动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工商、税收、住房公积金、旅游、环保和消防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每次扣50分。2.近五年内受过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每次扣100分3.近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每次扣200分(二)其他行为。减分标准:1.一年内在苏州市因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每起扣30分。存在非正常户或者欠税信息的,每项扣30分。2.在本市存在恶意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行为的,每次违规扣30分;单位欠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代表人扣30分;单位不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代表人扣30分;单位一年内因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法定代表人扣50分。3.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每次扣50分。4.在本市用人单位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代表人扣50分。5.近五年内在积分管理申请中故意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每次扣200分。四、指标解释(一)文化程度指标:依据学历证书或者学历验证证明。(二)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指标:依据技能人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证书验证材料;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资格证书,并提供职称评审表或者考试合格登记表或者职称批复文件。(三)兵役情况指标:依据军队颁发的退出现役证件。(四)参加社会保障情况指标:依据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者社会保障卡。(五)房产情况指标:依据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备案证件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件。(六)发明创造指标:依据专利证书。(七)表彰奖励指标:依据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者相关表彰文件以及受本市、县级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文件、证件。(八)社会贡献指标:依据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献血证;采样或者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直系亲属捐献遗体(或者器官、角膜)证书;从事特殊艰苦行业证件。(九)投资纳税指标:依据营业执照副本、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入库证明,办理经营实体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不含“三证合一”纳税人)。(十)卫生健康指标:依据儿童预防接种证及《苏州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母婴保健卡(册)、居民健康档案材料。

305 评论(12)

无敌小天兵

健康管理师是从事个体和群体从营养和心理两方面健康的检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健康管理师是国家新增职业,前景很大。考取健康管理师推荐优路教育,优路教育将实干、创新的精神灌注于每一次进步,致力于带给学员更好的教学和服务品质。【点击在线咨询问题】健康管理师就业岗位:各级社区医院、疾控中心、医疗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公司、营养咨询公司、心理咨询机构、药店、制药公司、保健品公司、养生会所、养老院等。健康管理师:1、医疗单位评职称。2、一线城市积分落户。3、国家补贴2000-4920元不等。4、抵扣个人所得税3600。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健康管理师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前培训业务,其中建设工程类执业资格考前培训业务主要包括: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师/员、安全工程师/员、消防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招标师、环境影响评价师、工程合同管理师、绿色建筑(咨询)工程师、中级经济师、职称考试等;如今,优路教育已成为建设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领域的优秀机构。

349 评论(11)

Elena小妞仔

健康管理师目前不是卫健委组织全国考试。根据人社部《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文件 ,2021年起,健康管理师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不再是国家统一考试,而是各地区有鉴定资质的认证机构分别负责,证书样式也与2020年之前的不同。证书效用基本不变,国家技能人才官网查询验证,全国通用,取证后可领补贴(原标准),部分省份可以落户或者入学积分等。报考条件未变,依然是国家统一下发考评培训标准。三级健康管理师报考条件: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48 评论(14)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