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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 (一)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二)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三)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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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讲,投资经济(工商管理)专业符合报考一级建造师的条件。本来建造师就是符合报考条件后,那些专业根据自己的需要来挑选的。所以你朋友去注册,从规定上讲,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不排除个别地方,利用职权那个啥那个啥,这种事情见多了。实在不行的话到时候就找些中介机构去注册,他们有办法。另外,吊销不会用在这种环境中。这种情况说的最严重,也就是“不予注册”。吊销是在执业过程中严重违规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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