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的静静哈
小薰1988
入户珠海,目前有三种途径可以:1、暂住入户:一是取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二是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下,四是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五是最近在本市连续暂住满五年以上且在本市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社会保险金。2、投靠入户: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3个条件之一,准予迁入户口。一是结婚满5年的配偶。二是户口在外地且未满18周岁的子女,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父亲或母亲落户的。三是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生活的父母亲,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子女落户的。3、公司入户: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入户:一是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年纳税每20万元可申请1人入户,最多可申请3人入户;二是其他私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50万元以上,最近3年纳税累计200万以上,可以申请3人或3人以下入户。(上述企业人员入户,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例:一必须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者在该企业工作3年以上、并已在该企业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金的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二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希望可以帮到你,另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花钱找关系买了!
风荷丽景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条件: 户口在外地且未满18岁的子女,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父亲或母亲落户的,可申请办理随父或随母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 1、子女的《户口簿》; 2、按规定签发的、项目填写齐全完整的《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有涂改的必须盖发证机关的印章)。 3、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父母双方的项目填写齐全完整的《结婚证》。 5、迁入地街道或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无违法生育(含无违法收养子女)记录证明。 6、16周岁以上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长期在外地暂住的必须同时提供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无严重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领取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入户申请表》,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业务登记表》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被投靠方《户口本》、原《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可就地报失)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其市外户口的父母,可申请投靠子女迁移户口 所需材料: 1、基本资料:投靠方和被投靠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关系证明资料。提供下列3种资料之一均可: (1)投靠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需标注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2)规范填写的被投靠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 (3)确实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可提供县级以上公证部门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需标注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3、无违法生育记录资料(含无违法收养子女记录资料)。通过以下3种方式之一提交均可: (1)申请人在《入户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并亲笔注明“已知悉发函核查事宜,核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由市公安局统一发函到市卫计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计划生育情况。温馨提示:发函卫计局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核查结果有3种,①无违法生育记录的、录入后按时限审核办理,②有违法生育(含违法收养子女)记录的、录入后审核结果为不同意,③无法核查的,仍需申请人配合计生部门,直至有核查结果后再办理。 (2)提交迁入地街道或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生育(含无违法收养子女)记录证明。 (3)提交独生子女证,但需申请人计划生育现管辖部门(街道办或镇以上计生部门)认定该独生子女证是否仍有效。认定方式,可在独生子女证上签署“此证记载情况至今有效”意见和日期后盖章认定,或对该独生子女证专门出具认定说明。其中,如果认定的部门与独生子女证签发部门不一致的,需由申请人计划生育现管辖部门说明独生子女证“原签发部门因合并、更名等原因,现由我计生部门管辖,该证件有效”后签署日期盖章认定。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省内一站式迁移户口除外)、被投靠方《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可就地报失)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3、人才引进政策:十类人才可直接入户。 1.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2.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3.获得珠海市级或经珠海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4.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5.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8.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 9.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0.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 ①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珠海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45周岁以下、高级工在40周岁以下; ②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 ③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 ④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
A这点小事
珠海积分入户政策已正式取消,有哪些珠海户籍新政策可以申请迁入珠海呢?一、人才入户。(实施时间:2017年3月1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类别),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二)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三)获得珠海市级或经我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四)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七)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八)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 (九)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 1.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我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45周岁以下、高级工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 3.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 4.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 二、直系亲属投靠(已于2017年1月正式实施)(1)珠海2017年父母投靠子女政策,调整前需要父亲满60岁、母亲满55岁且身边无子女,调整后对父母的年龄及身边有无子女不再限制。(2)珠海夫妻投靠政策(2017),调整前需要结婚满5年,调整后取消婚龄限制。 三、增加基本条件入户渠道,社保及居住时间满五年可申请入户(政策制订中,实施时间未公布)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我市常住户口。此项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意在将长期在珠海工作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口有序转为户籍人口。入户的具体条件,将由市公安局会同市人社、住规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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