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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咖啡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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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顾名思义就是权利人对物享有的权利。在法律上,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财产性权利。民法上的物不同于现实生活上的物。民法上的物指在事实上、法律上能供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物权法是民法典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民法典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是民法典关于财产归属和利用的法律制度。 物权法的基本内容是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规定物权法的总则,就是物权法的一般性问题,对物权法的基本问题做出基础性的规定。第二部分,规定的是所有权,对所有权问题做出具体规定。这一部分主要解决的是财产的归属问题,当然也有利用的问题。第三部分,就是用益物权,这一部分主要规定的是财产的利用问题,是合法利用他人的财产创造财富,即在他人所有的财产上,设立财产用益的权利。第四部分,规定的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也是财产的利用问题,但是与用益物权相比较,利用的方式不同,方法也不同,主要是利用财产对债权进行担保。第五部分,占有。

中级经济师物权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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哆啦爱梅

物权就是对财产的一种支配权,确定财产的归宿和利用。《物权法》就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保护财产的基本法。《物权法》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谁是物的主人,二是物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三是当物权受到侵犯时应该怎样保护。《物权法》是具有非常鲜明的中国特色的,其主要针对的也是我们现在特有的、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时代背景。在这种转轨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社会问题,比如在重工化、城市化、国际化等的目标过程中,农民耕地被占用、城市拆迁矛盾引发的利益侵占、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小区车位、绿地权属问题等等,《物权法》中对此都有涉及。 以前我们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产生冲突时,一般都要求个人服从大局,私权服从公权,这是我国的传统做法,也是道德层面上的规范,但这毕竟不是法律。产权清晰是一个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产权清晰,才能鼓励公民创造财富,这就是“有恒产者有恒心”。我们在宪法中虽然有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文,但在我国宪法是不能作为起诉的依据的,《物权法》就是把这个原则加以可操作性的细化,当私有财产受到侵犯时可以作为起诉的依据,呼应了宪法的原则性规定,也使得社会中存在的很多财产冲突问题有了解决的法律依据。就江苏来说,以前也有不少因为城镇拆迁、小区停车位产权不明晰等引发的矛盾、官司等等,也存在很多扯皮事件,今后都可以依法解决。此外,《物权法》不但保护私有财产,也对国有财产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对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界定,这样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企业的经营层会预期到自己的法律责任,有效预防灰色操作,对国企改制规范化也是一种引导。 我国的物权体系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法律专家层面的讨论则聚焦在如何使得《物权法》更加普及化、通俗化。制定《物权法》还有个非常重大的意义,就是意味着我国的人权保障水平达到了更高的层次。自由权、生命权和私有财产权是国际公认的公民的三项基本人权,西方国家的法典中很早就有类似的物权法律,像欧洲有“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谚语,就是说我的房子再破旧也是我的私有财产,就是国王未得准许也不得入内。而国外对于我们在财产保护上的法律不完善也曾有非议。我国现在制定《物权法》,将保护人权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法律制度也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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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ury211

物权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1、总则部分,包括:基本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2、所有权: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3、用益物权:一般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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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桃红茶

关于动产和不动产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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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hara0125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地役权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五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六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十七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十八章 留置权 第五编 占有 第十九章 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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