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后哒晴天
周某某先生
通常情况下,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一般可以使用以下的三种税收制度:1、查账征收的税款;2、定期定额征收;3、核定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通常会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甜甜婉儿
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税。 办理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时不交税,经营时需依法纳税。 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一、查账征收的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有: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小小小雨桐
回答 亲,您好,请您更具体描述一下您的问题,跟老师详细讲讲,这样老师才能更好的帮到您。 亲~您好,根据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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