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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ode12345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中级经济师债权人的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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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志做渔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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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不能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权利哦

中级经济师债权人的代位权

343 评论(8)

sunnyredzqqq

债权人代位权司法解释是: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券的一种保护制度,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设立的。它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不管第三人是否有针对这一问题的约定,都不影响它的实施。它在某种意义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而是为了保全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更多关于债权人代位权司法解释是什么,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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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生168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3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之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比如A欠B一万, B欠C一万,债务都已经到期,B说没钱还C,但是又不向A索要A欠他的一万, 这时C就可以直接向A要求:欠B的一万直接支付给自己,不用支付给B了。扩展资料: 结合我国民法的权利类型,以下权利可以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1、债权:包括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所生之债权、侵权行为产生之债权等;2、物权: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3、形成权:如选择之债的选择权、买回权、低销权等;4、代位权:如果债务人本人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享有代位权,但怠于行使该权利,从而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同样该代位权也可以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5、诉讼法上的权利或公法上的权利:如中断诉讼时效的权利、代位提起诉讼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和各种登记请求权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权人的代位权

199 评论(10)

haozai4130

打个比方,你的朋友甲欠你1万块钱,已经到了还款期,但他不还。可是甲的朋友乙欠甲2万,也已经到了还款期,但是甲没有问乙要,这时,你就可以要求乙向你支付一万元。(如果乙只欠甲5000,你只可以要5000,剩下的有甲支付)

240 评论(8)

小熊加旺旺

代位求偿权的具体范围在不同法律中规定是不一样的,比如上市法律中的海商法,保险法中的一些情况的规定,但最大范围也是以代位权人自己享有的权利为限

174 评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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