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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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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狸露宝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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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材: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2)第五章:相关法律法规。(3)第4节:招标投标法。

造价师第四章案例

84 评论(8)

大碗碗儿

没找到你说的题在哪。但是按照你的这个列式,113万是工程中实际支付款项的话,就没有问题的。第三、第四月,将材料预付款扣除。你可以这样的逻辑就比较简单:假设二十万没有付,而是在第三第四个月,给的。预付款也是工程款的一部分。

328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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