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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蛋love祺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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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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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您好,首先,在目前中国公司的组织结构下,通常只有国有企业才设立这个职位。该职位的角色类似于首席运营官(注意,它不是首席执行官)。它属于高级管理人员。说实话不是很有力,但在国有企业中已经处于很高的水平。例如,在局级单位,总经济师的级别就是副局级。在工作职责方面,主要负责:1、统一组织、领导和计划公司的项目成本管理,以强有力的成本管理责任保证体系确保项目预算制造成本的实现。2、对公司所有项目的成本效益负领导责任。从工程招标到工程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对公司、物资公司、工程合作公司相关责任部门(招标、合同、财务、资金、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产部)的成本管理工作提供具体指导和帮助,监督检查上述部门和单位的管理力度和效果。定期组织召开项目成本管理研讨会,揭露成本管理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方案,及时组织好管理经验交流。总经济师是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属于企业的高级管理岗位,即高层领导岗位,对企业的发展和经营决策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研究其定位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总经济师是总经理经营活动的参谋长。一个企业所设的三总师,分别是经营活动工程技术、财务管理各方面的总参谋,而以总经济师为主导的经营活动,其涉及面广、影响之大远非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所能比拟。所以,就一定意义来讲,它是企业总经理的第一参谋长,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导参谋。2、是企业管理的总设计师。企业管理包括计划、生产、技术、设备、质量、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物资供应、营销、财务等内容,只有总经济师应该而又有能力把各项管理有机地综合在一起,并使之减少内耗,扩大积极因素,为企业始终保持轨道上良性运转而努力工作。同时,他也肩负着定期、不定期对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作好准备工作和主讲工作,并为正确评价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提出主导性意见和建议。

水电十四局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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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zy520520

中级经济师的报名正如火如荼,有的在听朋友或者同学的介绍后才来学习这门课程的。但是对经济师的了解也只是仅限于百度,事实上经济师是什么,考完经济师能干什么,脑海中还是对其没有很清晰的印象。其实千万不要因为经济师不出名就小瞧了它。中级经济师具体可以做什么工作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一般是对经济从业人员的考评之一,在获得经济师职称后享有了其国家规定的待遇。如果说会计师可能大家会比较熟悉,因为很多考生都从事会计行业,公司的正常运营都离不开会计,但是一说到经济师大家就没怎么听过了。经济师本来就很少单位才设置的岗位,第二经济师平常就很少有人才会听过,这样可能给大家错觉认为经济师只是一项很冷僻的学科,其实不然,早在1993年人事部下发的通知中,就规定了经济师考试制度,也是从那时起,经济师具体考试相关事务都是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部门负责。经济师在单位都是干什么呢?01投资公司决定投资某个项目时候,单位里的经济师就要开始做市场调查了,对调查结果对项目进行有关预测,并得出参考建议。02分析公司在某个项目的执行当中,经济师需要对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提供分析报告给公司以后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建议03拍卖等经济计划很多公司都有重要的经济计划,如对其他公司的收购等,政府的土地拍卖等。需要全程参与策划。04年度计划的制定与指导对企业的年度经济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指导,需要制定一些方法来指导公司完成生产和经营目标,对无效的经营和生产需要制止。总的来说,经济师一个拥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岗位。虽然我国经济一直稳定发展,但是国家环境的变化日益加剧!如何科学地管理和制定相关经济计划是每个公司必不可少且必须思考的问题。相信未来经济师会受到各行业越来越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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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汽水的小蜗牛

看你的领导安排了。才再多你心里也没底的。

338 评论(15)

全全英英

中国水电十四局属于央企,其中部分岗位是有编制的,但并不全部都是。如果已经应聘成功的话,可以咨询单位人事部门,自己的岗位是否有编制,如果没有编制的话是否属于合同工,以及工作的性质,时间,工资,假期,福利待遇等等,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组建于1954年,是世界500强企业(2019年第161名)——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重要骨干企业之一,是一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土石方工程、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对外工程承包经营及电力投资业务资质的国有大型综合建筑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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