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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进米缸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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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Car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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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珠海取合算

横琴经济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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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盐儿橙子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人才开发工作,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的人才规划、培养、引进、评价、流动、保障、激励和区域合作等人才开发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在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第三条 人才开发应当服务于科学发展,遵循人才优先、以用为本、高端引领和整体开发的原则。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开发体制。第五条 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才开发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人才开发工作。第六条 建立和完善人才开发工作协调机制,解决人才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对人才资源状况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编制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第八条 市政府应当把人才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提高人力资本投资占本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每年应当按照不少于当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百分之一建立人才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开发。第九条 市、区政府,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提供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人才公共服务,为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人才开发,为人才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服务。第十条 制定重大人才开发政策实行公开听证制度。  市、区政府,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人才开发工作的跟踪指导和专项督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重大人才开发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第十一条 人才开发工作应当纳入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实行人才开发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第十二条 市政府应当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人才开发工作。第二章 人才培养与引进第十三条 市、区政府,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质量,逐年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重、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的数量、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第十四条 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引进以下人才:  (一) 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二) 创新创业专业技术人才等专业技术人才;  (三) 技师和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  (四) 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等农村实用人才;  (五) 中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社会工作人才。  在各类人才队伍中重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国有资产管理、科技、教育、农业、民政、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各类人才培养工作。  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培训,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第十七条 市、区政府,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构建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学校和企业以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等形式开展人才培养,促进各类专业化人才培训机构发展。第十八条 在本市的高校应当结合人才需求实际,设置与本市需求相适应的专业;结合本市产业发展需要,建立技术研发机构,聚集和培养研发人才。  鼓励在本市的高校与产业集群、产业园区或者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和见习基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第十九条 市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鼓励博士后科研人员出站后继续留在本市发展。第二十条 鼓励社会组织开展相关行业人才需求调查和人才培训,对人才培训进行指导、督促和评估。第二十一条 市政府应当建立人才储备制度,实施青年后备人才培育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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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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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马桶去飞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前款所称社区服刑人员,是指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以及法律规定实行社区矫正的其他罪犯。第三条 社区矫正工作坚持惩罚犯罪与教育矫正相结合、专门部门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履行区人民政府的职责。第五条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公安、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承担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的部门,履行区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依法参与、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协助落实社区矫正措施。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第二章 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和场所第八条 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九条 区司法行政部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负责执行社区矫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适用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  (二)办理接收和解除社区矫正手续。  (三)组织和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和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  (五)组织和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适应性帮扶。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第十条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由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组成。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应当统一着装。  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第十二条 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由司法行政部门的公职人员担任,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  (二)社区矫正的入矫宣告和解矫宣告。  (三)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事项的审批。  (四)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奖惩。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由政府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或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接受委托的社会组织派出人员担任,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组织下,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第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公开招聘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的数量应当与社区服刑人员数量相适应。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数配比,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标准。  鼓励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优先招聘已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心理咨询师等资格的人员为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按其技术职称给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待遇。第十五条 鼓励志愿者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心理辅导、社会认知教育和技能培训。第十六条 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和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场所,设置电子监控室、法治教育室、报到室、档案室等,作为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管理教育帮扶的工作平台。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七条 区司法行政部门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监狱的委托,开展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的调查评估,及时向委托部门提交调查评估报告。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第十八条 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手续,指导司法所制定矫正方案,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司法所应当组织入矫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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