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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袁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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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杠豆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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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对可撤销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有如下限制:(《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所谓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法》第73、74、75条对此制度作出了规定。其主要特征在于:第一,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根据相对性规则,合同之债主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与第三人实施一定的行为致使债务人用于承担责任的财产减少或不增加,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时,法律为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允许债权人享有并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这两种权利的行使都会对第三人产生效力,此种现象可以看作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第二,合同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就是说,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完毕前,都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合同根本没有成立生效,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被撤销,则不能采取保全措施。第三,合同的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旨在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不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实施了不正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就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可见保全与违约责任是不同的。合同的保全不同于合同的担保。由于绝大多数担保形式在被担保的合同订立之时,或订立之后至履行之前就已确定,因此它极有利于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一旦成立,担保权人可以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占有担保人提供的财物,或对担保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或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这就为债务的履行或债权的实现提供了比较现实的物质基础。但是,在运用债的保全措施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对债权的保障作用不如担保方式那样重要。合同的担保通常必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担保权人才能行使其担保权。而保全的适用并不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合同保全与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不同的。所谓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而对当事人的财产和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它是程序法所规定的措施,一般都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合同的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它是通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而实现的。

合同保全制度中级经济师

355 评论(13)

vivianygefes

【导读】参加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除了需要进行《经济基础》的复习,还需要进行专业实务的备考,实务专业有10各科目,分别是工商、财税、农业、金融、保险、人力、旅游、运输、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作为2021参考考生,考试复习的依据自然就是考试大纲了,在新的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大纲没有出来之前,我们的参考大纲只能是202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在新大纲出来后,再进行对比分析,把变化的考点进行更为深入的复习,掌握考试的要点,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参考大纲——经济基础,接下来就具体来了解一下。考试目的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考试内容与要求第一部分 经济学基础 市场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理解市场需求、市场供给和均衡价格,运用市场基本理论分析市场需求、市场供给和市场价格之间关系。 消费者行为分析。理解经济人假设、预算约束和消费者均衡,掌握消费者偏好、预算约束、消费者均衡条件和需求曲线的推导、价格变动的效应,理解消费者行为理论,解释生活中的消费现象。 生产和成本理论。理解生产函数和成本函数,掌握生产者的组织形式、企业形成的理论,辨别成本函数的基本形式和短期成本函数各种曲线的基本形状和特征。 市场结构理论。理解市场结构和价格歧视,掌握市场结构和生产者决策理论,辨别不同类型市场结构及其生产者行为。 生产要素市场理论。理解生产者使用生产要素的原则,掌握生产要素市场理论基本内容,理解劳动供给曲线和均衡工资决定方法。 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理解资源配置原理、最优配置和帕累托最优状态,掌握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的基本理论,解释市场垄断、公共产品、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辨别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和措施。 国民收入核算和简单的宏观经济模型。理解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辨别国民收入核算方法,掌握消费、储蓄、投资、总需求和总供给等宏观经济基本理论,理解消费、储蓄、投资与国民收入之间关系。 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理论。理解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基本原理,理解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掌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 价格总水平和就业、失业。理解价格总水平、就业和失业、就业弹性系数。 国际贸易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辨别影响国际贸易规模和特征的因素,辨别政府对进出口贸易的调控和干预方式。第二部分 财 政 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理解公共物品、财政职能、现代财政制度,掌握公共选择理论和政府失灵的原因,理解政府经济活动范围、政府失灵的主要表现形式,理解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方向与主要任务。 财政支出。理解我国财政收支趋势,理解财政支出数据、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掌握财政支出的类型和衡量财政支出规模的指标,掌握财政支出规模增长的理论解释,辨别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原则和方法。 财政收入。理解财政收入、税收、财政集中度和宏观税负,掌握财政收入的形式及特征和税负转嫁的原理,理解我国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内容,辨别一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影响因素。 税收制度。掌握税制各要素,理解税收分类的基本方法,辨别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的基本特点,掌握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政府预算。理解政府预算,辨别我国不同机关的政府预算管理职权,掌握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制度和执行制度的主要内容、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主要内容。 财政管理体制。理解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掌握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内容、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内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内容,理解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内容。 财政政策。理解和掌握财政政策的功能与目标、财政政策的工具与类型、财政政策的乘数与时滞的基本内容,理解我国财政政策实践的基本经验。第三部分 货币与金融 货币供求与货币均衡。理解货币需求、货币需求量、社会融资规模、通货膨胀,掌握货币供求理论和货币均衡原理、西方货币需求理论、货币供给机制、货币均衡的基本原理。 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理解中央银行体制下的金融服务、货币政策、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掌握中央银行业务经营的特点、主要业务和中央银行独立性,分析货币政策目标与货币政策工具搭配使用的效果,理解我国中央银行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 商业银行与金融市场。理解金融市场、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掌握商业银行的运营与管理特点,分析金融市场主体的行为、金融市场各子市场之间的相互影响。 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理解金融风险、金融危机、金融监管,掌握金融监管的理论和金融监管体制和金融监管国际协调机制的主要内容。 对外金融关系与政策。理解汇率制度、国际储备,辨别对外金融关系与政策,掌握汇率决定与变动、国际储备及其管理、国际货币体系、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主要特点。第四部分 统 计 统计与统计数据。理解统计学、描述统计、推断统计、变量和数据,辨别数据和变量的类型,掌握统计学、描述统计、推断统计的基本原理,辨别统计数据的来源和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理解数据科学与大数据。 描述统计。理解数据特征测度,掌握集中趋势的测度指标、离散趋势的测度指标、分布形态的测度指标以及变量间关系的测度指标的计算方法,辨别常用测度数据。 抽样调查。理解概率抽样和非概率抽样,辨别抽样调查的一般步骤,掌握常用基本概率抽样方法的基本原理和适用场合,理解估计量的性质,掌握不放回简单随机抽样下均值估计量方差的估计方法和样本量的计算方法,辨别概率抽样中样本量的影响因素。 回归分析。理解回归模型、回归方程、回归系数,掌握最小二乘法的原理和估计方法,根据估计的回归方程进行回归系数分析,掌握决定系数以及回归模型的检验。 时间序列分析。辨别时间序列的分类,掌握时间序列的水平分析、速度分析、平滑预测方法。第五部分 会 计 会计概论。理解会计的目标,掌握会计要素及其确认计量的基本原则、会计的基本前提、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内容,理解会计法规的构成内容。 会计循环。理解会计确认的主要内容和确认标准,掌握会计记录的方法、复式记账法的原理、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辨别主要的账务处理程序类型和会计计量属性类型,掌握会计循环的主要环节,区分会计循环各环节主要会计工作。 会计报表。理解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掌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编制方法,辨别将不同会计项目按照会计报表编制要求进行填列的方法。 会计报表分析。理解会计报表分析的内容,掌握会计报表分析的基本方法,辨别会计报表分析中反映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 政府会计。理解政府会计的概念,掌握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和政府预算会计要素,辨别政府决算报告的概念与政府财务报告的概念。第六部分 法 律 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理解法律调整机制的基本原理,掌握我国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方式,辨别调整经济的主要法律的种类。 物权法律制度。理解物权法的基本内容,掌握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适用规则。 合同法律制度。理解合同、要约、承诺,掌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担保和保全、转让和变更的适用条件。 公司法律制度。理解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掌握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辨别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内容和公司设立、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的相关规定。 其他法律制度。理解专利、劳动合同,掌握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以上就是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参考大纲——经济基础,总共分为六个部分,大家可以逐部分进行认真复习,可以建立一个知识点框架图,同时也要关注考试报名相关资讯,尤其是中级经济师初次报考常见问题,一定要提前了解和关注起来,祝大家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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