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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皮小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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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庄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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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久了阿鲁卡近距离接触的话我就觉得我们这里没有什么情况

造价师培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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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heng 于 2011-8-12 14:39:20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致幕后造谣者的一封“感谢信”  首先,我们要对幕后造谣者致以由衷的感谢!没有你们长期以来自掏腰包为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进行免费宣传,没有你们绞尽脑汁地为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策划各种耸人听闻的谣言,没有你们发动枪手和网上发帖谩骂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我们不可能拥有今天的过千名忠实的学员客户。原因很简单,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本身教学和保过质量过硬,但是一直苦于推广经费不多,而你们坚持不懈地散布谣言,激发了全国一建,二建 造价,监理及执业医师等广大学员的好奇,这些学员在通过合作享受到了公司诚信经营及渠道过硬的服务,并一次性通过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考试后,最终都成了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的忠实客户。  如今,随着 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渠道和课程的进一步丰富,你们的攻击对象也从针对个人攻击和对公司的恶意攻击转向了采用学员式身份攻击,堪称与时俱进。 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除了一建 二建 造价监理 执业医师考试服务外,最近推出的学员可验证后报名渠道,针对的就是供学员通过验证来证明公司实力的渠道。你们如此主动、默契地配合推广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的最新渠道,真是让人惊喜。  在致谢的同时,我们也要提一些建议:  1、今后你们给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编新的谣言时,一定要用更专业的人员、更创新的手法。否则由于漏洞百出、手法老套,会严重影响你们作品的吸引力和可信度。你们辛辛苦苦编出来的故事很容易就露馅。“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也可换为“实力可以证明一切”  2、你们制作的谣言显然不止这两个,隔段时间才抛一个,未免让观众等得太久。还有什么更有想象力的成果,就请全抛出来吧,我们翘首以待。  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携全体员工和老师再次感谢!  分享到: | 转发到微评 | 回复 | 引用 回帖人:揭露骗子 影响力指数:0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8-12 16:53:18 跟帖回复: 沙发凯迪深圳城市子版开通北京日月新天培训中心不是骗子,光盘给你,题也给你,作弊器也给你,怎么是骗子,但光盘是骗人的,题也不准,作弊器也不好用,就是骗子,有本事你们把广告发到天涯论坛去,让大家给评论评论,你们不是骗子,全世界就没有骗子,你们可以找那个姓怀和我对质,回复 | 引用 回帖人:揭露骗子 影响力指数:0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8-12 17:55:50 跟帖回复: 第 3 楼北京日月新天培训中心不是骗子,光盘给你,题也给你,作弊器也给你,怎么是骗子,但光盘是骗人的,题也不准,作弊器也不好用,就是骗子,有本事你们把广告发到天涯论坛去,让大家给评论评论,你们不是骗子,全世界就没有骗子,你们可以找那个姓怀和我对质,回复 | 引用 回帖人:揭露骗子 影响力指数:0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8-12 18:07:07 跟帖回复: 第 4 楼你们既然有本事包过,何必再给作弊器,我可以把你们发给我的监理师的题发到网上,让今年参加考试点看一看,到底准不准回复 | 引用 回帖人:揭露骗子 影响力指数:0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8-12 18:08:38 跟帖回复: 第 5 楼收据也有,我到税务局举报你们偷税漏税回复 | 引用 回帖人:揭露骗子 影响力指数:0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8-12 18:08:41 跟帖回复: 第 6 楼收据也有,我到税务局举报你们偷税漏税回复 | 引用 回帖人:揭露骗子 影响力指数:0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8-12 18:11:05 跟帖回复: 第 7 楼我等你回复回复 | 引用 回帖人:揭露骗子 影响力指数:0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8-12 18:13:22 跟帖回复: 第 8 楼----- ----------------------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 --------------------------------  编号:LY- -  辅  导  协  议  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  2011年版  注册一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协议  甲方: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交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简介  本着友好合作,乙方报名参加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所举办的2011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前辅导培训班。经甲乙双方经交流协商,签定2011年注册监理工程师 考试培训协议,乙方参加甲方所提供的2011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培训后,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考生两年内未通过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的,甲方则退还乙方全部培训费用。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未通过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可向甲方要求来年免费重学  第二条:辅导项目费用  一、辅导项目及费用  培训项目:2011年注册监理工程师  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费用总计:¥ 12000(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二、支付方式  首付 ¥ 4000(肆千元整)  考试完毕后(五天内)付余款¥8000(捌千元整)  第三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收取乙方费用时可以应乙方要求出示相关票据证明;  2、 甲方为了保证培训内容不外泄在辅导期间要求乙方作出以下规定:  ① 乙方在参加甲方辅导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会场纪律等有关规定;  ② 乙方接受甲方的辅导必须对培训内容保密,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将辅导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3、 乙方必须遵守上述第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违约处理;  4、 乙方不能接受甲方培训,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内部资料;  第四条:保密条款  1:乙方必须对辅导内容及辅导资料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将辅导资料泄露给第三方。  2:乙方在辅导期间不得携带任何具备录音、摄像及拍照功能的设备器材;  3:甲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乙方的个人资料;  第五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 本协议经乙方缴纳费用并由甲、乙双方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北京日月新天文化交流中心  负责人: 乙 方:  联系电话: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回复 | 引用 回帖人:揭露骗子 影响力指数:0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8-12 18:16:46 跟帖回复: 第 9 楼该用户发言已被管理员屏蔽回复 回帖人:当时老子就冒 影响力指数:0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8-12 22:15:50 跟帖回复: 第 10 楼  女性朋友问“你有男朋友了吗?”  回复 | 引用 发布新帖本版块主题总数:1405803 / 帖子总数:45043128  今日论坛共发帖:37801 / 昨日发帖:51174 / 最高日发帖:73151 跳转论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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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大学毕业以后去学的造价,当时是去的汇智实战造价培训,现在已经找到合适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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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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