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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米飞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经济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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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xingdej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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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是在单位主要领导人领导下,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以下主要介绍了总会计师的职责,欢迎参阅。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预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会计师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事业单位的义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7、总会计师参与新产品、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经济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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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垫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 上述各项规定,同样适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 2.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和责任。董事、监事、经理的共同责任包括: (1)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 (2)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3)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责任外,董事、经理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2)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4)不得以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5)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2 大中小记得采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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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级经济师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报名条件补充规定具体参看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注:有部分地区报考条件稍有差异,具体可查看当地当年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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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它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者其他方式产生的董事组成的领导集体,并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有大有小,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是否设置董事会和董事会组人员的人数。除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只设置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置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外,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数,少则可以五人,最多可以十三人。二、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三、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企业经营目标。并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组聘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组织经营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及部门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人选,并报董事会批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及各种报表、计划、方案,包括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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