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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a兜兜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二级造价师浙江上海互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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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语佳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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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浙江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可跨省互认。根据《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已取得与我省互认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人员,可申请领取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申请免考部分考试科目。其次,浙江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还有如下相关重要提示:1、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2、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总分的60%;考试合格者,由省人社厅发放电子合格证明。3、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根据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浙江省自主命题。4、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

二级造价师浙江上海互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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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天11

有的!!!!7月3日,上海发文!上海市政府、江苏省政府、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7月1日起施行!  1、二建等允许跨区注册,统一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  对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部分专业技术领域探索实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式,推进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质互认。示范区内工作经历视作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基层工作经历。  2、职称互认。  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示范区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证书。  对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示范区内就业的,不再要求对技能水平进行重新评价。  3、推动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在示范区内实行继续教育学时(分)互认、证书互认。  4、探索推进医保目录、医保服务一体化。  完善医保异地结算机制,在示范区内全面实现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通知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浦区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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