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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城宝地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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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angel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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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发布者: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发布日期:2018-11-27 建办市〔2018〕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省级通信管理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管理局: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总结本地区自查自纠情况,并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2019年2月20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二)全面排查(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查处。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总结本地区全面排查工作情况,并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作总结,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自2019年3月起,每月5日前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将上月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见附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三)指导监督(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将加强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监督,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积极会同公安、网监等主管部门,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二)依法从严查处。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各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快捷办理各项注销、注册等手续,确保整治期间各项注册工作有序进行。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可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涉及到注册建筑师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本地区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本通知要求进行。  (三)坚持源头治理。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要梳理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钩的有关措施和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要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严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试、注册审批时严格核查,对未尽到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除资质许可外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时,不得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审批条件。  (四)强化信息公开。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要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在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五)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知,增强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识,有效发挥专项整治的最大成效。  (六)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要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认真梳理分析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总结经验,结合地区行业实际,鼓励相关单位建立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机制,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附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

造价师挂证处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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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里五块糖

1、可以2、一级建造师和造价师只能挂靠在一个单位,因为都是属于建委颁发的,具体给多少钱看公司的需要,如果公司只需要一个证,只给一个证的钱,但是如果两个证都需要的话,也不一定能给到两个证的钱!土建建造师证书大概是在3w,造价师大概是4w,一般情况能达到4.5-5w。3、造价师和一级建造师可以同时挂靠的,但是只能挂在同一个公司里。不能分开挂两个公司,因为这两个证书都属于建设部的,现在严查多证分开挂。一旦查出,证书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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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猫儿星星

是的,具体等2021.7.1日后应该会有细则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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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靠哇塞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45-48万三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35-38万/三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35-38万/三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38-40万/三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30-35万/三年注册岩土工程师 45-48万/三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部)(土建、安装) 4万左右一年,注册监理工程师(建设部) (3万一年),挂章:(4万左右)一年注册城市规划工程师 18-20万/三年,(需完成继续教育方可转)职称证书:(职称一般要求:三证一表即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评审表)(单证、网查等)中级职称: 5千-7一年(具体看专业)高级职称: 1.5-1.8万一年(具体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 25-28万左右/两年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5万-38万/三年二级注册建筑师 10万/二年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0-22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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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装修

1、造价师和一级建造师可以同时挂靠的,但是只能挂在同一个公司里。不能分开挂两个公司,因为这两个证书都属于建设部的,现在严查多证分开挂。一旦查出,证书吊销。2、一级建造师和造价师只能挂靠在一个单位,因为都是属于建委颁发的,具体给多少钱看公司的需要,如果公司只需要一个证, 只给一个证的钱,但是如果两个证都需要的话,也不一定能给到两个证的钱!土建建造师证书大概是在3w,造价师大概是4w,一般情况能达到4.5-5w。拓展资料: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执业范围1.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注册建造师有权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2.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之必要条件。建造师需按人发[2002]111号文件的规定,经统一考试和注册后才能从事担任项目经理等相关活动,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而项目经理的聘任则是企业行为。3.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近期,注册建造师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为主要岗位。但是,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造价师注册管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前1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延续注册手续。参考资料:一级建造师-百度百科      造价师-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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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Ren19990828

造价师和一级建造师是不可以挂靠的,这两本证书都是建设部统一颁发的。建设部的“四库一平台”建设已趋于完善状态。在这个平台下,把造价师和一级建造师分开挂靠到不同企业的话,会造成证书被注销的风险,严重的可能会被行政处罚的。要是挂到一个公司,如果社保不在这个公司的话,也是很容易被查出来的,到时也会面临被注销证书的风险的。PS:什么是“四库一平台”? “四库一平台”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包括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信用库,四库互联互通,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以单位名可以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作用是解决数据多头采集、重复录入、真实性核实、项目数据缺失、诚信信息难以采集、市场监管与行政审批脱离、“市场与现场”两场无法联动等问题,保证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动态性,全面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四库一平台”是业内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的称法,各省建设的平台一般称为“某某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基于各地实际管理的需要,平台建设内容不尽相同,例如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由资质资格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信用体系评价、综合信息查询、行政执法管理等5大平台,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信息安全等3大体系,全省统一的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工程项目、信用评价和公共资源5大基础数据库构成,集全省建筑市场信息采集发布、网上办事办公、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从业主体诚信评价为一体,达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系统共生、数据同源的一体化工作平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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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火却

挂靠当然是有风险的,证书挂靠是国家不允许的,随着全国社保的联网,证书挂靠很容易被查,一旦被被查出来,轻则几年内不允许再注册,重则吊销证书,涉及到重大事故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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