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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pengzhen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邵阳市人社局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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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乐乐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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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任厅长:张以坤第二任厅长:葛洪元第三任厅长:陈三新第四任厅长:(现任厅长)方先知现任厅长(2009):方先知,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湖南平江人,博士研究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988年任省地质局408队矿区技术负责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1988年-1997年任湖南省地矿局408队队长、总经理兼总工程师;1997年-2000年任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省地矿厅党组成员;2000年-2008年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8年11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2010年1月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颜学毛,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工作分工:协助领导厅全面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管理、地籍管理、地产管理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规划处、地籍管理处、地产管理处。联系省地质研究所(省国土资源规划院)。简历:颜学毛,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湖南南县人,大学文化,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1985年5月任省气象局干部;1985年5月-1986年11月任省农业区划办干部;1986年11月-1993年5月任省国土管理局区划处干部、科长、副处长(期间:1993年2月-1993年5月兼任省国发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5月-1996年8月任省国土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委员(期间:1994年2月-1996年1月湘西自治州花垣县挂任县委副书记);1996年8月-2000年9月任省国土测绘管理局规划处处长;2000年9月-2003年7月任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2003年6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2003年7月-2010年8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0年8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胡进安,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正厅级干部)工作分工: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负责大托铺机场搬迁工作;分管建设用地处。简历:胡进安, 男 1954年11月出生,汉族,湖南望城人,大学文化,197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1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1979年11月任望城县政府干部;1979年11月-1983年8月任共青团望城县委生活委员、干部、副书记;1983年8月-1985年12月离职学习;1985年12月-1989年12月任望城县坪塘镇党委书记;1989年12月 -1992年9月任望城县霞凝区区委书记;1992年9月-1995年12月任望城县常务副县长;1995年12月-1998年3月任长沙市芙蓉区区长;1998年3月-1999年12月任西藏山南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1999年12月-2002年1月任长沙市副市长;2002年1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9年8月起兼任长株潭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0年12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正厅级干部;2011年4月起兼任省政府机场建设办公室主任。易显奇,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厅直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简历:易显奇,男,1956年9月出生,汉族,湖南湘阴人,大专文化,197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77年10月-1980年12月任岳阳地委工作队队员、组织部干部;1980年12月-1998年12月任省委组织部干部、部领导秘书、主任科员、副处级组织员、副处长、正处级组织员、副处长;1998年12月-2000年9月任省国土测绘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处长;2000年9月-2006年1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直属机关工会主席;2006年1月-2009年7月任湖南省人事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9年8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维刚,第十届省政协副主席、民盟湖南省委主委、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工作分工:负责厅机关日常管理、综合分析研究、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和基建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研究处、基础测绘处、测绘行业管理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厅基建办。联系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宣传中心、测绘大院管理所、省测绘科研所、省测绘质检站、省地图院、第一测绘院、第二测绘院、第三测绘院、省地质博物馆,湖南地图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简历:杨维刚,男,1960年3月出生,汉族,湖南平江人,博士研究生,省政协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盟员,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75年3月-1978年10月湖南省平江县知青;1978年10月-1982年7月西安理工大学印刷机械专业学生;1982年7月-1985年10月任湖南省印刷机械厂助理工程师;1985年10月-1994年10月任株洲工学院包装系教研组长、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副教授、研究员;1994年10月-1998年1月任株洲市政府市长助理(其间:1995年12月-1997年12月挂职任株洲县副县长);1998年1月-2006年2月任株洲市副市长(其间:2000年5月-2000年11月在国家科技部挂职任副司长;2000年9月至2005年6月,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2006年2月-2007年6月任民盟湖南省委副主委、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2007年6月起任民盟湖南省委主委、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2008年1月起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2011年1月起任第十届省政协副主席。厉坤,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工作分工:负责科技与对外合作、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分管科技与对外合作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联系干部培训中心、土地学会、土地估价师协会、地质学会、测绘学会。简历:厉坤,男,1957年11月出生,汉族,湖南望城县人,大专文化,197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78年-1979年任望城县五丰公社团委书记;1979年-1980年省委党校学习;1980年-1988年任长沙市委组织部干部(1988年9月任副科级);1988年底-1993年任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干事(1990年8月任正科级);1993年-1998年任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处级组织员;1998年-2001年任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处长;2001年-2003年任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处长、正处级组织员;2003年-2008年任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2008年11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2008年12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彭悦,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工作分工: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勘查工作。分管矿产资源储量处、地质勘查处。联系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简历:彭悦,男,1955年6月出生,汉族,湖南长沙人,大学文化,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月10月参加工作。1975年10月-1997年2月任省测绘科研所技术员、副主任、副所长、所长;1997年2月-2000年9月任省国土测绘管理局副总工程师,2000年9月-2002年1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副总工程师兼省测绘局副局长;2002年1月-2006年4月任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2006年4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尹学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工作分工:矿产开发管理、地质环境、直属土地管理工作。分管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环境处、直属土地管理处。联系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征用地事务中心。简历:尹学朗,男,1961年6月出生,汉族,湖南石门县人,在职研究生毕业,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1984年10月任省地矿局四〇三队干部;1984年10月-1986年6月任省地矿局办公室秘书;1986年6月-1994年3月任省地矿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4年3月-1996年2月任省地矿厅(地勘局)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2月-2000年9月任省地矿厅(地勘局)财务处处长;2000年9月-2003年8月任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处长;2003年8月-2006年4月任省国土资源厅总经济师;2006年4月-2009年9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09年9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敏,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工作分工:负责财务管理、耕地保护工作。分管财务处、耕地保护处。联系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省发展投资集团公司、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省公路投资公司。简历:孙敏,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湖南南县人,硕士研究生,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3月参加工作。1973年3月-1976年12月为湖南南县九都公社知青;1976年12月-1978年3月为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工人;1978年3月-1982年1月在国防科技大学就读大学本科,1982年1月-1989年7月任国防科技大学助教并参军(其间:1984年-1987年在该校攻读硕士研究生);1989年7月-1993年5任省社会主义学院讲师、教务处副处长;1993年5月-2000年9月任省国土测绘管理局地籍处副处长、土地监督检察处副处长;2000年9月-2005年5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处处长;2005年5月-2006年5月任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2006年5月-2007年9月任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2007年9月-2009年9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2009年9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范荣华,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工作分工:负责国土资源信访、执法监察工作。分管信访处、执法监察总队。简历:范荣华,男,1963年2月出生,汉族,湖南隆回县人,大学文化,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79年9月-1982年8月邵阳师专中文专业学习;1982年8月-1984年7月省地矿局物探队子校任教;1984年7月-1986年12月邵阳市经济研究室、邵阳市政府秘书科工作;1986年12月-1992年6月省地矿局经济政策研究室、职改办、政策法规处干部;1992年6月-1996年2月省地矿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1996年2月-1998年2月省地矿厅(地勘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1998年2月-2000年9月省地矿厅(地勘局)政策法规处处长;2000年9月-2005年5月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2005年5月-2007年5月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2007年5月-2009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2009年1月-2010年1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2010年1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2010年2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龙服忠,副巡视员。工作分工:协助颜学毛副厅长工作。简历:龙服忠,男,1952年9月出生,汉族,湖南新邵县人,大学双学历文化,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2月参加工作。1970年-1978年新邵县中学民办教师;1978年-1982年长春地质学院航空地球物理探矿专业学习;1982年-1986年任省地矿局物探队航测分队助理工程师,第二技术负责人;1986年-1990年任省地矿局劳人处干事;1990年-1992年任省地矿局宣传处主任科员;1992年-1996年任省地矿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其中1993年-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学习);1996年-2000年任省地矿厅办公室主任;2000年-2005年任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处长;2005年-2010年2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2010年2月-2010年10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地质环境处处长;2010年10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张瑛,副巡视员。工作分工:协助杨维刚副厅长工作。简历:张瑛,女,1954年10月出生,汉族,山东冠县人,大学文化,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2月参加工作。1970年2月-1974年4月任省基建局湘潭工程公司出纳、会计;1974年4月-1975年4月任湘潭地区农村工作队队员;1975年4月-1976年9月任湘潭地区基建局会计;1976年9月-1979年9月在河北地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79年9月-1992年12月任省地矿局劳动人事处科员,副科长,科长;1992年12月-1996年3月任省地矿局教育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期间:1995年-1997年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学习,获本科学历);1996年3月-1998年2月任省地矿厅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1998年2月-2000年9月任省地矿厅审计处处长;2000年9月-2005年5月任省国土资源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005年5月- 2010年9月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处长;2010年9月-2010年10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人事处处长;2010年10月起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邵阳市人社局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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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车辆、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和有关新闻宣传工作。(二)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申报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三)法规科。制定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规范,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承担行政复议、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应诉事宜;负责相关普法、法律、法规培训、咨询服务和指导系统协会工作。(四)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市本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本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组织协调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五)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和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负责本级社保补贴发放的审定工作;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征缴和发放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外国人(不含专家)及台、港、澳居民来本地就业审批、发证和管理;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六)军官转业安置科(邵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办法;会同组织、机构编制等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和中央、省属在邵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有关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的有关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七)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政策规定,承办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和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审核和办理中央、省属在邵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见习基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援藏援疆等工作;指导市人才研究会的工作。(八)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拟订完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对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定点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管工作,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管;参与 “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的组织和推选工作。(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全市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实施“邵阳市新世纪515人才工程”有关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参与推荐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及其他有关专家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指导市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的工作;负责实施“邵阳市农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拟订国(境)外机构在邵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十)公务员管理科(邵阳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登记、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惩、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全市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年度新进人员计划的初审;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完善公务员考核和培训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指导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荣誉制度和拟订市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上报国家、省政府表彰奖励和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惩戒政策;承办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年度新进人员计划的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和人员信息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十二)劳动关系科。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和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国家、省和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中央、省属在邵企业和市属企业改制需由人社部门办理的相关事宜。(十三)工资福利科。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和工资统计;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省属在邵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更改的审批;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的管理;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有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十四)养老保险科。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拟订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负责全市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的审核工作,依据权限办理提前退休和市直管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十五)医疗生育保险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办法,负责市直管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协议零售药店的监管;负责由经办机构初审的市直基本医疗特殊门诊及家庭病床的评定、确认及管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市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的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十六)工伤保险科。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作;组织拟订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七)农村社会保险科。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给付条件、给付标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十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制度,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参与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市级调剂金分配方案;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重大违规案件;协助上级部门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承担企业年金基金合同备案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九)信访维稳科。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工作;负责上级转办、交办、督办等信访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承办相关行政事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十)统计信息科。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标准化与规范化的推广;负责沟通与有关信息部门的业务和联网工作,并向社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单位操作人员培训;指导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统计监督管理业务工作。(二十一)专家管理科。负责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相关地方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专家医疗保健、休假、休养、学术技术交流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专家开展科技咨询、学术技术交流、攻关及技术培训等活动,为专家队伍建设和发挥专家作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有关服务工作;承办“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等相关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引进国外、港澳台人才智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和出国(境)培训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来邵工作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承办权限内的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批、审核和备案,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培训中的违纪行为,指导协调全市出国(境)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工作;建立人才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拟订成果鉴定、表彰奖励及推广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国(境)外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工作;承担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宣传工作,承办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境)外人才表彰奖励工作,协同公安等部门和用人单位做好来邵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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