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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冰儿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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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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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确定:新建房转让——房地产企业扣除5项(重点)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买地的钱)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是指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为办理有关手续,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解释】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客观题)(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2)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3)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土地支付金额的配比:实际扣除土地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已开发土地/全部土地)×(已售房/全部房)2.房地产开发成本(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征用费、大市政配套费、耕地占用税、拆迁补偿支出、安置支出、回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2)前期工程费,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3)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费用。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建筑工程费和开发项目安装工程费等。(4)基础设施费,指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基础设施支出,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环境工程费。(5)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6)开发间接费用,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等。(非房地产开发费用)3.房开成本的配比:实际扣除开发成本=所有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已售房/全部房)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旧房及建筑物扣除项目(老房子有老办法)(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不是房屋原值)(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注意营改增征税的规定)税务师学习

一级造价师土地增值税

134 评论(15)

武汉碧海蓝天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可以扣除。2.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可以扣除。3.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可以扣除。4.销售已装修的房屋的装修费用可以扣除。5.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6.质量保证金开具发票可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7.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8.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9.拆迁安置费的可以扣除。扩展资料:土地增值税具有的四个特点:(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2)征税面比较广。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高低为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增值率高的,税率高,多纳税;增值率低的,税率低,少纳税。(4)实行按次征收。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发生转让的环节,实行按次征收,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一次税。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百度百科-土地增值税

85 评论(12)

小宝cute

土增清算挺复杂的,建议找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

181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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