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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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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飞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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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二、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三、是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暂免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依法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必须有护士或者医生管理者.(有耐心照顾老人的人,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人真少。)还得有成立个基金会.利用社会的帮助让敬老院更好的发展. 需要提供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如果是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02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03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04 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养老院院长资格证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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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无敌的猫

我觉得去敬老院工作,需要的,不是证件。需要的是爱心,很多老人家在所谓的敬老院都被虐待致死的。你必须想清楚了,你是否能够天天对着那些,不能自己吃饭、不能自己拉屎的老人。想好了,才去做这个工作。

224 评论(12)

家装工装

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市养老院院长资格证就在云南省教育招生考试网报名考试,希望这个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131 评论(10)

混世金粉

养老评估员行业称呼应该是:老年人能力评估员养老评估员并没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是有一些现在社会上有很多能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行业协会,它们具备发证资格,可以自己组织培训并且颁发老年人能力评估员培训证书。如标号2,一些具备行业能力评估资质的行业协会就可以对您培训。纯手打,望采纳,如果需要了解相关的信息,可以追问,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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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终结广场舞

养老委在2019年面向全国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岗位职业技能培训,报名须知:

嘉宾座位按照报名订位费缴纳的先后顺序排位;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历证明扫描件、单位职位证明、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以及《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报名回执表;

开班前将《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报名回执表填写完整后及本人资料提交招生办公室。

扩展资料:

养老评估师培训对象:

1、养老院院长、副院长、护理主任;

2、养老社区中心主任;

3、养老机构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养老服务机构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的工作人员;

5、有意愿建立养老需求评估机构工作人员;

6、主抓和推动养老服务创新改革发展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

7、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养老机构投资经营的管理工作者;

8、涉老相关企业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等高管人员;

9、其他从事养老研究的人员;

10、外来务工人员、社会闲置人员、退休人员等对养老工作及养老评估工作感兴趣的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养老委《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公益培训会成都站火热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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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草堂123

法律分析:申报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 第二条 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进一步做实做强居家养老。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健全上门照护的服务标准与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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