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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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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未来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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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根据工作人员的性质考取上岗证。一是征收管理办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属政府工作机构的人员要考上岗证,二是征收评估人员要考取征收评估上岗证,三是征收实施单位人员,属于非企业服务机构人员做征收具体工作需考取上岗证。

房屋征收培训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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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1090937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指房屋拆迁单位具备房屋拆迁资格的法律凭证。

一、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2 、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3 、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二、申请条件 :

1、年满18周岁,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房屋征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5年以上拆迁(征收)工作经验,且已经取得《房屋征收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扩展资料: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房屋拆迁单位(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例

第四条 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例:

(一)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二)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第五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规定,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并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未经批准发给《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接受委托拆迁。

具体资格审查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制定。

《资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六条 本规定发布前已设立的房屋拆迁单位,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可以核发《资格证书》。对于复审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不得接受委托拆迁。

第七条 房屋拆迁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必须重新申请办理资格审批手续。

房屋拆迁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原批准发给《资格证书》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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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飞雪

办理流程:

1、申报受理;

2、审查;

3、证书发放。

证书发放所需资料:

材料一:《房屋征收从业人员岗位考核申请表》

材料二:个人一寸免冠白底电子照片

材料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材料四: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材料五:报考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的还需要提供《房屋征收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及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5年以上拆迁(征收)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一份。

申请条件 :

1、年满18周岁,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房屋征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5年以上拆迁(征收)工作经验,且已经取得《房屋征收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扩展资料:

《北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办法》实施拆迁和房屋拆除施工工作人员(即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北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除经依法裁决并由法院或者区县政府强制执行外,在拆迁当事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先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根据《办法》第二条规定,拆迁现场将实行拆迁人负责制。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在拆迁现场管理上,拆迁人须对拆迁现场依法、文明进行评估、拆迁服务、房屋拆除施工承担主要责任。另外,拆迁人应当确定拆迁现场的管理责任人,并报区县建委。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省政府网—房屋征收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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