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高升移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九条 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二)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三)有本市户口或暂住证;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承诺材料;
3.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4.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本市户口或《南宁市居住证》复印件;
6.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1年内体检报告复印件;
7.近期二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二张;
8.网约车驾驶员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委托协议复印件。
一、材料受理
拟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从事驾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人员,需由申请人到行政审批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核原件):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承诺材料;
3.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4.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本市户口或《南宁市居住证》复印件;
6.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1年内体检报告复印件;
7.近期二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二张;
8.驾驶员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委托协议复印件。
二、材料审核
行政审批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从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有出租汽车从业资格培训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由南宁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规范安排考试。
南宁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应当在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并把成绩提交行政审批窗口。
备注: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在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已通过全国公共科目考试的申请人,只需要申请参加南宁市区域考试。
四、核发证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行政审批窗口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备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办理从业资格证补(换)发手续,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申请表》
一、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公布成绩后1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公布成绩后5个工作日
二、费用
不收费
一、地址
南宁市政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
1.南宁市五象新区的广西体育中心C区
2.南宁市科园大道科园东五路6号(科园分中心)
二、电话
咨询电话: 3217667 5587680
投诉电话:
为何不信2013
一、报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和年龄在18-55周岁的工作人员,准备从事相关行业的社会人员。报名时须参加游泳技术达标测验(救生员: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以内、女子22秒以内,20米潜泳;教员: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或仰泳,男子125秒以内,女子150秒以内)。报考游泳教员须持有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游泳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持有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可报名参加本次培训换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老证换考新证)。 二、参加考试(培训)考试分为分理论和术科考试。理论考试是有关游泳技术、救生知识、动作要领以及遇到突发情况的处理办法等;术科考试是下水实战。参加游泳教练的培训考试要去正规的机构。
沐沐沐牧
南宁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间如下:
2022年报名时间:上半年:1月14日-17日 ;下半年:9月2日8:00至5日12:00。
一、广西南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为以下人员之一: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的。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5.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如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优质职业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