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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副词,凡是,表示概括。例如:
凡所应有。——《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 口技》
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
凡永嘉山水,游历殆遍。—— 宋· 沈括《梦溪笔谈 雁荡山》
2、作副词,总共。例如:
轩凡四遭火。——明· 归有光《项脊轩志》
凡六百一十六言。——唐· 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3、作形容词,平常;普通。例如:尽众人凡士。——《三国志·诸葛亮传》
4、作形容词,平庸。例如:巨是凡人。——《资治通鉴》
万里为人刚而褊。孝宗始爱其才,以问周必大,必大无善语,由此不见用。韩侂胄用事,欲网罗四方知名士相羽翼,尝筑南园,属万里为之记,许以掖垣。万里曰:“官可弃,记不可作也。”侂胄恚,改命他人。卧家十五年,皆其柄国之日也。侂胄专僭日益甚,万里忧愤,怏怏成疾。家人知其忧国也,凡邸吏之报时政者皆不以告。忽族子自外至,遽言侂胄用兵事。万里恸哭失声,亟呼纸书曰:“韩侂胄奸臣,专权无上,动兵残民,谋危社稷,吾头颅如许,报国无路,惟有孤愤!”又书十四言别妻子,笔落而逝。
杨万里为人刚正而固执。宋孝宗当初爱惜他的才干,向周必大打听杨万里的情况,周必大没有说杨万里的好处,因此他没有被起用。韩侂胄专权之后,想要网罗四方的知名人士做他的羽翼,有一次修筑了南园。嘱咐杨万里为南园写一篇记,答应让杨万里做高官。杨万里曰:“官可以不做,记是不能写的。”侂胄山峰生气,改叫他人去写。杨万里在家闲居十五年,都是韩侂胄专权的日子。韩侂胄日益专权了,杨万里心中忧愤,怏怏不乐,终于病倒了。家人知他是忧新国事情,凡是和时政有关的事情都不告诉他。有一天宗族里有个年轻人族子忽然从外面回来了,说起韩侂胄用兵的事情。杨万里失声痛苦,急忙叫拿来纸写道:“韩侂胄奸臣,擅自专权,目无无皇上,大动干戈,残害人民,图谋危害国家,我这么大岁数了,没有办法报效国家,只有愤愤不平!”又写下了十四个字告别妻子儿女,写罢就去世了。
这一传说见《太平广记》卷四七三引《东方朔传》。
据说汉武帝在路上遇见这种虫,不认识是什么,就问东方朔。东方朔说,这种虫是秦朝冤死在牢狱里的老百姓的化身,是忧愁化成的,放在酒里就会溶解。
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怪哉”的意思是“稀奇啊”。
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牙齿耳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
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悉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
即按地图,信如其言。上又曰:“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
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 译文 汉武帝有一次到甘泉宫去,在路上看到一种虫子,是红色的,头、眼睛、牙齿、耳朵、鼻子都有,(但)随从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于是)汉武帝就把东方朔叫来,叫他辨认,东方朔回答:“这虫名叫‘怪哉’。(因为)从前秦朝时关押无辜,平民百姓都愁怨不已,仰首叹息道:‘怪哉!怪哉!’百姓的叹息感动了上天,上天愤怒了,就生出了这种虫子,它名叫‘怪哉’。
此地必定是秦朝的监狱所在地方。”武帝就叫人查对地图,果然(是这样)。
武帝又问;“那怎么除去这种虫子呢?”东方朔回答:“凡是忧愁得酒就解,所以酒灌这种虫子,它就会消亡。”武帝叫人把虫放在酒中,一会儿,虫子果然靡散了。
《怪哉》翻译:
汉武帝有一次到甘泉宫去,在路上看到一种虫子,是红色的,头、眼睛、牙齿、耳朵、鼻子都有,随从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于是汉武帝就把东方朔叫来,叫他辨认,东方朔回答:“这虫名叫‘怪哉’。从前秦朝时关押无辜,平民百姓都愁怨不已,仰首叹息道:‘怪哉!怪哉!’百姓的叹息感动了上天,上天愤怒了,就生出了这种虫子,它名叫‘怪哉’。
此地必定是秦朝的监狱所在的地方。”武帝就叫人查对地图,确实符合他说的。武帝又问;“那怎么除去这种虫子呢?”东方朔回答:“凡是忧愁得酒就解,所以用酒灌这种虫子,它就会消亡。”因此汉武帝命令人把怪哉虫放在酒中,一会儿虫子全部消失了。
原文:
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牙齿耳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
即按地图,信如其言。上又曰:“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下,须臾糜散。
扩展资料:
《怪哉》中的怪哉为古代中国神话传说中的昆虫名。《怪哉》这一传说出自于梁代殷芸《殷芸小说》卷二。
创作背景:
天监十三年至十五年间是编撰《小说》的时间。殷芸当时为安右长史,具体成书过程却没有记载。
赏析:
它的内容主要有地理、杂记、别传、琐言、逸事五类,而其中的主体则是琐言和逸事,这反映出六朝人对小说的理解,即主要将琐言、逸事而不是杂记(志怪)当作小说 。
《殷芸小说》具有较明显的俗化倾向。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记载了一些具有民间和地方色彩的传说,包括帝王、圣贤、名人等人物故事;钞引了四篇《笑林》中的文字,其中两篇尤其具有民间趣闻的性质;抄录了几篇可能是出自下层文人之手的伪作书信。
译文如下:
韩企先,燕京人。九世祖韩知古,做辽国的中书令,韩家从燕京迁住柳城,世代都很显贵。
乾统年间,韩企先中进士第。金朝都统完颜杲平定中京,提拔韩企先为枢密副都承旨,后升为转运使。宗翰做都统巡视山西,表奏推荐韩企先做了西京留守。天会六年(1128),刘彦宗死去,韩企先代替他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密院事。天会七年(1129),韩企先升为尚书左仆射兼侍中,封为楚国公。
当初,金太祖平定燕京,开始用汉人的宰相官称赏给左企弓等人,并在广宁府设置中书省、枢密院,而朝廷的宰相仍用女真官称。金太宗初年(1123),官称没有改变。等到张敦固被杀后,金朝把中书省、枢密院迁到平州,当蔡靖在燕山投降后,又把中书省、枢密院迁到燕京,凡是汉人地域的选拔、授予、调遣、租税等政务都沿用旧体制去施行。所以像时立爱、刘彦宗和韩企先那代人,职位虽是宰相,大体也不过如此。完颜斜也、完颜宗..主持国政时,劝金太宗把女真旧官制改为汉人官职制度。天会四年(1126),开始确定官职制度,设立尚书省下面的各个司、府、寺等机构。
天会十二年(1134),因韩企先是尚书右丞相,被召到上京,待上朝后,金太宗皇帝很惊异地说“:我以前曾经梦到过此人,今天果然见到了他。”于是,韩企先和皇帝一起讨论礼制,对其进行了删除和增补。韩企先博通经史,知晓以前朝代的旧事,有的因袭它,有的改变它,取舍得很恰当。韩企先做宰相时,常常想,做官要选拔人才,他专以培养扶植奖励后学者为己任。韩企先推举了很多重要人士,也培养了很多人才,一时间台省官府里多君子。修葺宫阙,秘密谋略,上谏,韩企先都同王侯商量。完颜宗翰、完颜宗干很敬重他,当时都称他为贤相。
皇统元年(1141),韩企先被封为濮王。六年(1146),韩企先去世,终年六十五岁。正隆二年(1157),依照旧例降封为齐国公。大定八年(1168),配给他享受金太宗庙廷的祭祀。
大定十年(1170),司空李德固的孙子李引庆请继承其祖父的猛安,金世宗说“:李德固没有功绩,让他做猛安尚且是个错误。汉人做宰相只有韩企先最贤能,李敦固不及韩企先。”十一年(1171),金国准备把功臣的图像画在衍庆宫中,金世宗皇帝说:“丞相韩企先,制定了本朝的绝大部分典章制度,至于关心决断大政,同大臣谋议,外人都不知道,因此没有人能知道他的功绩。前前后后做宰相的汉人都不能同他相比,把他的画像置在功臣画像中,足可以勉励后人。”大定十五年(1175),韩企先谥号简懿。
凡是都有两面性-知足者长乐
一个小故事:有个村子里的老汉丢了一匹马,村里的乡亲都来安慰他。老汉到说了:丢了一匹马也未必是坏事。村民们都不明白了,没过几天那匹马回来了,还带了一批母马一起回来。村民这又都过来祝贺老汉了,老汉却说:跑回来两匹马也未必是好事。村民们又不明白了,没过几天老汉的儿子骑着那匹母马下山摔折了腿。村民惊奇着再次来安慰老汉,老汉说,虽然摔断了腿,老天爷看得到还是会保佑他的。正逢内战时期,来抓壮丁的时候全村的年轻小伙子都被抓走了,只剩下瘸腿的儿子给老汉养老送终了.
其实但凡是文言文,了然于胸的话都可以用来装逼。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
楚人曹丘生,辩士,数招权顾金钱。事贵人赵同等,与窦长君善。季布闻之,寄书谏窦长君曰:“吾闻曹丘生非长者,勿与通。”及曹丘生归,欲得书请季布。窦长君曰:“季将军不说足下,足下无往。”固请书,遂行。使人先发书,季布果大怒,待曹丘。曹丘至,即揖季布曰:“楚人谚曰‘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足下何以得此声于梁楚闲哉?且仆楚人,足下亦楚人也。仆游扬足下之名于天下,顾不重邪?何足下距仆之深也!”季布乃大说,引入,留数月,为上客,厚送之。季布名所以益闻者,曹丘扬之也。
汉代初年有一位叫季布的人,他乐於助人,很讲信用,凡是答应过的事,一定会设法办到,因此享有盛名.当时有一名叫曹丘生的楚人,好以财物结交有权势的官员,藉以抬高自己的身价.他听说季布作了大官,就请求窦长君介绍他去见季布.但是窦长君跟曹丘生说季布不喜欢他,劝他不要去,但曹丘生还是央求窦长君写介绍信,窦长君勉为其难地答应.曹丘生拿了介绍信就马上去拜访季布,见到季布后,就深深作揖,并且说:「楚人有一句谚语说:『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你在梁,楚一带的名声之所以能这麽大,都是我帮你传扬的,大家都是楚人,为什麽你一直拒绝见我呢 」季布听了这句恭维的话,非常高兴,以上宾之礼招待.曹丘生住了几个月才离开,临走时,季布还送了他一份厚礼.曹丘生继续替季布宣扬,季布的名声也就愈来愈大.后来「一诺千金」这句成语,就从这里的「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演变而出,用来形容信守承诺,说话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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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哉》翻译:
汉武帝有一次到甘泉宫去,在路上看到一种虫子,是红色的,头、眼睛、牙齿、耳朵、鼻子都有,随从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于是汉武帝就把东方朔叫来,叫他辨认,东方朔回答:“这虫名叫‘怪哉’。从前秦朝时关押无辜,平民百姓都愁怨不已,仰首叹息道:‘怪哉!怪哉!’百姓的叹息感动了上天,上天愤怒了,就生出了这种虫子,它名叫‘怪哉’。
此地必定是秦朝的监狱所在的地方。”武帝就叫人查对地图,确实符合他说的。武帝又问;“那怎么除去这种虫子呢?”东方朔回答:“凡是忧愁得酒就解,所以用酒灌这种虫子,它就会消亡。”因此汉武帝命令人把怪哉虫放在酒中,一会儿虫子全部消失了。
原文:
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牙齿耳鼻尽具,观者莫识。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此地必秦之狱处。”
即按地图,信如其言。上又曰:“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下,须臾糜散。
扩展资料:
《怪哉》中的怪哉为古代中国神话传说中的昆虫名。《怪哉》这一传说出自于梁代殷芸《殷芸小说》卷二。
创作背景:
天监十三年至十五年间是编撰《小说》的时间。殷芸当时为安右长史,具体成书过程却没有记载。
赏析:
它的内容主要有地理、杂记、别传、琐言、逸事五类,而其中的主体则是琐言和逸事,这反映出六朝人对小说的理解,即主要将琐言、逸事而不是杂记(志怪)当作小说 。
《殷芸小说》具有较明显的俗化倾向。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记载了一些具有民间和地方色彩的传说,包括帝王、圣贤、名人等人物故事;钞引了四篇《笑林》中的文字,其中两篇尤其具有民间趣闻的性质;抄录了几篇可能是出自下层文人之手的伪作书信。
传说有一种虫子,叫做“怪哉”五官皆有,是怨气所化。
东方朔的解释并不科学,不足为信。但他这样说,实际上是借古讽时,婉谏汉武帝要施仁政,不要残害无辜,引起民众的怨恨和反抗。
秦朝之所以二世而亡,正因为“众庶愁怨”,应引以为鉴。 更加具体的解释: 东方朔与“怪哉”故事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鉴戒录》条下曾云: “蜀何光远撰。
东方朔辨怪哉虫事(案:小说已佚,此条见《太平广记》四百七十三),已为附会”。 这里提到的“小说”,当为南梁殷芸编纂的《小说》,虽然早佚,但我们却能看到辑本。
除鲁迅、余嘉锡外,周楞伽也有辑本。在周楞伽辑本中,“怪哉”故事本自《说郛》,原注为“出朔传”,我估计是指《东方朔别传》: 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牙齿耳鼻悉尽具,观者莫识。
帝乃使朔视之,还对曰:“此‘怪哉’也。昔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怨,咸仰首叹曰:‘怪哉怪哉’!盖感动上天,愤所生也,故名‘怪哉’。
此地必秦之狱处。”即按地图,果秦故狱。
又问:“何以去虫?”朔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于是使人取虫置酒中,须臾,果糜散矣。
(《殷芸小说》卷二第60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初版) 这个“怪哉”故事,是东方朔故事的极品之一,由此可见,其编纂者殷芸着实了得。周楞伽辑注《殷芸小说》前言引《南史》等,说他“性情洒脱,不拘细节”,从这则小品看,殷芸还有难得的想象力,超群的讽刺力,才能把它编写得这么精彩。
或许,正缘于此,它在多次在别的书中出现吧。目前,我搜集到的仅这五种版本: 1.汉武帝幸甘泉,驰道中有虫,……帝乃使东方朔视之,还对曰:“此虫名怪哉,昔时拘系无辜,……此地必秦之狱处。”
即按地图,信如其言。……取虫置酒中,须臾糜散。
(《太平广记》卷第四百七十三,出《小说》) 2.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阪道中有虫覆地,如赤肝。朔曰:“必秦狱处也。
夫愁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麋。
赐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故也。
(《太平御览》卷八百一十八·布帛部五) 3.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坂道中有虫,赤如肝,头目口齿悉具,先驱驰还以报,上使视之,莫知也,时朔在属车中,令往视焉,朔曰:此谓怪气,是必秦狱处也,上使按地图,果秦狱地,上问朔何以知之,朔曰:夫积忧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赐朔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也。(《艺文类聚》卷七十二·食物部,《太平御览》卷八百四十五·饮食部三亦引,辞稍异) 4.《郡国志》曰:雍州咸阳县北十五里长平坂,汉武帝幸甘泉,驰道有虫覆地,赤如生肝。
问东方朔,朔曰:“秦狱地冤气也。臣闻酒能消愁。”
以酒浇之,果销矣。(《太平御览》卷五十三·地部十八·阪) 5.《广五行记》曰:汉武帝幸甘泉宫,驰道中有虫,赤色头,目鼻尽具。
观者莫识,帝使东方朔视之,对曰:“此秦时拘系无辜,众庶愁死,咸仰首叹曰怪哉,故明逯哉。此必秦之狱处。”
朔又曰:“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沃之当消。”於是取虫致酒中,须臾糜散。
(《太平御览》卷九百四十四·虫豸部一) 其中,第一种本《小说》,字词差异不大。第二、三种皆本《东方朔别传》,彼此却有些差异:前者说“有虫覆地”,后者不提“覆地”二字;前者说“夫愁者”,后者说“夫积忧者”。
第四种所本的《郡国志》,大概是晋司马彪《续汉书》中的《郡国志》。如此,是书对“怪哉”的记载要比《异苑》早多了。
第五种所本的《广五行记》,不知何人所撰,文字比以上各种都要文一些。《太平广记》卷第二百二十有一篇《异疾绛州僧》,亦引自是书,全文如下: 永徽中,绛州有一僧病噎,都不下食。
如此数年,临命终,告其弟子云:“吾气绝之后,便可开吾胸喉,视有何物,欲知其根本。”言终而卒。
弟子依其言开视,胸中得一物,形似鱼而有两头,遍体悉是肉鳞。弟子致钵中,跳跃不止。
戏以诸味致钵中,虽不见食,须臾,悉化成水。又以诸毒药内之,皆随销化。
时夏中蓝熟,寺众于水次作靛,有一僧往,因以少靛致钵中,此虫恇惧,绕钵驰走,须臾化成水。世传以靛水疗噎疾。
永徽乃唐高宗李治年号(永徽元年为650年),此书又被《广记》征引,必为唐人作品。从这篇《异疾绛州僧》看,文笔同样不畅。
绛州僧胸中物惟靛可化的情节,与酒消怪哉的情节类似,说不定该书专收药水治病之事呢。 现在,就以最早的《郡国志》为本,看“怪哉”故事后来是怎么变化的: 《郡国志》曰:雍州咸阳县北十五里长平坂,汉武帝幸甘泉,驰道有虫覆地,赤如生肝。
问东方朔,朔曰:“秦狱地冤气也。臣闻酒能消愁。”
以酒浇之,果销矣。(《太平御览》卷五十三·地部十八·阪) 从这里,居然看不到“怪哉”的名字,自然也没有仰首叹怪哉的描写,讽刺艺术效果大打折扣,也不知原文是否真就没有。
“长平坂”,在《殷芸小说》、《广五行记》中都找不到; “虫覆地,赤如生肝”的细节,则被《殷芸小说》、《广五行记》简化或改写:《殷芸小说》仅说“有虫,赤色”,更加晚出的《广五行记》说“有虫,赤色头”,认为“。
张秀才是寿州人。寿州的习俗崇尚武术,每个人家里都收藏有兵器。、邻居有个人从市场买鸟枪回家的,夜晚在住宅旁边试枪,突然听到哀号的叫喊声。邻人急忙赶过去看,发现有个人死了,是张秀才的儿子。邻居感到害怕,说:“杀别人的儿子尚且不可以,况且杀的是张秀才的儿子!”于是带着家人围跪在张秀才家门口,哭泣着说这件事,并且说:“任凭张秀才处置。”张秀才强忍着失去爱子的痛楚,说:“你岂敢故意杀害我的儿子,乃是我的儿子的性命该丢失的时候了。况且哪里知道是不是我品德不够好,导致上天降下惩罚,杀了我的儿子来报复我呢?”自己用棺材埋葬了儿子,没有说什么别的话。
宽容或遇事冷静、善于调适心理等;不依法办事或迷信等。
孔子过泰山侧 ,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路问之:“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之苛政猛于虎也
孔子路过泰山边,有个妇人在坟墓旁哭得很悲伤。孔子扶着车前的伏手板听着,派子路问她说:“你这样哭,真好像不止一次遭遇到不幸了。”她就说:“是啊!以前我公公死在老虎口中,我丈夫也死在老虎口中,现在我儿子又被虎咬死了。”孔子说:“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呢?”妇女回答说:“(因为)这里没有苛刻的暴政。”孔子说:“弟子们要记住,苛刻的暴政比老虎还要可怕!”[
杨布打狗
[古文]
杨朱之弟曰布,衣素衣而出。天雨,解素衣,衣缁衣而返。其狗不知,迎而吠之。杨布怒,将扑之。杨朱曰:“子无扑矣,子亦犹是也。向者使汝狗白而往黑而来,岂能无怪哉?”
注释:
缁(zī):黑色。
评注:
这篇寓言故事说明:若自己变了,就不能怪别人对自己另眼相看。别人另眼看自己,首先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然的话就像杨布那样:一身衣服变了,反而怪狗不认识他。
翻译
杨朱有个弟弟叫杨布,穿着白色的衣服出门。恰好遇上天下雨,他就脱掉白衣穿上黑衣服回家。他的狗不知道是他换了衣服,汪汪叫着扑过来。杨布怒气冲冲地就要打这条狗,杨朱对他说:“你别打它啦,你也可能犯它这种错误。要是你的狗出去时是白色,回来时却变成了黑色,你会不觉得奇怪吗?”
杨朱:战国初期哲学家。
缁(zī):黑色。
素:白色。
扑:打,敲。
无:不要。
犹:像。
向者:刚才。
向:往日。
反:回来。
使:假使。
寓意: 1.当朋友误解自己的时候,不要脑子发热,动怒发火;而应该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要学会换位思考。
2.以短浅的目光看到事物的表面而看不到事物的本质,最后吃亏的终究是自己.
3.凡事不能主观臆断,要视情况变化而变化。
4.凡遇是非,务必先内求诸己,切莫忙于责人。
5.看待事物不能只局限于表面而要透过表面看清事物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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