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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4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上机考试,考生须在考室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至3分钟,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后,再进入考室。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纸笔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上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考试,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社会工作者及高级经济专业技术等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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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区调整 为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调整为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地市”即为相应考区。 二、考前防疫准备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安排市外出差及旅行。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参加考试的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市,以免耽误考试。 (二)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每场考试均须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考生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为基准,请考生根据参考的考试科目数,提前复印相应份数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具有省外旅居史和特殊情形的考生(详见“四、省外旅居史和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请咨询考点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按要求进行报备。 (五)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三、省内考生管理要求 1.本市考生须持有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考试所在市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省外旅居史和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 (一)对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抵达考试所在市后须落实好下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规定次数的全部核酸检测证明。 1.省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3天到达考试所在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省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7天到达考试所在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14天到达考试所在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7天和居家健康检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5.考前14天内从省外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相对独立的考场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1.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已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 2.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3.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三)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四)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五、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二)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书》(考点提供,样式见附件),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六、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济南市,82568206 青岛市 淄博市 枣庄市 东营市 烟台市 潍坊市 济宁市 泰安市 威海市(计量、高级经济、翻译) (社工) 日照市 临沂市(社工、高级经济、翻译) (计量) 德州市,7908100 聊城市 滨州市(社工、计量) (高级经济、翻译) 菏泽市 附件: 考生健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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