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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star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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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哟嗷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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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留在教室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收卷以后就会进行清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考场逗留的。

在留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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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蟹

去日本留学,学生们需要经过在留资格审查这个步骤,到底是如何审查的?来看看日本留学在留资格相关的内容。

一、在留资格审查

1、首先获得入学许可

如果选择就读语言学校或者大学、专门学校来日本留学的话,首先需要获得就读学校的入学许可。联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获得录取之后,再申请日本在留资格,然后在所在国家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留学签证。

如果您以海外申请来日本考试入学,需要附带申请文件一起申请短期居留入境签证。如果来日本参加考试然后回国,需等待录取通知书邮寄到自己手中,并按照前面两种方式进行相同的申请步骤。

2、从入学许可到审查

一旦获得录取,就必须向日本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的程序。如果打算就读日语学校或专门学校,该手续将由学校将代办。如果打算就读短期大学、本科或大学院,学校可能不会代办,就需要联系专业的机构或者留学中介服务公司全称办理。

从您申请到获得在留资格证书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如果您的学校(或机构等)向您邮寄了在留资格证书,需要准备好相关申请签证的材料到办理,一般是由统一的代办机构、旅行社、留学公司统一办理,将材料交到所在国家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留学签证。

二、日本留学条件

1.学历要求:在本国接受过12年以上(含12年)的正规教育①高中毕业生②中专毕业生③修满农业·职业中学3年课程者④技校毕业生2.日语要求:正规日语学习证明150小时以上。3.年龄要求:日本的语言学校和大学招生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比较容易申请。4.留学目的明确: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把想要去日本留学的动机写清楚,语言学校毕业后的打算是什么等等。5.经济要求:前往日本留学,经济方面也有所要求,需要选择经济担保人,最好是自己的父母。

三、日本研究生留学时间与条件

日语中研究生是进入修士课程的前期预备阶段。是由于学生尚未达到读修士水平,需要花一年左右的时间跟导师补充相应的知识而设立的特殊制度。所以一般打算去日本读研的学生会先申请日本研究生作为过渡,研究生期间为年,一般1年就可以了,特殊者也需经过导师同意可以延长一次,一共可以在学为2年。

日本研究生留学条件有:4年制以上的本科毕业,而且有对应的本科学士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如果是专科的话直接申请日本的大学院的话比较受限制,因为大专只有15年的教育经历,而日本大学院一般都是要求满足16年正规教育经历。文科专业要求N1水平,理科要求N2以上水平。虽然有的同学具备了以上的日语成绩,到了日本全日文授课还是有困难的。除了日语有要求外,日本读研对于英语也有要求的,这个要求各个学校要求各有不同,如果是像东京大学这样的顶尖的学校对于英语要求就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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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里的土豆

韩国永居权(F-5)申请资格一、申请对象:1.五年以上在大韩民国居留的人(F-5-A)○在驻(D-7),企业投资(D-8),贸易经营(D-9),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业职业(E-5),特定活动(E-7)居留资格者或5年以上在韩国国内居留的居住(F-2)资格者○根据大韩民国民法是成年的人○本人或同伴的家人拥有维持生活的能力并要品行端正○要具备继续在韩国居留时需要的基本素养○要充足个别居留资格需要的条件2.韩国公民的配偶或永住居留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5-B)○拥有居住(F-2)居留资格并在国内居留2年以上的国民之配偶当中有下述情况时- 和韩国人继续保持婚姻关系时- 韩国方配偶死亡或有法院之失踪判决时- 和韩国方配偶离婚或分居的人当中可证明离婚或分居的原因在韩国方配偶上时- 婚姻关系中断后要养育和韩国方配偶的婚姻关系之中出生的未成年子女时○拥有居住(F-2)居留资格在国内居留2年以上并和永住居留者保持婚姻关系的永住(F-5)居留者之配偶○身为在韩国国内居留2年以上的永住(F-5)居留资格者之未满20岁的子女,被认定为有理由在韩国国内永住的人(保留大韩民国国籍的两重国籍者除外)○永住(F-5)居留者之韩国国内出生子女万美金以上投资者(F-5-C)4.在外同胞(F-4)居留资格具备者(F-5-D)○具有在外同胞(F-4)且在大韩民国居留期间超过2年并符合下条件的人- 申请永住(F-5)资格时年收入达到韩国银行告示的前年度一个国民总收入(GNI)之2倍的人- 60岁以上并从海外领到的一年年金金额达到韩国银行告示的前年度一个国民总收入(GNI)以上的人- 前年度纳的财产税达到50万韩元以上的人或没有财产纳税实绩但有包租押金等,拥有和此项相等(财产税50万韩元以上)的本人名义(或同居家人)之财产的人5.具备国籍取得条件的人(F-5-E) 6.大韩民国出生的在韩华侨(F-5-F)7.具备高科技范围博士学位的人(F-5-G)8.具备高科技范围学士学位及资格证的人(F-5-H)9.具有特定范围能力的人(F-5-I)10.特别功劳者(F-5-J)11.访问就业(H-2)滞留资格(F-5-L)○访问就业(H-2)资格,须符合以下所有的条件。- 除了首尔以外,在其他地方从事制造业、农、畜产业或渔业并在同样的公司继续工作4年以上※ 由于所属机关的欠薪,休废业等不可避免的理由变更工作地点而在同一行业继续工作的情况除外- 本人或在韩国一起谋生的家人须有3千万韩元以上的财产来维持生计的能力- 通过韩国产业人力公团实行的检验取得所定的技术、技能资格或年平均收入须在韩国银行公布的前一年的韩国个人年平均收入(GNI)以上※ 技术、技能资格:国家技术资格法第2条第1号及第9条第1项第1号所定的技术、技能方面的资格※ '08年度1名韩国国民收得(GNI): 2,120万韩元(19,231美元),韩国银行经济统制局国民收得单位(02-759-4450)※ 永住(F-5)资格的配偶及未满20岁的子女→赋以居住(F-2)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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