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eS天之蓝
湖南成才职业培训学校
湖南成才职业培训学校成立于2002年,是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合格的一所专门从事各种职业资格培训、认证的正规职业培训机构。学校地处于长沙市交通便利的车站北路70号,总校和分校教学、办公面积总计3000平方米,设有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机房、理论教室、学员宿舍。配置计算机400台,所有课程均采用多媒体教学模式。
长沙市联运职业培训中心
长沙市联运职业培训中心是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定点培训单位,是经长沙市劳动局批准成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站,是长沙市运输管理局汽车维修工定点培训学校和长沙市开福区的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从事职业培训十几年,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
湖南新文卓职业培训学校
湖南新文卓职业培训学校成立于1998年,是一所经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民政厅批准,集继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技能人才培训、政府专项培训、中小学生奥赛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培训机构。
善美梅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2号)精神,结合长沙市实际,制定了长沙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主要内容如下。一、目标任务从2019年到2021年,全市每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以上,三年共培训15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力争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二、培训对象将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社区服刑人员和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作为培训重点。三、明确实施范围,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一)针对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提升职工素质和转岗能力。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调整工作时间,保障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企业在岗职工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1.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2.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企业可按规定依托具有办学资质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按规定享受技师培训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职业(工种)培训后,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3.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可按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按照“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模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享受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同时可按规定开展现代学徒制培训。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以中级技术工人为培养目标的每年按4000元/人的标准补贴。以高级技术工人为培养目标的每年按6000元/人的标准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4.困难企业职工培训。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以外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由企业或职业培训机构或大中专院校自行组织开展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凭经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班备案并统一编码的《培训合格证书》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550元、中级工(四级)990元、高级工(三级)1320元。5.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炸药、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及安全生产责任较重的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对企业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技能培训的,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按照参加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人数,给予每人每课时5元的补贴,补贴总额每人最高不超过300元。(二)针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两后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三)针对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开展技能扶贫。针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差异化培训。对有外出转移就业意愿人员,开展引导性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初级技能培训,帮助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订单、定向、定岗就业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帮助其培训后直接上岗。对在乡镇扶贫车间、村社代工点等居家就业人员,开展就地就近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增收。在培训期间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生活费补贴。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技能脱贫行动,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经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班备案并统一编码的《培训合格证书》,按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可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社区服刑人员的培训补贴,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创业培训和就业扶贫车间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期间按照培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生活费补贴由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培训结束后与培训补贴同时申领。四、优化配置资源,激发各类培训主体的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广泛调动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主体的积极性。(一)有效发挥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企业内设的职工培训中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对具备相应师资条件和教学设施设备条件的,可按规定开展企业内部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鼓励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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