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爱嘟嘟1206
【 #审计师考试# 导语】 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了解到,关于做好海南省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2〕1号),2022年度全国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25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的组织管理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审计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审计厅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二、考试级别、科目及成绩管理考试分初、中、高3个级别。(一)初、中级资格考试设《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二)高级资格考试设《高级审计实务》1个科目,试题为主观题。(三)初、中级资格考试自2022年起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三、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初级报考条件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中级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4.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高级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四)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1.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资格规定,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详见附件4)。(五)免考条件和程序1.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2.高级考试破格报名条件:已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审计工作年限未达到上述规定的,可以报考,但在申报评审时,须同时符合海南省审计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琼审〔2019〕302号)第二章、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六)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七)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名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八)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界定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九)工作年限计算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十)为防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四、报名告知制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一)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附件2),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二)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三)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五、报名时间和流程(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7月25日(二)报名流程本次考试报名资格核查采用考前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和考后资格核查的方式进行。1.网上报名(1)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照片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3)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4)报名期间,报考人员需更正报考信息或找回用户名或密码的,可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东大厅专技考试窗口(海口市和邦路3号)现场办理或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服务事项,在线进行办理。2.资格核查(1)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2)现场人工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①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②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⑤撤回申请的;⑥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13日至7月25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等有关材料送至省审计厅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确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五楼545办公室,联系人:卢兵,电话:。3.网上缴费(1)考生报名确认后,须在7月13日至7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按照每人每科65元收取,主观题按照每人每科68元收取。(2)考生缴费后,如出现系统显示未缴费的问题,不必担心,只要确认银行卡已经扣款即报名成功,系统会定期对帐,届时系统缴费状态会显示正常。(3)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第一步: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第二步:考生微信搜索“电子票夹”小程序并实名认证,在“票夹”查阅到发票信息后可自行下载打印。六、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9月13日—25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七、考后资格核查考试合格的新考生(首次报考的;更换报考级别或从外省转入的)应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等有关材料送至省审计厅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确认。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停发证书。八、应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疫情防控须知和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参加考试。(二)考生应考时仅限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三)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五)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九、考试大纲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2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十、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十一、核查与监管(一)核查。考前、考中、考后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信息,采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和日常监管。接到核查通知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二)监管。根据实际情况,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不实的处理1.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十二、证书发放和查询(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进行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二)纸质证书。纸质证书发放有关信息,合格人员可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相关信息或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十三、联系方式(一)省审计厅人事处咨询电话(报名资格):65310503;(二)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咨询电话(考试考务):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咨询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3.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4.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5.关于高级审计师考评衔接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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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安排,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9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资格审核和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即机考)。高级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海南的经济专业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
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高级考试:4月6日至4月22日。
初中级考试:7月19日至8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意事项: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考生可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如不接受告知制的考生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接受告知制的考生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注:
1.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
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和邦路3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柜台。
网上办理:考生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用个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后,在首页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按提示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
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须于报名期间办理。
2.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不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
①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撤回申请的;
⑥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现场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4月6日至4月22日(高级考试考生)、7月19日至8月19日(初中级考试考生)期间将考试报名表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有关材料送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联系电话:65375001)。
(三)网上缴费
(1)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高级考试4月6日至4月22日、初中级考试7月19日至8月1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8〕2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61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
(2)如出现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只要确认银行扣款后即可报名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名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账,届时报名状态会正常显示。
(3)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9室办理(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6月11日至6月18日(高级考试)、10月22日至10月29日(初中级考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试日期为6月19日(高级考试)、10月30日至10月31日(初中级考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市(详见准考证)。
七、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作答。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禁止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三)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四)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
(五)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六)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应试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八、考试大纲
2021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九、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公示、证书发放等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一)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
(二)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网址:
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
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
咨询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批次设置及时间安排
一、高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
一、基本信息
(一)办事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报考人员信息
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登记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二、告知内容
(一)证明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二)设定证明事项的依据
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 )
(三)证明的内容
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四)方式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须按海南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五)核查
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对待核查人员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不实的责任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相关义务
报考人员须本人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操作,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报考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书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考试组织机构、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况,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告知书全部或部分签署人员名单、所签署告知书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人员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对内容及不实的责任已充分知晓,同意遵守相关事项规定和履行相关义务。在此,我郑重向考试组织机构: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签名: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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