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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2023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二、报考条件和对象(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4日至2005年2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三)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要求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报考学历毕业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报考中小学英语岗位须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四)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除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凭“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外,其他人员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2023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在录用后自试用期起一年内须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回避的人员;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报名和资格初审1.报考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3.报名网址:2023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人)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7.本次招聘各岗位均设定相应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应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2月10日9:00至12:00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8.陈述申辩: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论如有异议,可进行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2月4日8:30至2月9日17:00。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将同步进行。四、疫情防控请考生及时了解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并自觉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安排,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五、第一轮考试(笔试和技能加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提前登录2023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招聘信息管理系统(人,之后在《面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面试资格。3.陈述申辩: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现场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七、第二轮考试(面试)(一)面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6日(周日)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二)面试形式:微型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三)微型课内容:由评委选定教材内容,同职位为统一内容。(四)面试总分:100分。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五)总成绩计算: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第一轮考试成绩50%、第二轮考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试分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总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当天发布,应聘者可以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八、体检、选岗、考察(政审)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省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依据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执行);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对选岗分配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九、公示和录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方式,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拟录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至张家港市教育局领取《录用通知书》。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被录用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关于教师资格证书,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十、纪律和监督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十一、关于考试费用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此次公开招聘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张家港市教育局2023年2月1日附件:2023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取消录用资格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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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大理州各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大理州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二、招聘人数及岗位全州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3人,考核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有关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招聘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于报名前在工作时间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个别岗位招聘条件可能会有细微调整,因此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月6日下载最新的招聘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三、招聘对象及条件(一)对象1.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招生计划本科毕业生;3.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艺术设计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主持方向)等专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本科毕业生;4.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龄要求为18周岁—35周岁(1987年2月5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5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5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年2月6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二)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地点详见《大理州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报考同一招聘主管部门或县市的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三)报名所需资料报考者报名时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大理州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报考县市(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查。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的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五、招聘程序(一)考核时间考核招聘具体的专业测试(笔试)、面试(或实作)时间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二)考核方式州级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报名人数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考核方式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可直接采用面试(或实作)等形式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方式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的岗位应采用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或实作)两个程序。专业测试(笔试)主要对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专业测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测试(笔试)结束后,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面试(或实作)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或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或实作)成绩×50%在计算成绩时,专业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或实作)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报考人员专业测试(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或实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采用考核方式二的,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或实作)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三)体检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一本及以上岗位的,考察阶段需提供录取批次证明(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中自行下载打印)。(五)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六)递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从本岗位取得面试成绩人员中递补,并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其中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或实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采用考核方式二的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1.属于往届生的,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招聘主管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2.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再次对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并备案的,人社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特别提醒:参加此次“考核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再参加后续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八)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六、招聘纪律(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依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七、重要提示(一)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三)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学”、“会计”视为同一专业)。(四)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人文教育、综合理科教育、数理基础科学、综合文科教育、文史教育、政史教育、史政教育、政治历史教育、历史政治教育、历史地理学、艺术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音乐舞蹈教育、音乐与舞蹈、音乐与舞蹈学、艺术硕士、数理基地班、人文科学实验班”等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需符合所报岗位从事的教学学科要求。(五)报考人员参加考核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注意途中安全。报考人员应聘过程中,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积极遵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六)本次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七)考核招聘公告及岗位表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大理人社”微信公众号登载。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招聘政策监督电话: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区号0872):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36810 (传真:2536810)  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525658 (传真:7524469)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32632 (传真:3121180)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146933 (传真:7141037)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84371 (传真:8161352)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42910 (传真:8742902)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25708 (传真:6520037)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22428 (传真:5522428)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27050 (传真:5127751)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21879 (传真:4525933)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21516 (传真:4121299)  州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区号0872):大理州教育体育局 2319394 (传真:2315233)大理州民政局 2209318 (传真:2209318)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316480 (传真:2316481)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 2319296 (传真:2319296)特此公告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20日附件:附件1:大理州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大理州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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