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肥豬
对于拿到资格证但是暂时不想执业的人,每年三月之前要将资格证的副证交到司法局政治处备案,只要每年备案一次就可以了,没有实效问题,但是必须备案。你可以看看你资格证的副证后面有说明,如果忘记备案了要找熟人将以前忘记备案的补一下才可以。
KingkonG19870210
不需要备案法律依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0年12月1日司法部令第146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7月8日公布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74号)要求备案,但已经废止。
何时何处
1、有效期为1年。2、律师资格证是申请律师执业,从事律师职业的资格凭证。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或考核获得。2002年后,该证书由法律职业资格证代替。现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即视为获得律师职业资格、律师从业资格、律师资格等。但国家对律师实行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双证管理,若想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工作仍需获得律师执业证书或律师工作证书。
joannekaka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及时备案虽然不会失效,但会影响你的法律职业资格的使用,也会影响司法行政机关对你的管理和掌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后获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需要备案的,如今年度未备案,可下一年度再申请备案,切记一定要记得及时备案。法律依据: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变更备案制度。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编辑于 2019-06-15宋聪聪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咨询律师 张保刚律师擅长:公司法务咨询律师 刘勇律师擅长:损害赔偿咨询律师 王莉律师擅长:劳动工伤咨询律师 陈娜律师擅长:税务合规咨询律师 朱哲雨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咨询律师 李昌锁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咨询律师 李金杏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咨询律师 刘爱香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咨询律师 张瑞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咨询律师 郭志昆律师擅长:公司法务咨询律师 岳海艳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咨询律师 吴杰伟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咨询律师 袁柏林律师擅长:征地拆迁咨询律师 杜晓霞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咨询律师 潘津律师擅长:损害赔偿咨询律师 赵秦月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咨询律师 米亮律师擅长:行政诉讼咨询律师 黄锡娟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咨询律师 吴明佑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咨询律师 牟楠律师擅长:劳动工伤咨询律师 任印好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咨询律师 郭守文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咨询律师 赵天竺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咨询律师 郝淑巧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咨询律师 沈雁南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咨询律师 王庆兰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咨询律师 周一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咨询律师 王晶梅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咨询律师 要鸿志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咨询律师 查看更多 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A明天你好!
一、需要年度备案的人员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74号)第十七条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 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 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此处证书持有人,包括领证后未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包含实习律师、考入法检公务员但未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官、未取得执业证的公证员,这些人都需备案。二、不备案会有哪些不利影响?首先不存在证书因不备案失效的问题。《管理办法》虽然写了“应当备案”,但并没说不备案的处罚。公法向来是法无授权不可为,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属于行政许可行为,既然没有规定任何处罚措施,司法局也就无权撤销或吊销职业资格证。事实上,我们也从未听说因不备案而自动失效的例子出现。年度备案与变更备案只是司法局对证书持有人的管理手段,从业者数据统计的渠道,不具有实际意义。有传言说,资格证迁移、律师实习时可能会被拒绝办理,只能说被害妄想要不得,别把司法局工作人员想得那么坏。三、取消年度备案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行政机关简政放权、“放管服效”,有必要让人大老远过来盖个没有现实意义的章吗?目前许多省份要么取消备案,要么实行网上备案。建议 考生可打电话向领取证书时的司法局打电话询问是否有备案必要。
与食俱进a
1.网上备案:这个方法既方便又快捷(这个方法暂时只有部分省市才有,其他地区的人员还是需要到当地的司法局去备案。)在搜索栏输入当地司法局进入该市的国家司法考试信息系统平台,选择进入“年度备案”,填报备案信息,提交成功即完成备案。2.司法局备案:办理人员需携带“资格证书副本”到当地司法局进行人工备案,亦可委托他人办理。根据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每年第一季度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时间。1.备案对象: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尚未从事法律职业(指:尚未被正式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等和批准为执业律师、执业公证员)。①持证人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及有效身份证件前来办理备案;②持证人本人确有困难申请委托办理年度备案手续,须提交委托人委托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由其本人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司法部授予的,具有申请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2.按司法部规定,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证书持有人职业变更情况
优质职业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