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李铭俊521
为尽快落实建设部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经理以及管理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的精神,为贯彻落实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本中心决定于2006年举办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资格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一、 培训对象: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房地产开发公司、写字楼、商厦、酒店、别墅、度假村、娱乐场所的物业正副经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 二、 培训内容:培训班将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为重点,组织由建设部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其它三门考查课程组织辅导,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三、 方法与步骤:严格按照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学习课时,但同时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这一特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统一命题考试。四、培训时间与地点2006年8月末 沈阳五、 费用:报到时每位学员交培训费800元(含报名费、培训费、证书工本费等),教材、资料费260元。六、 其他:1、 带2张1寸免冠照片。2、 带个人岗位职务聘任证书或任职文件(证明)复印件。报名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中国沈阳人才市场(二楼)智力交流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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