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权STAR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包头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2〕43号)要求,包头市教育局拟开展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包头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包头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包头市)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包头市辖区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地在包头市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并获得省部级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布的相当于技师以上等级证书者,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所有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考试相关条件 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参加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三科考试并考试合格,在毕业前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并逐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持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初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中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申请人网上注册报名和网上资料审核相结合的办法,申请者须按照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上传材料及审核——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1.完善个人信息。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登录成功后,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须先在此栏目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首页弹出的网站通知中或在“须知”(点击)页面下载《个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用本人的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并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选择包头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户籍、居住地所在地的旗县区教育局。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6月6日至6月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 (三)上传审核材料 从今年开始,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零现场”审核,申请人无须现场提交材料,所有材料须在“蒙速办”APP上提交,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24:00,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申请,请按以下流程和要求进行材料审核申报: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在手机端下载安装“蒙速办”APP,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2.“蒙速办”中APP定位站点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本级; 3.“蒙速办”APP->往上划屏幕->可看到:专题推荐->教育服务->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4.“蒙速办”APP上传的对应资料必须清晰完整。 (四)材料提交说明 1.身份证明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上传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上传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通过学信网核验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其他人员上传通过学信网核验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普通话等级证明。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上传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上传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无犯罪记录证明 (1)持有包头市户籍和包头市居住证的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市教育局负责统一核查。 (2)在包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请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自行开具无犯罪证明并上传。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特别提示:(1)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如以师范生身份申请认定,需上传完整的学业成绩单(必须有教育学、心理学必修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2)驻地在包头市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居住证栏目上传驻地在我市的佐证材料。 (五)材料审核和网上确认 2022年6月13日至6月21日市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网上确认。在公告要求时间内(2022年6月20日前)未在“蒙速办”APP上进行材料申报审核,则视为放弃本次认定申请。请各位申请人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审核状态和“蒙速办”APP上的留言,如需要修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提示办理。 温馨提示:请各位申请人务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分别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蒙速办”APP上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填报,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三天内,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同时提交照片页,确保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材料审核和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六)体检 申请人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认定办 证照片粘贴页》到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表和照片页一并交至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包头市教育局。体检结果将在“蒙速办”APP的审核结果中显示,如不合格,可自行到体检医院查询。 1.包头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北方医院门诊大楼一楼体检科(公交车10、11、22、25路到北方医院下车,联系电话5231416、5231413),每天上午八点,需空腹,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 2.申请人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3天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因妊娠期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交由市教育局存档。申请人妊娠结束后须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后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市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 (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请申请者密切关注“蒙速办”APP个人动态,市教育局将在材料审核完毕后做出是否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决定,请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于7月6日关注包头教育云平台或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查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发放教师资格证 市教育局于2022年8月19日开始对符合认定条件申请者通过免费邮寄形式(中国邮政,不支持现场领取)发放《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请各位申请者在网报时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如因地址错误发生丢失,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到包头市教育局406室领取。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妥善保管,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补办 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注意事项 1.补办 证书:证书发放单位是包头市教育局,证书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的申请者,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如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补发换发2008年之前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2寸白底照片两张;补发换发2008年之后的教师资格证书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于7月1日—7月20日(星期六、日除外)工作时间交至包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406室进行补发换发证书。 2.补办申请表:凡由包头市教育局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需要补办的申请者,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及填写说明,按要求填报,贴照片、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于7月1日—7月20日(星期六、日除外)工作时间交至包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406室进行补办。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报名和网上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上传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经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包头市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附件1:包头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docx 附件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办 证照片粘贴页.docx 附件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x 附件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docx 附件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填表说明.docx 包头市教育局 2022年6月4日
熊猫虾仁@三侠
一、报名对象1、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除在职或聘用的高校教师报考外,其他社会人员均不得报考;2、各级各类学校中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行业的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生、社会公民均可报名参加中等和初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二、盟市招考中心工作职责1、认真做好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网上报名宣传工作;2、根据本盟市实际情况设立报名点及考生报名有偿服务中心,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网上报名实施方案》(附件一)及有关政策法规,准确细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协助和督促考生认真做好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照片采集、资料收集和打印准考证;3、提醒报考单科和报考双科,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内申请教师资格证或报考另一科;4、认真做好对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加强考务管理,杜绝装错试卷事情的发生;5、认真检查考生的两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的考生缺一不可;6、各盟市招考中心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做好今年的考试工作;7、了解和熟悉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附件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报名点和盟市招考中心的工作,准确无误地上传和采集各类信息,认真保管好考生信息及资料备查。各盟市招考中心要通过13天的网上报名工作,发现问题认真记载或向自治区招考中心请示处理办法,总结成功经验,为做好今后网上报名工作打下坚实基础。附件一: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附件二: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附件一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做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加快考试管理的现代化步伐,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一、报考资格:各级各类学校中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行业的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生、社会公民均可报名参加中等和初等层次考试科目,高等层次考试科目只允许在职或拟聘任高校教师报考。二、考试科目及时间1、考试科目:①高等层次考试科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适用于各级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和成人高等院校的在职教师或拟聘任学校教师申请认定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申报者)。②中等层次考试科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适用于各级各类初高中教师以及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在职教师或拟申请认定中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报者)。③初等层次考试科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适用于各级各类小学、学前教育的教师以及拟申请认定初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报者)。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四、主要操作流程1、考生网上报名流程(1)考生参加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前,首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阅我区该项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等。(2)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后,考生进行网上预报名,要准确填报基本信息。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历、职业、工作单位、手机号码(接收通知短信,仅限区内号码)以及现场照相、确认信息地点(报名点)。预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接收到预报名成功的手机短信,然后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网上缴纳报名费成功后,将接收到缴费成功的手机短信。(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照相并确认本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提前办理,已办理的考生注意身份证应避免强磁场、强辐射、特别高温、弯折扭曲,以防损坏读取不了二代身份证芯片中存储的信息。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履行下列步骤:① 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考生预报名时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是否正确,若信息正确则调出考生相关信息,否则考生须重新登录预报名页面修改,直到正确为止。② 照相、生成考生号。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照相,确认信息。不得使用照片扫描,由此造成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和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③ 打印《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校对,发现错误及时和工作人员提出并修改。④ 考生确认《报名登记表》中的内容正确无误后,在“考生本人确认签字”栏签字。(4)考生现场照相及确认信息成功后会得到一个考生号,然后再通过考生号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信息包括报考等级、报考科目和答卷语种,之后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交费成功后会收到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出的交费成功的提示短信息。(5)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2、考生网上缴费流程(1)考生提前准备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考生如果没有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的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需要到当地农行营业网点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并存储一定金额的钱款用于网上缴纳报考费用。报名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内蒙教招考社发[2005]12号文件执行。农行存折不支持网上缴纳报考费用。(2)通过农行实现网上缴纳报考费有两种方式:网上银行:在农行营业网点开通网上银行,申请办理K宝证书或动态口令卡;电子支付卡:自行登录农行网站免费开通电子支付卡,每天最多可支付200元。相关使用说明详见中国农业银行网站。特别提醒考生一定要提前办理,以防因农行营业网点储备的银行卡和用于网上银行的K宝证书、动态口令卡等相关介质不足,致使当次不能够成功办理,或者长时间排队等候。3、自治区招考中心考前网上公布考试各类信息政策规定,内容包括:①报名、考试时间,网上成绩查询时间发证等有关规定;②各个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各级招考中心报名点的联系方式及地址,以便考生查询。五、各报名点的主要工作1、做好报考前的宣传工作。2、考前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联系确定考点。3、不接收考生异地报考两科的要求。4、考试前打印考试中需要使用的各类材料(包括考生座位及考生照片对照表等)。5、为考生照相及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并认真审核相关考生证件材料,督促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做好考生照片采集工作及信息确认工作。对没有上网条件和不会网上操作的考生,可到各盟市或旗县(区)报名点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有偿办理报名报考业务。6、答复考生咨询的有关问题。盟市或旗县(区)报名点回答问题必须认真、严谨,对于疑难问题,可逐级向上反映,以便正确回答。7、认真组织实施考试工作。8、每次报名完毕,收集并保管考生签好字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以及考生其他的相关材料等。9、做好自治区招考中心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六、需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1、需特别提醒考生:①考生需在网报结束前再次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报考科目、等级与缴费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当地盟市或旗县(区)报名点解决;②考生打印完《准考证》后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如有疑问及时咨询工作人员。2、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自治区招考中心将按照有关分成比例规定及时返还各盟市的报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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