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叶子0118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你要获得律师资格证,首先要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其后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这就不用说啦,呵呵。 《律师法》第二章 律师执业条件 第五条 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六条 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 适用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第七条 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 第八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三)品行良好。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一般是在九月份左右。 司法考试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4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00分。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至于如何备考,首先你要有司法部出版的当年的考试大纲,其次,书店尤其是法律书店也有很多这方面的书。至于战略方面,你可以参考 这是前人的经验之谈。 说实话,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不算高,但要相信自己的努力和能力! 如果你有志于它,我祝你成功!
崽崽龙08
根据2019年公布的法考考试公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是: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机器猫TJ
律师资格证需要参加全国统考律师资格证,通过这一次考试就可以获得律师资格证。报名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
拓展资料:
律师执照是申请律师执业,从事律师职业的资格凭证。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或考核获得。从
1986年开始,2002年截止。2002年后,该证书由法律职业资格证(国家司法考试)代替。
现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即视为获得律师职业资格、律师从业资格、律师资格等。
但国家对律师实行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双证管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律师执照
子非鱼1102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全文)(司法部令第61号2000年7月26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资格考试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制度,保证律师队伍质量,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律师资格考试是国家的专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并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第三条律师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组织,每年举行一次。律师资格考试于每年7月1日—7月31日报名,每年10月的第3个星期六、日举行考试。第四条司法部设立律师资格考试机构,负责承办律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具体承办本辖区的考务工作。第二章报名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取得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非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四)品行良好;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曾被取消律师资格的。第七条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户籍证明;不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人员应当提交报名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暂住证。第八条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报名费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会同同级收费管理部门确定。报名费应当专门用于考试工作的各项支出。第三章考试组织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设立律师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本辖区的考试工作。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律师资格考试办公室由律师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主管厅(局)领导担任负责人,其职责如下:(一)划定考区;(二)组织本省(区、市)律师考试报名工作,并组织本省(区、市)报名人员的统计、准考证号的编排和准考证的印制和发放;(三)组织本省(区、市)试卷的接收、保管、分送、回收和返送;(四)指导本省(区、市)考区的监考工作;(五)依照规定权限处理本地区考试报名、监考中出现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请示报告。第十一条考区所在地的市(地)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本考区的考务工作。在数个市(地)合并设立一个考区的,由指定的考点所在市(地)司法局负责组织有关考务工作。第十二条负责组织考务工作的市(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立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由律师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主管局领导担任负责人,其职责如下:(一)确定考点和布置考场;(二)选配、培训监考人员;(三)接收、保管、分发试卷及考后回收、返送试卷;(四)依照规定权限处理监考中出现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请示报告。第十三条考点设监考办公室,由总监考人负责,其职责如下:(一)组织监考工作;(二)依照监考人员工作规则和考场规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三)检查、验收考后试卷的封装;(四)提交监考工作报告。第十四条每个考场安排应试人员不得超过30人,应试人员的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每个考场配备2至3名监考人员,考场外设若干名流动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监考人员应当按照《监考人员工作规则》履行职责。第十五条对于考务工作混乱或者考试发生严重问题的地方,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决定不在该地继续设置考区。第四章命题第十六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宪法、法学基础理论、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律师制度与实务。试卷命题的范围,以司法部公布的《律师资格考试大纲》为限。第十七条司法部设立律师资格考试命题委员会,由其负责试卷命题和指导评卷工作。命题委员会由司法部有关人员和命题委员组成,命题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第十八条命题委员会委员由司法部律师资格考试机构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中提出人选,由司法部遴选聘任:(一)从事法学教学或者科研工作并取得法学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二)从事审判、检察工作并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及从事律师工作五年以上、业绩突出的;(三)司法行政机关从事律师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熟悉律师业务的。第十九条命题委员会委员应当严格遵守命题工作纪律,承担保密义务。第二十条律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版权归司法部所有。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印发、出版、刊登历年考试试题。第五章试卷的印制和运送第二十一条律师资格考试试卷由司法部委托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承印保密印刷制品的印刷厂承印。承印试卷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印卷工作,严格按照试卷样稿进行印制,并按照要求封装。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必须承担保密义务。第二十二条律师资格考试试卷由司法部委托符合运送保密印刷制品条件的单位运送。承担运送试卷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准时将试卷运送到司法部指定的地点。试卷运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时,律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应当与运送试卷的人员清点核对试卷数量、检查密封包装后,在交接记录上签字。运送试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运送保密文件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试卷应当存放在保密室内,存放期间由两名以上值班人员昼夜值班。考试开始前,任何人不得启封试卷。第二十四条考试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安全、准时将试卷运送到司法部指定的评卷地点。考试后返送试卷的交接手续,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第六章评卷与成绩通知第二十五条司法部设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卷工作。司法部可以委托相关单位具体承办试卷的评判工作。第二十六条评卷单位应当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设置评卷场所,并配有保卫人员负责安全工作;除评卷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评卷场所。第二十七条评卷人员由评卷单位从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遴选:(一)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没有参加本年度律师资格考试;(二)具体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第二十八条评卷人员应当遵守评卷工作纪律,按照《评卷规则》履行职责。第二十九条试卷评判、分数复核和成绩登录,应当分别由专人负责承办。第三十条评卷工作结束后,司法部将考试成绩书面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各市(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收到考试成绩后10日内以邮件方式通知应试人员。第三十一条应试人员对本人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考试成绩通知后10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但不得申请查阅或者重判试卷。第三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应当将分数核查申请及时汇总报送司法部律师资格考试机构统一组织核查。第三十三条分数核查工作,在司法部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由评卷单位承办。试卷的分数核查仅限于对卷面各题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登录是否有误。经核查,试卷分数计算、合计、登录确有错误的,经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更正,并将原成绩和更正后的成绩记录在案。第三十四条分数核查工作结束后,由司法部将核查结果书面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应当自收到通知后15日内告知申请分数核查的应试人员。第三十五条律师资格考试试卷自本年度举行律师资格考试之日起满6个月并于分数核查工作结束后,由评卷单位负责销毁。第七章录取和资格授予第三十六条司法部每年确定和公布本年度考试授予律师资格的数额。第三十七条考试结束后,司法部根据本年度确定的考试授予律师资格的数额,按分数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对于考试分数以及经分数核查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的应试人员,均予以录取,不受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考试授予律师资格数额的限制。对于有缺考纪录或者其中有试卷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第三十八条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的应试人员应当自收到考试分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领律师资格的手续,并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逾期且无正当理由而没有办理申请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试人员未提供准确通信地址而无法通知的,由市(地)司法行政机关以公告方式通知,对于自公告之日起满20日仍未办理申领律师资格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第三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对被录取的应试人员填写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在30日内上报司法部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第四十条对于已达到或者超过最低录取分数,但经审查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不授予律师资格。第四十一条司法部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各地汇总上报材料的30日内完成审查,并将授予律师资格证书的文件和律师资格证书下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律师资格考试办公室,由其在30日内负责发给经审查合格的被录取的应试人员。第八章责任第四十二条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考试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二)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三)扰乱考场秩序的;(四)在试卷卷面非署名处署名或作识别标记以对评卷人员进行提示的;(五)有其他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对于有前款规定情形,已被授予律师资格证书的,证书予以收回,并确认其无效。第四十三条负责考试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泄露考题的;(二)包庇、纵容考生作弊的;(三)篡改分数的;(四)其他违法行为。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港、澳、台地区居民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第四十五条根据需要,可以在少数民族地区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第四十六条《命题工作规则》、《监考人员规则》、《考场规则》、《评卷规则》作为本办法的附件与本办法同时生效。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司法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司法部颁布的第48号部令《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同时废止。
《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二、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范围(一)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2.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或经招聘到上述部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二)公职律师的职责范围1.为本级政府或部门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2.按照政府的要求,参与本级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3.受本级政府或部门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4.代理本级政府或部门参加诉讼、仲裁活动;5.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6.本级政府或部门的其他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
坚强一点Aaron
现在是叫司法考试。考的科目有: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 下面就来为各位学法律的小伙伴介绍一下律师资格证的考试要考哪些科目。 方法 律师考试的时候具体的科目很多,一共十四门课程,具体有法理学、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法律职业道德,这些基本就是全部的内容了。 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法学基础理论、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律师制度与实务。试卷命题的范围,以司法部公布的《律师资格考试大纲》为限。 如果是初 考试的时候一般分为四个部门,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 国际三法 经济法 法律职业道德,是很重要的一门课程,卷二包括的是刑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考试的范围也很广泛,卷三包括民法 商法 民事诉讼法。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 卷四其中包括案例分析 包括法理学 民法 商法 经济法 刑法 刑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题型有案例分析、简述、论述。 参考资料不顶用的。。 我直接说好了 1、最基础的:民法、刑法、行政法和他们对应的三门诉讼法 2、理论性的:法理学、学、三国法(即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中外法制史、法律文书、法律职业道德。 3、杂七杂八的:经济法(具体包括 我国的律师考试从2017年开始考试的内容更加的多了,增加了一些法律辩护方面的时间性题目,这些题目要求考试人员通过自己的分析、以及对案件的研究来回答辩护的一些基本因素。 律师证的考试是国家考试,叫做司法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考试科目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 律师考试国家目前对于考试场地的管理更加严格,对于考试的监考人员的数量有了新规定,增加了场外考试的巡查。 你好 你是非法学专业人员吧!国家司法考试属于全国统考,时间在每年的九月中下旬!今年的司法考试应该还在报名中! 主考科目: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商经法、三国法、中外法制史、与法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司法考试被视为中国第一 扩展阅读,以下内容您可能还感兴趣。 律师资格考试的内容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的具体结构为: 试卷一:包括以下科目:法理学、法制知史、、经济法、道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包括以下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内 试卷三:包括以下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包括以下科容目: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律师拿到基金从业资格还需考哪几科 和普通人获百得基金从业资格证的途径一样。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包含三个科目: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度职业道德与知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道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生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专考试成绩合格的,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注册条件属。 法学专业考研要考哪些科目啊? 法学专业考研科目 法学专业考研要考的科目:英语,*,专业一(刑,民)专业二(法理,,法制史)法学专业硕士联考就是法学专业硕士考试啊,即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实行联考的选拔性考试。 考研专业科目设置专业基础课(含刑法学、民法学)和综合课(含法理学、中国学和中国法制学)两门,其目的的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在考查考研考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理解和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研考生运用法律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扩展资料: 最热门的法学考研专业 1.诉讼法学 该学科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和物证技术等研究方向。随着我国的法院系统日益重视程序正义的价值,诉讼法专业的就业前景较好,因此不少诉讼法专业的学生毕业后法院系统争相聘用。 另外,如果考研考生日后想从事律师行业,有诉讼法专业背景的毕业在就业竞争中将更具优势。相较而言,诉讼法中的刑事诉讼法方向的就业难度比民事诉讼法方向要大一些,录取比例e5a48de588b67a64365一般也在10∶1左右。但是,每个考研学校具体情况不同可能比例也有所变化。 2.国际法学 该考研专业的报考热度非常高。一般报考该考研专业需要有良好的外语能力。国际法学专业考研的就业十分灵活,一般公务员、高校教师、律师、国企或者外企法务等均是考研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向。 参考文献:百度百科-法学专业 学法律的需要考哪些证,越全越好!!! 只需通过司法考试,获得司法资格即可,但你也可以获得其他证件。 1、法律职业资格证 此证书应该是法学专业最重要的证书了。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取得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根据适用范围分为A、B、C类)。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担任公证员和取得律师资格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毕业证、学位证 双证是头等重要的证书,所以不能为了考证荒废了自己的学业。顺利毕业并拿到双证是找工作的前提。 3、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竞赛获奖证书 证明你的在校学习水平和社会活动能力,用人单位看重。 4、第二学位证书 用人单位欢迎复合型人才。 5、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多年前四六级证书与毕业证、学位证挂钩,现在已经不是顺利毕业的必备条件了,但是很多用人单位招聘将本科通过四级、研究生通过六级考试作为衡量求职者英语水平的门槛,重要性不言而喻。 6、托福(TOFEL)、雅思(IELTS)、GRE等。 如果有留学意向的同学需要关注,申请学校主要根据你的托福或者雅思等考试的成绩,非常重要。如果没有留学意向,考了自然好,拿到高分在求职时也是很有分量的砝码,但是考虑到报名费相对于普通学生而言略高(像AI这样的工薪家庭的孩子是大多数),性价比不高。 7、全国计算636f70797a64334机等级考试二级 证明计算机能力的最常用的证书,二级难度不大,性价比超高。不从事与计算机有关的行业有此证书足矣,且此证书在个别城市毕业落户申请户口时是加分项,如上海。 8、初级会计考试 难度低,性价比高。民商法、经济法等法学专业与会计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是准备从事证券、公司并购等相关法律业务时,会计的重要性就会凸显。 每个省份规定的考试时间不同,每年1次考试机会。 扩展资料 法律职业资*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具体考试内容包括: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年修改)、法理学、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职业资格证 现在的律师资格考试是否需要考英语 现在的律师资格考试不需要百考英语。 司法考试的主要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度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问、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答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版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权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对。
咩~咩~羊
1.首先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2.要认真研读三大本。
3.多做些历年真题。
4.要熟读法律条文。
5.要结合实际,活学活用。
6.要留意每年的司法考试时间,不要错过。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律师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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