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凑不齐~
对于南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怎么申请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办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取得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涉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二、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须提供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涉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承诺材料;
(四)如有其他类别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须携带原从业资格证;
(五)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三、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微信关注“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公众号,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窗口申请:本人携带上述申请材料至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从业资格管理中心报名(地址:玄武区太平门街2-1号)。
(二)网上审核
1.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客运治安管理部门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可预约考试;
2.审核不合格的,将通过微信或手机短信方式反馈并告知不合格原因;
3.申请人自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未申请参加考试的,取消本次审核结果。
(三)预约考试
1.申请人登陆“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微信公众号或“南京市城市客运交通网”(),查看发布的考试计划;
2.根据发布的考试计划预约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3.预约后无故缺考者1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考试。
(四)参加考试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经现场查验身份信息后,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共为90分钟(其中全国公共科目60分钟,区域科目30分钟)。考试合格的,领取受理单;
3.初次考试不合格的,自初次考试之日起满15日可申请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自补考之日起满30日可再次申请补考。
(五)申领证件
申请人考试合格5个工作日后,持受理单到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从业资格管理中心(地址:玄武区太平门街2-1号)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四、办理地点
办理机构: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从业资格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玄武区太平门街2-1号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
乘车线路:地铁4号线九华山站往东步行200米;公交2路、11路、20路、24路、40路、48路、58路、59路、68路、70路、140路、313路太平门站下往西步行50米。
联系电话:
考点地址:鼓楼区中央北路211号(栖霞驾校内)
乘车线路:地铁3号线五塘广场站2号出口往北步行150米;公交1路、12路白云新寓站下往北步行50米。
联系电话:
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流程图
相关指南
上述内容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百万购车补贴
小宇宙88888888
不可以在网上报名,网约车资格证到所在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报名参加考核。
申请网约车资格证所需材料及条件: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月光下的芙蓉
在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客运治安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和考核。
根据《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客运治安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和考核。
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由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驾驶员证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扩展资料:
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鼓励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创新,按照科学引导、多样化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网约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网约车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网约车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价格、通信、公安、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网约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条件
第五条 申请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拥有保障服务的营业场所、培训教育场所和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投诉处理及运营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人员,未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
第六条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网约车经营申请人,发放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并签订运营管理协议。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运营管理协议包括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经营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车辆人员管理、服务质量保障、线下服务能力要求、经营者承诺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优质职业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