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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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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保险法考试重点有: 1、法条2 保险的概念 2、第二段第一句 (现代保险是~~之上的。) 第三段最后一句(至于社会保险~~同一概念) 4、第一段第一句(保险的四大特征) (一)、保险与储蓄的区别: (二)保险、赌博的区别 5――8、三、保险的要素 (一)(2)(3) 5-6、危险可分为三大类 可保危险的三层意思:第一,第二、第三 9、第一段中间(人身保险一般采取~~金额给付。) 9、倒数第二、三段 强制保险的实施方式有两种。其一、其二 11、最后(原保险的概念) 12、最后两段(了解) 13-14、保险的职能 第一、第二 14-17保险的作用(一)(二)(三)(四)此外,(改为五)(简) 20、二、下第一段最后一句(这一制度的形成~) 20、近、现代财产保险制度始于海上保险 21、第一段中间(无偿借贷契约最早见于~~证书) 最后半句 22、第一段最后最后一句(1970) 23、倒数第二段第二句(1963) 最后一句 24-25、最后一段到25页改断结束 看一下 25、第二段 特征 (多、简) 26、保险法的两种概念 26、保险法的立法体例:1、2、3、 27-28、保险法的内容1、2、3、4、以及它们的概念(选、名) 29、1、下第一句(西班牙的~~) 30、3、下全段(德国的~~) 31、最后一段(1906~) 38、海上保险合同不适用保险法 39-42、保险法的内容、立法目的及适用(简、论) 40、199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41、法条1 43、一、保险利益(细看、论、会考大题) 概念、两层含义、构成要件1、2、3、 44、保险利益原则的适用以下两段及法条52、11 (掌握) 45、二、论最大诚信原则(论、细看概念和内容) 法条16 46、法条21 法条36(案例) “ 重要事实”的一般看法 告知的两种形式 法条16 不告知的表现 法条16-3 47、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的概念 补偿损失原则的概念 48、第一段 看一下近因原则 50、法条9 51-53、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一)——(四)(多、简、) 54、定值保险合同的概念 55、第一段最后一句(在实践中,~~) 56、二、补偿保险合同和给付保险合同的概念 57、倒数第二段最后一句(人身~~) 58最后一段(本页结束) 59-63、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人(简、论、案)所有的小标题(包括子标题)均画出来 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定义 63页第一段、最后一段 65、要保单的概念 合同成立的几个表现123(看) 66、暂保单的概念、效力 保单的概念及内容1234 保单的法律性质123 67、保险凭证的概念、使用场合123 看一下 法条12 68、乘前页第一段 69-71、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一)——(九) 69、出外责任1、2、3、4、5、 最后一句 70、六上面的一段全部 71、特约条款的概念 法条19 72、标准条款的概念 73、合同解释的原则(一)(二) 74-75、合同有效的条件(简)(一)(二)123(三) 76-77、无效保险合同的概念及法律后果1、2、3、4、(简) 法条39-2 78-79投保人的义务(一)——(五) 78、法条56、57 最后一段下半部分(危险增加的后果~~) 79、保险人对因未尽义务的通知或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的扩大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 80、第一段最后一句 保险人的义务(一)(二)1、2、3、 81、保险合同的变更的概念(一)(二)(三)(看一下具体内容) 82、中间两段全部(保险合同的通知~~) 83、法定解除的条件1、2、3、4、5、6、7、(简、选) 84、中止的原因1、2、3、4、5、 87-88、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四) 91、索赔、理赔的概念 法条26 索赔、理赔的原则(一)(二)(三)(选) 93、索赔、理赔的程序(简) 96、代为求偿的概念全段 97、法条44 98、二、委付上面一小段 委付的概念 99、委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其一、其二、其三、 100、101、重发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两项义务(一)、(二) 101页最后一句 103、第一、二段全部 104、可保财产的种类(一)――(六) 不在范围的(一)――(四) 1、固定资产的确定一二三 105、看一下 106、三个条件1、2、3、 除外责任1234(选) 107、记住15天的规定 108、表格上的一段(三大类) 110、二、企业财产保险赔偿的计算方法(看一下、选) 114、家庭财产的概念,可以分为两种 114-115、一般家财险的可保范围:1234 期限为1年 116、保险公司不付赔偿责任123456 117、二、下第一段全段 118、区别:(一)、(二)(三)(简、答出要点和区别) 120、机动车合同的概念 122-123、了解(二)以下的内容——10%结束 123、最后一句(其保险责任包括~~~三类) 124、车辆损失险的除外责任(1)(2) 124—125、最后一段——125页本段结束 126、第二段(例如,) 飞机保险合同的概念 127、第三段(我国的飞机保险与国外的~~) 127、机身保险的概念 最后一段最后一句 128、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概念 129、130船舶保险的概念适用范围(看看) 131、中间一段 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可概括为三大类 132、第一段,(但是,~~) 134、水上合同的概念、适用范围(看一下) 136、137、(一)(二)(三)下面的第一段话 137、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可能考论述)1、2、3、 138、139、三、四、(看看) 142、陆上合同的概念 我国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 143、(二)下面的一段(适用于~~) 144、航空合同的概念,我国可以分为~~。 145、倒数第二段第一句(国内~~) 146、1、下第一句(航空~~险别) 2、下第一句(仓至仓) 148、责任保险合同的概念 标的的概念 149、150、责任保险合同的种类12345 151、(二)上面一段(此外) 153、法条49 (二)下第七行(即:~~本句结束) 最后一句到次页本段结束 154、再保险合同的概念 155、法条99、101 156、第一段最后一句(再保险合同的性质为责任保险合同)第二段第一句 第三段第一句 158、再保险的附随义务(看看) 159、四、(看) 160、法条29及其解释123 161、五、下第一段第七行(实际上——结束) 下一段最后一句(原保险责任开始之日~~)倒数第二段第一句 最后一段第二句 163、信用保险的概念,特征123 164、二、分为三个种类123 出口信用保险的概念 166、保险责任的范围1、(1)(2)(3)2、 169、看一下 170、保证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1234(简) 171、保证保险合同分为两种(一)(二) 172、第二段(确实~~) 这类保险主要有1、2、3、 173、法条51 人身保险的特征1234 174、法条59 二、分类1、2、3(选) 177、倒数第二段(无民事~~) 倒数第一段第三行(我国——结束) 178-181、人身保险的特殊条款(简、选)一、——六、具体内容看一下(法条57、58、68、65) 182、人寿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 183—184、种类(一)——(四) 185、简易保险的概念 例外(一)(二)(三)(四)上述人员均不属于~~。 投保人的注意几点第一二三四(选、简) 186、不付保险金的责任其一二三四 191、团体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 最后一段第四行到本页结束 196、意外保险的概念特征12 197、意外保险分为三类 199、健康保险的概念及性质(倒数2、3段) 200、看一下 202、保险业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1234 203、保险法的内容(一)——(四)(选) 204、最早建立~~~马萨诸塞州,~1851~。 207、最后一段中间(1983年3月3日~~。) 208-211、保险业法的性质和作用一、(一)(二)(三)二、(一)(二)(三)(四) 212、213、主要形态:(一)(二)(三)(四) 214、法条69、150 215、我国保险公司的设立财许可主意,法条70 216-219、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一)(二)(三)(四) (五)(简) 217、第一段最后一句(出资者的出资~) 第二段中间 (2亿元、5000万元) 218、法条83 221、第一段(6个月) 最后一段(6个月) 22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的概念及设立的条件1234(简) 许多限制性规定1234(看一下) 223、变更的事由12345678(选) 224、终止的事由123456789(选) 224、保险公司的解散概念及事由123 226、最后一段第一句(依法~~) 227、倒数第二段第一句(保险公司破产,~~) 228、清偿顺序1234(选) 229、第一句(其持有的) 230、第一段 保险业务范围123、最后一句(三大原则) 二、保险分业经营规则(论) 233、偿付能力的概念 234、公式 保险准备金的概念 235、分别规定12 法条93-1-2 236、未决准备金的概及与未到期的不同之处123(简) 237、法条32(1%、10%) 第二段第一句(~性质与用途~~~负债) 倒数第三行(~三个方面。) 238、保险保证金的概念 法条78 公积金的概念 239、法条29 最后第二行(其标准~~本句结束) 240、法条98 最后一段第一句 241、法条99 242、法条101 倒数第二段(原保险~~)(看一下) 243、一、原则(一)(二)(三)(简) 244、形式(一)(二)(三) 倒数第二段(两种禁止性规定) 246、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的必要性(简、论) 247、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的目的(简、多)(一)(二)(三)(四) 248、形式(一)(二)(三)(我国采用) 249、最后一句 250、第二句(工贸部~~原则) 二、下段的第一句(美国)三、下第一句(日本~~) 251、法条8(简、选) 253-255、内容包括一二三 253、整顿的概念(最后一句) 法条108所在的全段 倒数1、2段的第一句 255、法条111 第二段整顿结束的条件 最后一段第一句 256、第二段第一句(保险公司~~) 接管的期限不超过2年 倒数第二段最后一句 倒数第一段 267、自我管理的概念 第二段(从世界~~~) 259、第一段的第一句、最后一行 保险代理人的概念 最后一句(~~美国) 260、第一行制度分为两种一、二 第二段第二句(~~两种) 第三段第一句 261、保险代理人的特征和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一)(二)(三)(四)总之 264、限制123(选) 265.不得有下列行为1234(选) 266、保险经纪人的概念及俗称 法条125 倒数第二段最后一句字(此外) 最后一段第一、二句 268、最后一段的第一句 269-270、简单看看 271、保险公证人的概念 272、二、下段第一二句(~~~金额) 274、保险法律责任概念特点 条件1234(简) 275、三、看一下 欺诈行为的概念和主要表现(一)(二)1234 278、投保方的法律责任一、——五。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安徽保险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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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布2016

想要报考安徽省2023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啦,2023年安徽省经济专业资格考试通知已经出来啦,想了解更多关于安徽省2023年经济专业资格报考的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98号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驻皖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精神,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9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一)高级考试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高级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二)初中级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初中级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初级报考条件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中级报考条件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高级报考条件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四)其他自2023年起,全省知识产权专业(含专利工程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我省专利工程专业不再另行组织职称评审。关于考试,此前获得的专利工程专业初、中、高级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并按上述对应的报考条件报名考试。关于评审,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采取考评结合方式进行,考试通过后,参加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经济信息化厅负责。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三、报考流程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并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一)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二)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完成注册后,报考高级考试人员于2023年4月9日9:00至4月16日16:00,报考初中级考试人员于2023年8月3日9:00至8月13日16: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1)已知晓告知事项;(2)已符合报考条件;(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核查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现场核查。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相关人员于报名结束前按要求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件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作为辅助。并分别于4月18日前和8月15日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各市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的现场核查具体安排,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2.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5.高中学历报考中级考试须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报考高级考试须提供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7.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报考高级考试须提供中级职称证书。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经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市人社、经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3年4月16日和8月13日前将本地区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分别于2023年4月22日和8月19日前完成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工作。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四)网上缴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费按61元每科收取(含上缴部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试费按100元每人收取(含上缴部分)。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缴费。缴费时间为:高级考试:4月17日9:00-4月23日16:00。初、中级考试:8月3日9:00-8月20日16:00。请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四、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的笔译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考点参加考试)。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报考高级考试的考生于2023年6月15日16:00后,报考初中级考试的考生于2023年10月26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五、成绩查询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六、监督管理(一)免予核查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可免予现场核查:(1)已经作出承诺的;(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大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二)社会监督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不实承诺的处理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七、注意事项(一)机考注意事项1.经济考试各科目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2.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3.考生应考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4.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上配备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5.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6.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7.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二)考试大纲2023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四)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翻译考试安全顺利进行。(五)其他事项2023年度经济考试考务组织工作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实施;对违纪违规行为考生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考试结束后,凡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71817(省经济和信息化厅)0551-63356047(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551-62861651(省人事考试院)附件: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7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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