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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资格# 导语】 从贵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2年贵州卫生资格考试报名事项有关问题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12月30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2号)精神,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4月9、10、16、17日举行。为做好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2021年12月20-30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实施属地化管理,考生根据工作单位所属选择相应考点进行报名。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贵州籍考生可使用手机下载“贵州公安APP”注册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贵州公安APP”可作为辅助工具,现场确认时提供给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考试期间如忘记携带或遗失身份证,可先提供身份证电子凭证给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后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1-31日。 各考点须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确认时间并向考生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现场确认。 (1)申报人在本人从业单位所属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考点及所设报名点的考试管理机构现场确认。 (2)在筑的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央在黔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在省直考点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材料: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卫办规划发〔2020〕17号),报考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师及护理专业的考生可提供电子证照代替执业证书进行现场确认。其他应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条件 1.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10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激励保障工作若干措施》(黔组通〔2020〕11号)等有关文件,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2.在晋升高一级职称中享受提前(直接)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3.通知涉及的一线医务人员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给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记功表彰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直委直各有关单位盖章上报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为准。 (三)提前一年参加考试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计生院、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省内合格人员申报上一级资格 1.取得省内合格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初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获取本专业全国合格标准中级资格证书(网上填报时在“专业工作经历”栏中注明“贵州省内合格聘用达到规定年限”)。 2.取得省内合格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本专业相应级别全国合格标准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的,其聘用年限可合并计算。 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合并计算达到规定年限,才能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硕士学历直接报考中级资格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和《关于2018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8〕46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含民营医疗机构),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聘用到相应技术岗位,第一个聘期内(三年)可享受中级待遇(仅指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可推荐硕士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报医师、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取得准入资格。 (六)医师类专业有关要求 1.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从2014年开始新进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度(即:(1)2014年起,新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下同)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2016年起,新进入二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2019年起,新进入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2020年起,所有新进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本科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2.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以报考与本人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合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省“基层”是指不含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的“乡镇”)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七)药、技类专业有关要求 新增报考条件: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八)护理类专业有关要求 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1年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可凭用人单位护师聘任证书(聘书)为依据,申请报考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3年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5年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 (九)有关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人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其他规定 (一)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及执业注册专业必须一致;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人员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并提供护士执业证书。 (二)专业的增加及合并 1.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2.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三)转岗申报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不得跨执业医师资格类别报名;相同执业医师类别间变动岗位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执业专业)应变更注册为现报考专业对应的执业专业。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五)军队现役人员报考事宜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人员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点不受理单个现役军人的考试报名。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2年1月14-20日期间,到所在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于2022年4月1-7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派员集体领取军队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一)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各考点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卫生类资格考试新冠肺炎防疫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因时因势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参加我省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今年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二)认真组织现场确认报名工作 各市、州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考点及所设报名点、省直考点作为承担考试具体工作的管理机构,要做好现场确认报名有关工作安排。在现场确认期间,安排专门人员,配备网上确认设备(宽带网、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扫描枪或身份证识别仪等),保证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有关报名要求详见《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附件1)。 (三)加强考生照片管理 考生上传的照片是考试合格后用于办理资格证书的依据,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考试管理机构要进行重新采集上传。 (四)做好考生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结束后,考生资格审核采取市、州卫生健康局考点、省直考点具体审核,考区数据复审的方式进行。考生是否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主要由市、州卫生健康局考点、省直考点负责审核把关。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2022年的考试。 1.考点资格审核:2022年1月4-29日期间,考点对考生报名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一是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二是核对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等证件信息;三是上传的电子照片(含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四是核定考生工作单位是否填写规范。审核结束,考点在考务系统内提交考生报名数据。 2.考区资格审核:2022年2月7-14日期间,考区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考点提交的考生报名数据进行网上审核。 (五)考生报名错误信息修改 各考点在现场确认报名期间,以及资格审核结束数据上传前,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及时对错误信息或填写不规范的信息进行更正,确保报名工作和考试实施、办 证及聘用等工作顺利完成。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4日。 (六)做好考场编排 各考点在资格审核结束后,请根据考区审核通过人数提前联系考试机构,预估和安排考试场地。考点在考务系统内编排考场时间为2022年3月1-2日,考区审核考场编排时间为2022年3月3-4日。 (七)上报考办设置 各考点应于2022年3月8日前,将本考点《考点办公室设置一览表》上报至考区办公室(附件3)。 六、其他事项 (一)收费 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卫计发〔2017〕51号)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资格均为每人每科元。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4月1日-17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后相关工作 1.各考点须于4月22日前将考试期间及考试结束后收到的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汇总上报考区。 2.各考点须于4月22日前完成考务管理系统中违纪违规考生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并将违纪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考区。 (四)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和《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2号),以及我省现行卫生系列职称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贵阳考点:0851-87987316 遵义考点:0851-28920939 六盘水考点:0858-8330878 安顺考点:0851-33236341 毕节考点: 铜仁考点:0856-5212951 黔南考点:0854-8512801 黔东南考点:0855-8218276 黔西南考点:0859-3228571 省直考点:0851-83617122 (报名期间) 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0851-83617522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851-86820725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3.考点办公室设置一览表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和任职年限对照表 年贵州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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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医师考试# 导语】 从安顺市卫生健康局获悉,2023年贵州考区安顺考点医师资格考试公告已公布,2月20起报名审核,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01号)和《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要求,现将安顺市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现场审核时间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至2023年3月5日; (各报名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确认时间并公示告知本报名点所属考生,确认时间不能超过上述规定时间) (二)现场确认地点: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我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1)安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三0二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紧急救援中心的申请人(考生)在本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2)安顺市各县(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乡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医疗卫生机构、非公医疗卫生机构及辖区内其他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在各县(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只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 二、报名资料的提交 为便于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请报名考生在提交审核材料时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确保真实、清晰,且统一A4纸型。 第一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本人必须在表上“本人签字”栏签名。 第二联: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份装订。另一份贴照片单独提供(各县区及各单位保存)。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居住证、护照(外籍考生) 注:考生需提供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2张,将照片粘贴在印有身份证明的A4纸下方,并注明所属工作单位辖区县(区、市),以便办理通过考生的《医师资格证书》,照片不得更换。 第三联: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四联: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除要求考生提供毕业证外,还必须提供学位证书。若毕业证书专业指向明确(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毕业生),可不提供此联。 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除需提供规定提供的证明外,在参加本年度医学综合笔试前,需向所在考点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进行校验,若毕业证和学位证不符合报名规定的或与报名前提供的相关证明内容不相符的,取消其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考试资格。 第五联:《学信网》学历查询依据。 请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或大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在报名时务必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依据(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以便资格审核时对其学历真伪进行辅助甄别。 第六联: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须提交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带教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第七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所有页面信息及《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执业注册时间不满规定年限者不予受理报名,执业时间计算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执行。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足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带教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八联:工作单位是民营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第九联: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教师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第十联: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书》。 第十一联: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第十二联:《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贵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知情同意书》。 三、2023年实践技能考试免考考生的资格审核 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须网上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参加考点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四、安顺市各报名点现场确认联系电话及地址 1.安顺市人民医院报名点,电话:33325539,地址:西秀区黄果树大街140号(安顺市人民医院医务科) 2.安顺市中医院医院报名点,电话:33607860,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航大道23号(市中医院门诊4楼医教科); 3.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报名点,电话:33229766,地址:西秀区凤东路与3号路交叉口东南角(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三楼办公区医教科); 4.三0二医院报名点,电话:38121210,地址:西秀区南马大道中段(三0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5.安顺市疾控中心报名点,电话:33224789,地址:西秀区虹山湖路24号(市疾控中心行政楼4楼办公室); 6.西秀区报名点,电话:33232145,地址:西秀区东关街道黄果树大街166号(西秀区卫生健康局人教科102室); 7.平坝区报名点,电话:34224210,地址:平坝区安平办塔南社区广场中路2号(平坝区卫生健康局3楼医改办公室); 8.普定县报名点,电话:38614101,地址:普定县玉秀街道党固路5号(普定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宣传教育股); 9.镇宁县报名点,电话:36227454,地址:镇宁县环翠街道红岩山路3号(镇宁县卫生健康局1楼信息中心办公室); 10.关岭县报名点,电话:,地址:关岭县顶云街道卫生监督所(3楼楼梯口对面办公室); 11.紫云县报名点,电话:35239602,地址:紫云县松山街道十字街74号(紫云县卫生健康局5楼医政股); 12.开发区报名点,电话:33756509,地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卫计局二楼医政医管科(机场路双阳廉租房C区安酒居委会旁); 13.黄果树报名点,电话:33596108,地址:黄果树旅游区屯堡路2号(黄果树管委会1楼卫计中心办公室)。 五、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由省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除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外我省其余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成绩两年有效。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全国考试时间如下:六、医学综合考试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1.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3年8月19日下午16:30-18:30和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2.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3.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4.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3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加试部分(考试形式为计算机化考试)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3年8月19日上午11:05-12: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3年8月19日上午11:05-11:35。 七、医学综合笔考试“一年两试” 2023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我省通过当年实践技能考试,但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含缺考与未缴纳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费用考生)。 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与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签订的合同,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已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二)学历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类别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三)在村卫生室工作的考生,报考时提供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需加盖村委会印章。 九、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15〕5号)精神,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的书面申请及按要求填写的《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见附件2)。 十、其他事项 (一)若有持军官证报名的军队考生,请到贵阳考点观山湖报名点报名,贵州考区军事医学考试统一安排在贵阳考点进行。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 (三)考生请诚信报名,报名时务必如实、准确、完整的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使用虚假材料报名,将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予报名。 (四)考生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并签字确认。 十一、考试监督及咨询电话 贵州考区: 安顺考点: 特此公告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贵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知情同意书.doc 附件2: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doc 原文标题: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安顺考点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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