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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5.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 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年某日,甲到乙家,发现乙家徒四壁。见桌上一块玉坠,断定是不值钱的仿制品,甲便顺手拿走。后甲对丙谎称玉坠乃秦代文物,值5万元,丙以3万元买下。经鉴定乃清代玉坠,市值50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断定玉坠为不值钱的仿制品具有一定根据,对“数额较大”没有认识,缺乏盗窃犯罪故意,不构成盗窃罪 B.甲将所盗玉坠卖给丙,具有可罚性,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C.不应追究甲盗窃玉坠的刑事责任,但应追究甲诈骗丙的刑事责任 D.甲诈骗丙的诈骗数额为5万元,其中3万元既遂,2万元未遂 7.甲对正在实施一般伤害的乙进行正当防卫,致乙重伤(仍在防卫限度之内)。乙已无侵害能力,求甲将其送往医院,但甲不理会而离去。乙因流血过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甲的行为仅成立正当防卫 8.甲深夜进入小超市,持枪胁迫正在椅子上睡觉的店员乙交出现金,乙说“钱在收款机里,只有购买商品才能打开收款机”。甲掏出100元钱给乙说“给你,随便买什么”。乙打开收款机,交出所有现金,甲一把抓跑。事实上,乙给甲的现金只有88元,甲“亏了”12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进入的虽是小超市,但乙已在椅子上睡觉,甲属于入户抢劫 B.只要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 C.对于持枪抢劫,不需要区分既遂与未遂,直接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量刑即可 D.甲虽“亏了”12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抢劫罪既遂 9.《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无论是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还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都能适用该款前段的规定 B.该款规定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 C.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 D.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10.关于罪数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冒充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的,适用特别法条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B.冒充警察实施抢劫,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C.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 D.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 11.被宣告_______的犯罪分子,在_______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_______,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关于三个空格的填充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均应填“假释” B.均应填“缓刑” C.既可均填“假释”,也可均填“缓刑” D.既不能均填“假释”,也不能均填“缓刑” 12.甲在建筑工地开翻斗车。某夜,甲开车时未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丙撞伤。甲背丙去医院,想到会坐牢,遂将丙弃至路沟后逃跑。丙不得救治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伤,触犯交通肇事罪 B.甲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C.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想象竞合犯 D.甲为逃避法律责任,将丙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丙不得救治而亡,还触犯故意杀人罪 13.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虚报注册资本罪 B.虚假出资罪 C.抽逃出资罪 D.无罪 14.关于货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伪造货币罪中的“货币”,包括在国内流通的人民币、在国内可兑换的境外货币,以及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 B.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据此,行为人伪造美元,并运输他人伪造的欧元的,应按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C.将低额美元的纸币加工成高额英镑的纸币的,属于伪造货币 D.对人民币真币加工处理,使100元面额变为50元面额的,属于变造货币 15.甲、乙为朋友。乙出国前,将自己的借记卡(背面写有密码)交甲保管。后甲持卡购物,将卡中万元用完。乙回国后发现卡里没钱,便问甲是否用过此卡,甲否认。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侵占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16.关于侮辱罪与诽谤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触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未触犯侮辱罪 B.为报复妇女,在大街上边打妇女边骂“狐狸精”,情节严重的,应以侮辱罪论处,不以诽谤罪论处 C.捏造他人强*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和媒体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触犯诬告陷害罪,未触犯诽谤罪 D.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未经当事人告诉,一律不得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17.乙驾车带甲去海边游玩。到达后,乙欲游泳。甲骗乙说:“我在车里休息,把车钥匙给我。”趁乙游泳,甲将该车开往外地卖给他人。甲构成何罪?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竞合 18.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2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 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 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19.甲公司竖立的广告牌被路边树枝遮挡,甲公司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遮挡广告牌的部分树枝砍掉,所砍树枝共计6立方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盗伐林木包括砍伐树枝,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 B.盗伐林木罪是行为犯,不以破坏林木资源为要件,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 C.甲公司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成立滥伐林木罪 D.不能以盗伐林木罪判处甲公司罚金 20.国有A公司总经理甲发现A公司将从B公司购进的货物转手卖给某公司时,A公司即可赚取300万元。甲便让其妻乙注册成立C公司,并利用其特殊身份,让B公司与A公司解除合同后,再将货物卖给C公司。C公司由此获得300万元利润。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贪污罪 B.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C.诈骗罪 D.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21.乙的孙子丙因涉嫌抢劫被刑拘。乙托甲设法使丙脱罪,并事成后付其10万元。甲与公安局副局长丁早年认识,但多年未见面。甲托丁对丙作无罪处理,丁不同意,甲便以揭发隐私要挟,丁被迫按甲的要求处理案件。后甲收到乙10万元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于“关系密切”应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实质进行解释,不能仅从形式上限定为亲朋好友 B.根据A选项的观点,“关系密切”包括具有制约关系的情形,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丁构成徇私枉法罪,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 D.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22.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 A.正当程序主义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23.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24.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市中级法院 市中级法院 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25.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 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 26.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27.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B.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C.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 28.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在最后陈述时,以审判长数次打断其发言为理由申请更换审判长。对于这一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赵某的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B.赵某在法庭调查前没有申请回避,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C.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在决定作出后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D.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29.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30.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 31.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限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证金应当由决定机关统一收取,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B.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C.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使用保证金担保和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 D.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32.王某被姜某打伤致残,在开庭审判前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对于该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予受理 B.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 C.只有在王某提供担保后,法院才予以财产保全 D.移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33.关于刑期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54天的期间折抵刑期154天 B.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行的267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C.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78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D.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208天的期间折抵刑期416天 34.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B.拒绝受理并向卢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 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机关侦查 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立案 35.对侦查所实施的司法控制,包括对某些侦查行为进行事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事后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逮捕、羁押、搜查等 B.事后审查主要针对的是强行性侦查措施 C.采取这类侦查行为不可以由侦查机关独立作出决定 D.对于这类行为,公民认为侦查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济 36.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起诉便宜主义 B.起诉法定主义 C.公诉垄断主义 D.私人诉追主义 37.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以拒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陪审员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则? A.职权主义原则 B.证据裁判规则 C.直接言词原则 D.集中审理原则 38.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39.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劫罪定罪 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 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40.法院就被告人“钱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检察院发现“钱某”并不姓钱,于是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他人身份,但该案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以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B.可以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C.可以撤销原判并建议检察机关重新起诉 D.可以用裁定对判决书加以更正 41.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打砸多辆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神情呆滞,精神恍惚。经鉴定,何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关于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B.撤销案件,将何某交付其亲属并要求其积极治疗 C.移送强制医疗机构对何某进行诊断评估 D.何某的亲属没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的,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42.法院受理叶某涉嫌故意杀害郭某案后,发现其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经鉴定,叶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法院审理后判决宣告叶某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关于此案的救济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 B.叶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叶某对强制医疗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D.郭某的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43.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许可 44.国家海洋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关于国家海洋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有权制定规章 B.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C.该局的设立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D.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 45.田某为在校大学生,以从事研究为由向某工商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局2012年度作出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拒绝公开。田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田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拒绝公开合法 B.因行政处罚决定为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拒绝公开违法 C.田某应先申请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D.田某的起诉期限为3个月 46.因关某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公安分局决定对其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关某申请复议,并向该局提出申请、交纳保证金后,该局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B.公安分局应告知关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C.复议机关只能是公安分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D.如复议机关撤销对关某的处罚,公安分局应当及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关某 47.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48.关于部门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反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暂扣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B.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规章制定部门职权的,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C.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D.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49.某法院以杜某逾期未履行偿债判决为由,先将其房屋查封,后裁定将房屋过户以抵债。杜某认为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数额而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房屋过户损失30万元,查封造成屋内财产毁损和丢失5000元,误工损失2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下列哪一事项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元 元 万元 万元 50.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100亩。该村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申请复议的期限为30日 B.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 C.甲市政府为复议机关 D.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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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67.下列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李某抢劫案,因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没有提出具体人选,,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的要求不予转交 B.高某伤害案,因案件事实尚未查清,侦查机关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C.石某贪污案,因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石某 D.陈某刑讯逼供案,为防止串供,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陈某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 答案:ABCD 考点:侦查阶段律师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详解:根据刑诉法第96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据此,A项中的李某抢劫案,因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没有提出具体人选,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的要求必须转交,否则就是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所以,A应当选。第96条还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由此,受聘请的律师可以无条件的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侦查机关不可限制。所以,B也是错误的。还有,我国的法律对律师会见权的限制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是否派员在场。刑诉法第96条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由此,立法并没有赋予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犯罪嫌疑人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因此,D也是错误的。二是,是否批准会见。刑诉法第96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六机关规定第9条对何为国家秘密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能因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需保守秘密而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六机关规定第11条接着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由此,C项中,石某贪污案,因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石某的做法也是错误的。 评论:难度适中,关键问题是要对侦查阶段律师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有个清晰的总结。 68.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法庭审理期间李声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李妻也提出其证言出自侦查人员的威胁、引诱、欺骗。经法院查明,上述情况属实。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李某的有罪供述 B.根据李某的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 C.李妻的证言 D.根据李妻的证言找到的李某转移被害人尸体时使用的布口袋 答案:AC 考点: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 详解:高法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据此,非法收取的证据问题需要把握两个考点:一是非法方法有哪些?它包括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二是哪些非法证据应当被排除?按照规定,只排除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其他的非法证据,包括以非法证据为线索所获得的证据,按照目前的规定尚不必然排除。结合本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有罪供述涉嫌刑讯逼供;李妻的证言涉嫌侦查人员的威胁、引诱、欺骗,按照高法解释第61条的规定,都应排除,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所以,AB是正确的。而根据李某的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根据李妻的证言找到的李某转移被害人尸体时使用的布口袋,均属于以非法证据为线索获得的物证,一概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评论:不算难,本题目考察的是我国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由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非常简单,一条,因此可以说本题目比较简单,关键要理解该规则的内涵。 69.下列哪些证据属于书证? A.某强*案,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 B.某贪污案,为查明帐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 C.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 D.某走私**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书刊 答案:AD 考点:书证的特征 详解:刑诉法第42条的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该规定揭示了我国法定证据的种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并且,一般情况下,它们相互不存在隶属关系,比如,证人证言即使以书面形式存在,它仍然是证人证言,而不能划归为书证。因此,C的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是证人证言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中,物证与书证的区别往往是考察的热点。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比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等等;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两者的区别标准在于发挥证明作用的方式不同:书证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物证则以其物质属性和外观特征证明案件事实。本题目考察的恰恰就是物证与书证的区别。A中的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该笔记本是以其内容来发挥证明作用的。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个物体同时要以上述两种方式发挥证明作用,它既是物证也是书证。D的某走私**物品案中,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书刊。笔者认为,该**书刊既是物证也是书证。说其是物证,是因为这些**书刊的存在本身就证明着犯罪行为的存在;说其是书证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不在于他是否携带“书刊”,而在于这些书刊是否为“**”书刊,因此,这些书刊也是可以其内容来发挥证明作用的。所以,AD属于书证是没有问题的。B中的某贪污案,为查明帐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该笔迹显然是以其外观特征发挥证明作用的。 评论:有一定的理论难度,考生需要清楚的把握书证的特征,尤其与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区别开来。本题目暗含两个陷阱:一是,某证据既是书证也是物证:二是,书面的证词与书证的区别。 70.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结论使用? A.材料甲,系被害人到医院就诊时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 B.材料乙,盖有某鉴定机构公章,但签名人系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 C.材料丙,由具有专门知识但因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张某作出 D.材料丁,经依法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鉴定人王某作出 答案:ABC 考点:鉴定人的资格 详解: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2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并且,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由此,鉴定人与鉴定机构都是法律作出专门规定的,材料甲,系被害人到医院就诊时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就不符合司法鉴定的法律要求。A应当选。《决定》第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据此,材料丁,经依法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鉴定人王某作出。可以作为鉴定结论。而盖有某鉴定机构公章,但签名人系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以及材料丙,由具有专门知识但因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张某作出,都是鉴定主体不适格,相应的材料也都不可以作为鉴定结论。BC也应当选。 评论:该题目考察的知识点虽然不难,但有点偏,需要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细心,对知识点的积累要扎实。 71.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哪些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A.犯罪嫌疑人甲,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情节轻微 B.犯罪嫌疑人乙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 C.犯罪嫌疑人丙又聋又哑,且犯罪情节轻微 D.犯罪嫌疑人丁已死亡 答案:AC 考点:酌定不起诉的条件 详解:我国刑诉法规定了三种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与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酌定不起诉主要围绕刑诉法第15条的情形展开。刑诉法第142条就此进行了专门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诉法第15条的情形包括如下内容:(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酌定不起诉主要围绕刑罚内容展开,刑诉法第142条进行了专门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刑诉法第140条规定了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本题目就是考察三者的区别。A的犯罪嫌疑人甲,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情节轻微;以及C的犯罪嫌疑人丙又聋又哑,且犯罪情节轻微,都属于酌定不起诉的情形。犯罪嫌疑人乙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属于证据不足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丁已死亡属于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评论:难度适中。这要求考生能够清晰的区分三种不起诉各自的适用情形。 72.下列哪些案件依法不应公开审理? A.何某强*案 岁的金某抢劫案 C.白某间谍案 D.当事人冯某提出不公开审判申请,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答案:ABCD 考点: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范围 详解:根据刑诉法第152条、高法解释第121条的规定,三类刑事案件的审理适用不公开审理:一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二是,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三是,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据此,何某强*案涉及被害人的个人隐私;白某间谍案涉及国家秘密,因此两者都应不公开审理。15岁的金某抢劫案属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当事人冯某提出不公开审判申请,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也应不公开审理。因此,ABCD都选。 评论:相对简单些。当然,该知识点需要考生对三类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总结清楚,并且与民事诉讼中的不公开审理区分开来。 73.下列哪些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A.某甲,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B.某乙,曾因盗窃受到刑事处罚 C.某丙,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但只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 D.某丁,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但所学专业为非法律专业 答案:AB 考点: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 详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作了正反两方面的规定。第4条作了正面的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注意的是,对文化程度的要求是弹性的,可以放宽,而且没有专业的要求。因此,CD的情况,符合第4条的规定。第5与第6条作了禁止性规定:(第5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第6条)下列人员也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显然,某甲,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属于第5条的禁止性规定;某乙,曾因盗窃受到刑事处罚属于第6条的禁止性规定。 评论:难度适中。关键是准确理解任职条件的要求,尤其是“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这一条件。 74.黎某对被检察机关指控的数个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下列哪些情形妨碍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A.黎某持有某外国护照 B.黎某犯数罪 C.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 D.黎某所犯数罪中有的有重大社会影响 答案:ACD 考点:自诉的调解、撤诉与反诉 详解:刑诉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是,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刑诉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高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本案的侮辱、诽谤案明显的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因此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相应的可以适用调解。因此,A是正确的。根据刑诉法172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自诉。高法解释第198条就法院的审查权力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予准许。由此,本案中的刘某可在判决宣布之前要求撤回自诉,但根据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所以,B也是正确的。高法解释第206条就自诉中的反诉问题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因此,D项的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邓某的反诉是正确的,相应的C是错误的。 评论:本题目综合性比较强,有一定难度,考生在复习过程中需要对自诉的第一审程序的系列问题予以整理。 76.甲与乙婚后六年,乙又与另一男子相爱,并通过熟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甲得知后将乙起诉至法院,乙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本案第一审判决,哪些人享有独立上诉权? A.甲 B.乙 C.甲、乙的父母 D.乙的辩护人 答案:AB 考点:独立上诉权的主体 详解:刑诉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由此可见,上诉的主体包括独立的上诉主体与非独立上诉主体。后者是指经被告人同意方可以提起上诉。前者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后者包括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据此,本案(重婚罪)是一起自诉案件(高法解释第1条)。甲乙作为自诉人显然是独立的上诉人;甲、乙的父母以及乙的辩护人则是非独立上诉主体。 评论:本知识点比较简单,但是考生往往容易混淆。这需要在复习过程中就诉讼程序的启动主体予以总结、归纳,比如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上诉的主体、申诉的主体等等。 77.在刑事再审中,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A.某盗窃案,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吴某加重刑罚 B.某杀人案,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 C.某强*案,原审被告人范某已经死亡 D.某故意伤害案,再审需要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答案:ABD 考点: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 详解:《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再审案件,应当依法开庭审理:(一)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二)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四)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五)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情形的。A属于第4款的情形;B属于第3款的情形;D属于第1款的情形,因此,ABD是正确的。C的这种情况应当依法开庭审理没有法律依据。 评论:本题目所涉及的知识点并不难,就怕考生复习时没有注意到该考点。 78.在刑事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张某,怀有身孕 B.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罪犯王某,在狱中自杀未遂,生活不能自理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李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赵某,怀有身孕 答案:CD 考点: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详解:刑诉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根据该规定,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能够暂予监外执行的前提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所以A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张某,即使怀有身孕也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D的情况是可以的。刑诉法第214条接着规定,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由此,B中的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罪犯王某,在狱中自杀未遂,生活不能自理,显然也不可以监外执行。C中的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李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是符合条件的,应当允许。 评论:难度适中。关键问题是要把握暂予监外执行的允许性条件(刑罚的规定等等)以及禁止性条件(自伤自残等等)。 79.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 B.犯罪嫌疑人乙,国籍不明,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情况确认乙的国籍 C.犯罪嫌疑人丙,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以丙自报的国籍确认其国籍 D.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 答案:ABD 考点:涉外刑事诉讼中的国籍确认 详解:关于涉外刑事诉讼中的国籍确认问题,高法解释第314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外国人的国籍以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根据该规定,国籍确认分为三类情况:第一,以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为确认标准。A中的犯罪嫌疑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就是此种情形。第二,国籍不明的查明标准,一一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B就属于这种情况。第三,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D中的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向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就属于这种情形。因此,ABD是正确的。 评论:考察的知识点虽然比较单一,但对多数考生而言可能有点偏。涉外刑事诉讼问题在司法考试中的比例非常低,往往也就一个题目,并且只考察基本问题,这需要考生对涉外诉讼的基本问题有个清晰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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