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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的考生2020年通过了法律考试资格考试后,什么时候领取证书呢?接下来中公法考小编为大家介绍介绍:按照《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考试合格分数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在2021年1月8日公布主观题的分数和合格分数。考生可以在司法部网站上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大家也可以短信预约证书领取,届时我们将以短信通知您!2019年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考试、2020年通过主观考试,经资格申请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布。2021年军队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申请同等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通过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客观考试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和管理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上海市往年的资格考试和授予时间,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资格考试和授予时间将在2020年主观考试结果后一个月左右。也就是4月份中旬,预计可能就在最近几天,司法部将通知大家领取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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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部工作通知和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司法局将于2022年6月8日至16日集中颁发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范围 按照《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海考区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工作的公告》已在本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授予的人员。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在本次颁证范围,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证书颁发安排 (一)颁发方式 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采取“指定地点、指定日期、区分时段、现场领取”的方式。请申领人查询本通知附件,按照本人姓名所对应的指定颁证地(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浦东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定日期及时段领取证书,并牢记本人领证编号,颁证现场需报领证编号查询证书。 (二)颁证流程 申领人进入指定颁证地点服务大厅→扫“场所码”或刷“数字哨兵”进行核验,接受体温测量→按照指示牌指示至颁证窗口核验身份领取证书→核对证书信息→离开服务大厅。 (三)颁证地点详细信息 1.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徐汇区小木桥路470号,距地铁4号线、地铁12号线大木桥路地铁站233米,注意应从零陵路正门进入)。 2.浦东新区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中心(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1号楼,距地铁9号线金桥站1000米)。 (四)咨询电话 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浦东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8:00。 三、注意事项 (一)颁证分为两个场所,请申领人员看清本人应至的场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指定日期和时段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避免来回周折。 (二)证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可委托代领。 (三)自觉遵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口罩,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主动扫“场所码”或刷“数字哨兵”进行核验,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自备签字笔,有序领取证书,领证结束后不要在服务大厅逗留。 (四)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五)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颁证现场不提供停车位,请申领人采取公共交通方式前往。浦东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申领人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六)请勿在指定日期之外前往,以免造成证书无法领取。确实无法在指定日期和时段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的,可在集中颁发结束后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另行安排时间分散领取,颁证地点统一安排于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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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书颁发范围 按照《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海考区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公告》已在本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授予的人员。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在本次颁证范围,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证书颁发安排 (一)颁发方式: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采取“指定日期、区分时段、现场领取”的方式。请申领人查询本通知附件,按照本人姓名所对应的指定日期及时段领取证书,并牢记本人证书号码,颁证现场需报证书号码查询证书。 (二)颁证流程:申领人进入大厅出示随申码绿码并测量体温-至叫号机领取号码-大厅按指定区域就坐等待叫号系统叫号-至窗口核验身份领取证书-核对证书信息-离开服务大厅。 (三)颁发地点: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徐汇区小木桥路470号,零陵路口正门进入)一楼服务大厅。 (四)咨询电话: 三、注意事项 (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严格按照指定日期和时段领取证书。 (二)证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可委托代领。 (三)自觉遵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下载“随申码”绿码,自备签字笔和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领取证书。 (四)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五)颁证现场不提供停车位,请申领人采取公共交通方式前往。参考路线:地铁12号线、4号线大木桥路(3号口)等。 (六)无法在指定日期和时段领取证书,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另行安排时间分散领取。 (七)如需在本市申请办理律师实习证,请登录“东方律师网—办事大厅—实习人员管理”查询办理流程。具体事宜可与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部联系,咨询电话:转165或者118,咨询电子邮箱:。 附件: 证书颁发时间安排 上海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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