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拍客
此前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是一项国家层面的行政许可项目。今年4月,《保险法》做出修订,取消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修订内容披露后,引起保险业一片哗然,“未来从事保险销售是否没有门槛”成为行业热议的话题。通知指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不过,一位接近保监会的人士指出,不需要资格考试并不意味着没有了门槛,也并不意味着销售和服务质量下降。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规范从业人员准入管理,认真对从业人员进行甄选,加强专业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品行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对于把关不严,造成客户投诉率、保单退保率等风险指标异常的机构,保监局应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下一步,保监会将尽快制定完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相关管理制度,以保证放开审批前端的同时,严格管控后端,做到无缝对接。
魔王夫人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或将取消
日前,保监会向部分保险公司下发了《保险法》修订建议稿,并向其征求意见。建议稿显示,“将第一百二十二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修改为:‘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或者保险经纪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而现行《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保险销售人员将无需参加保险代理资格考试、并取得《保险代理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保险产品的销售及代理收取保费等活动。
“法律责任”部分也体现出这一改变。建议稿显示,“将第一百七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九十条,修改为:‘个人保险代理人违反本法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禁入保险业。’”
与现行《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相比,修订建议稿增加了“可以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禁入保险业”这一惩罚,并删除其关于“吊销其资格证书”的要求。
保险代理人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展业中不规范行为频出等被诟病已久,而设立资格考试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这一初衷,在现实中收效甚微。不过,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李青武对财新记者表示,可以规定不考试,但还是要规定一个资格准入的条件,比如说学历、专业要求等,并不是说想代理保险就代理保险。他认为,因保险产品的复杂性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本应较银行、证券相关从业人员更高。
而对于“可以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禁入保险业”这一新加的规定,李青武称,因保险业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大量人来代理营销业务,可规定较短的时间,比如一年内禁止从事这项业务,而不是终身禁止。
近几年,保监会对于保险行业的改革措施多处都反映出“放开前端,管住后端”这一思路。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多次表示,“要减少事前的行政许可,改变主要依靠审批、核准等事前管制手段来防范风险的监管方式,把经营权还给市场主体,也把管控风险的主要责任交给市场。管住后端,就是要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有效防范风险,及时化解风险,切实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目前,新一轮《保险法》的修订已经启动,正在行业内外小范围争求意见。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刘琦告诉财新记者,这是今年工作的重点,争取将方案尽早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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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员证取消了吗 自行政审批取消后,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也正式取消了。...要求各保监局不得受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 关于保险营销员工号注销问题 不会弄得你工号注销不成反而被保监局受处罚或着资格证无效。只等过完中秋节之后22日去找他们,别再强调说“现在我想太平洋保险公司上班”。 保险公司营销员代码可以打客服取消吗 你是说保险从业人员号,就是你卖保险所考的第一考试,60分及格。不用打客服,过一个月没业绩,号自然就没了。 保监会为什么暂停保险代理人考试 因为行业政策调整,未来不需要资格证书也可以从业的。以下内容是互联网上整理,本人动手搬家。一看就明白。给分哦! 从公布施行的13个条款看,此次保险法修正案重点主要集中在取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从业人员的资格核准等行政审批事项上。 第一百一十一条 修改前 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前款规定的保险销售人员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修改后 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能力。保险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修改前 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修改后 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或者保险经纪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保险营销员从业资格证已过有效期,该怎么办 保监会已经取消此资格的认证,因此不需要处理。如果是保险营销员,需要所属公司办理的展业证开展工作。 2019年5月15起做保险销售人员不用考资格证吗 保险我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015年6月13日起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已经停止考试,不需要再考了。 自6月13日起,辽宁、天津、北京、河南、河北、湖北、山东、山西等地已明确停止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当地保险行业已下发《停止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13日前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退,成绩合格者正常发放资格证书。 二、6月13日前已经报名缴费,但尚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自愿选择是否继续参加考试,如不参加考试应退还其考试费。如继续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不发放资格证书,仅发放成绩单(考前告知考生,避免纠纷),成绩单可加盖协会印鉴。 三、自6月13日起,停止受理保险销售从员人员和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变更、补发等申请。 四、各市协会于6月30日前,将尚未打印的资格证书打印发放完毕,将“中国保监会资格证书专用章”缴我会。 五、6月30日前将库存的空白资格证书、收费票据进行盘点和清理,填写“清理单”盖章后一并缴我会。 六、6月30日前对考试费用进行清理核对后,缴保监会考试专用帐户,并完成与深圳永兴元公司的结算。 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上岗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但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的必要条件。 八、各市协会要向各公司和考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防止误读,引发投诉或 *** ,密切关注舆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修改《保险法》的决定,取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 保险从业资格取消了吗 取消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版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权》(以下简称“保险法”)等五部法律中的有关行政审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或者价格管理的规定作出修改。随着行政审批的取消,保险从业资格考试取消。 (7)保险营销员资格取消扩展阅读 保险从业资格考试是建立与完善保险市场主体体系的需要。其次,是规范保险市场交易行为,降低保险商品交易成本的需要。第三,是建立一支高素质职业保险从业人员队伍的需要。 关于保险营销员工号注销问题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销售从业人员申请离内司的,公司容应在5个工作日内注销执业证书。也就是说公司必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还你的离司手续,但是脱了这么久都没有给你办,显然是违规的。协会工作人员不愿意办理可能是因为这个监管办法已经废止了。也就导致了没有现行的文件约束这个事情。 但是你不需要担忧什么。 首先,你不必担忧会受到协会所谓的处罚,毕竟你是受害者,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要处罚你这种情况。要处罚也是要处罚保险公司。 其次,如果你不愿意等到中秋节之后,可以给当地保监局打电话,现在对于人员流动的监管,最有资格发言的就是保监局了。你可以打听一下当地省级保监局的电话号。网上应该也能搜索到。 最后,你要同步进行的是,到公司去要求填写离司申请,如果公司拒绝给你离司手续,你可以或者机打2份离司申请,并且签字按手印,申请内容写上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离司理由即可。自己留着的一份是投诉用的。 此外,你还可以自行保存一些与人寿公司交涉时的一些录音或者通话录音,录像和照片等。相信这些对你的投诉都会有作用。 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依法撤销资格证书的由( )并 有下列情形抄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未逾1年的; (三)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被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未逾3年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被依法撤销资格证书未逾3年的; (五)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禁止在一定期限内进入行业,禁入期限未届满的; (六)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5年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平安保险业务员做单时检验不通过显示已取消该业务员的销售资格为什么会这样 两种情况,一个是该业务员没有参与合规自查,第二个是该业务员涉嫌违规已经确实被取消销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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